第407章
还有沈岛口中所说的自首、宽大处理,好像他还要坐牢。 “警……警官,是不是哪里搞错了?” 他好半天才回过神,紧张的说道。 沈岛嘴角抽了抽,耐心说道:“牛欢,因多次窃取他人汽车零配件,涉嫌盗窃罪,已经被收押,你作为共犯,帮助其处理赃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作为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 他们有义务向当事人说明案件缘由和犯罪情况。 “犯……犯罪?” 向晚彬面色发白,满脸的惊恐。 沈岛所说的这些事…… 他的确干过。 也知道牛欢零配件的来历。 这都是行业默认的了。 他只帮忙出货,其他的都不管。 出货之后的钱,他们三七分成,他三,牛欢七。 这种分工合作…… 已经持续了数年。 从其中他也赚了小几十万。 偶尔几次被人发现,赔了点钱就完事了。 大部分时候…… 都没有被发现。 “你现在老实交代,还可以争取减刑。” 沈岛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你在未被发现之前,主动前来投案,已经具备了自首倾向。” 从向晚彬的反应来看…… 他似乎对自己犯罪浑然不知。 前来派出所,也并非是为了真正的自首。 但这并不妨碍认定为自首。 法定意义上的自首,和常人的眼中的自首并不一样。 一般人看来。 自首需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诚心悔改,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接受惩处。 但实际上…… 不管犯罪嫌疑人有无认识到错误,也不管是不是主动,只要前往了投案,就具备了自首条件。 关于自首…… 需要两个必备要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 两者缺一不可。 自动投案的情形,必须发生在犯罪嫌疑人未归案之前。 分为四种情况。 一是犯罪事实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之前。 二是犯罪事实已被司法机关发现,但犯罪分子本人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之前。 三是犯罪事实和犯罪分子均以被司法机关发现,但司法机关尚未对犯罪分子采取讯问或强制措施之前。 四是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尚示被司法机关发现,仅因犯罪分子形迹可疑而被审查、教育主动交待的,也符合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的情形。 向晚彬的情况,明显属于第二种。 尽管他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属于投案自首。 “提醒一下,隔壁的牛欢已经将你们两人之间的所有勾当都交代清楚了,你如果执意隐瞒,可以减罪的自首情节都没了。” 见向晚彬还是不说话,沈岛再次沉声开口。 目光锐利。 带着一种不怒自威的气质。 向晚彬缩了缩脖子,脸色比哭都难看。 小心翼翼的问道:“我……我我要是老实交代的话,能不能不坐牢?” 沈岛嘴角抽了抽。 但还是耐着性子,回答道:“等你交代完犯罪事实和经过,就可以前往看守所等待公诉机关的起诉了,至于要不要坐牢……法院说了算。” 他们只是刑侦机关。 有没有罪,都是法院判决的。 他们无权插手。 “我……我交代。” 向晚彬愣了一下,缓缓低下了头。 心里无比复杂。 早知道…… 他就不该来凑这个热闹。 但不来凑热闹的话,迟早也要被抓,到时候连自首情节都没了。 想到这里,他只感觉五味杂陈。 不只是该庆幸还是该后悔。 …… 山水花园小区。 在做完了笔录之后,秦牧直接返回了家中。 后续如果案情有进展的话…… 沈岛说会打电话通知他。 案件的报案人和当事人,他有知情权。 而这起案件的认定…… 也比较简单,只需要找到赃物即可。 麻烦的地方在于对牛欢、常英才两人过去的犯罪行为进行侦察。 这需要他们如实供述。 然后警方联系其他当事车主,进行核查,将可侦察的犯罪事实都清查出来。 这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 “up,怎么样?维权成功了没?” 深夜洗漱之后。 秦牧又收到了青岚发来的消息,她对此似乎非常关心。 看着这条消息。 秦牧的神情有些古怪,一时间也不知道维权成功了没。 人已经进去了。 但刚进去,还没起诉,也没判刑。 反倒是4s店的女销售朱莉,居然主动联系他,态度十分诚恳。 一直在道歉。 主动要求将车重新维修,退一赔三。 甚至…… 还赠送了他一个价值二十万的豪华保养套餐。 未来五年内的保养,都不用花钱了。 “什么?4s店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而青岚在知道了4s店的所作所为之后,很快又发来了一个消息。 消息后面。 还附带了几个无语震惊的表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