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节
“嗯。” 江白砚道:“刚学不久, 尚不熟稔。” 施黛:…… 施黛赶忙道:“别别别,那些话只是爹娘他们随口说说而已,你别放在心上。” 倏而想到什么,她语气多出警觉,一本正经:“你被针扎到手了吗?” 以前看电视剧,刺绣的人总要被扎那么一两下。 江白砚笑:“怎会。” 说这话时,施黛已经握住他腕骨,顺势抬起。 一双窄长冷白的手,生有几处老茧, 颇具力量感。 的确没见到新生的伤痕。 施黛暗暗松了口气, 听江白砚问:“想看看吗?” 看什么? 施黛迅速反应:“你绣出来的东西?” 江白砚点头。 非常少见地, 施黛有好一阵子的沉默宕机。 在此之前,她没把江白砚与针线联想在一起过, 等回过神来,好奇心终是占据上风。 施黛用力点头:“嗯嗯。” 在江白砚起身之前, 她飞快补充一句:“你先把衣服穿好。” 被她擦拭伤药后,江白砚始终保持上身不着寸缕的状态。 里衣和中衣被他随意搭在木椅上,白得显眼。 无声笑笑,江白砚低应一声,顺手拿起里衣搭上。 他穿衣的动作行云流水,乌发被撩起又落下,黑白两色赏心悦目,如灯下画卷。 察觉施黛的目光,江白砚很轻地朝她眨一下眼。 施黛:…… 好好好,勉为其难再被他钓一回。 客房不大,江白砚走向床边,从木柜里拿出某样物件。 看不清他手里的物事,施黛没去掩饰新奇之色,杏眼晶晶亮亮:“是什么?” 江白砚靠近抬手,摊开的掌心里,赫然是个香囊。 无法言说的奇妙感受。 像被一颗星星砸在心上,从心尖开出一朵欢喜的小花。看清香囊的刹那,施黛眉目舒展,笑逐颜开:“哇——!” 意料之外地,香囊的绣工居然不错,江白砚是实打实的聪明人,学什么都快。 布料是价值不菲的织光锦,柔软精致,色泽浅粉,溢散淡淡流光。 一幅春江图被绣于其上,杨柳依依,水色粼粼,倒映高悬于天的赤红朝阳。 好香。 施黛嗅了嗅:“桂花香味?” 江白砚端详她的神色:“你喜食桂花糕。” 顺理成章地,施黛理应喜爱这种花香。 施黛笑得更欢:“这个香囊,你绣完了吗?” 江白砚垂眼:“有几处针脚落错。” 言下之意,这是失败的半成品,用不了。 施黛才不管这个,把桂花香囊瞧了又瞧,满面期待:“可以送给我吗?” 本就是为她绣的。 江白砚笑笑:“你若不嫌弃的话。” 施黛义正辞严:“怎么可能嫌弃。” 她从江白砚手里接过香囊,爱不释手地摸摸又蹭蹭,末了垂首闻一闻,是清新的桂花香。 “好喜欢。” 施黛望向他:“谢谢你。” 她显而易见很是开心,笑眼弯成月牙,如明灯绽开的华彩,连带周遭空气也变得轻快。 积极正面的回馈,最能给人安全感。 施黛向来如此,爱憎极为分明,倘若心觉欢喜,便落落大方展露在外。 譬如此刻,江白砚看得出来,她当真很满意这个香囊。 “我亦学了糕点。” 江白砚道:“待近日事毕,为你做些。” 这几天在青州忙于查案,他没闲暇时间下厨。 还有点心吃? 心下欢愉,施黛仰头亲了亲他侧脸。 这是第一次,有人亲手做这么复杂精致的东西送给她。 被全心全意相待的感受丰盈又满足,心脏仿佛成了栖息在枝头的鸟,稍一展翅,就轻悠悠飞起来。 喜欢桂花香,喜欢手里的香囊,最喜欢的当然是江白砚。 “你之后做点心,可以叫上我。” 施黛说:“两个人肯定比一个人有趣。我虽然不大擅长……打打下手还是没问题的。” 如果老是让江白砚单方面为她做这做那,施黛会不好意思。 “对了。” 她眸光一晃,兴冲冲道:“差点忘记,有件大事要告诉你。” 江白砚:“什么?” 施黛扬起嘴角,故作神秘眨眨眼睛。 “我们不是绑定了血蛊吗?” 施黛道:“我爹找到解蛊的办法了。” 血蛊是江白砚从邪修手里学来的秘术,在大昭失传已久,知晓解法的人寥寥无几。 得知两人绑定血蛊后,施敬承和孟轲四处搜寻解蛊之法,已有数月。 解蛊的事,施敬承本打算当作生日惊喜,在席间宣布的—— 没成想人算不如天算,被施黛一句“我倾慕江白砚”抢先给了个更大的惊喜。 于是她爹干脆保持缄默,转而让施黛亲口告诉江白砚。 “听说是一位北方的萨满巫师,接了我爹发布的悬赏令。” 施黛说:“约莫明日,她就来青州了。” 江白砚正在调查十年前的灭门案,脱不开身前往北地,只能劳烦对方赶来青州一趟。 说起这事,施黛不由道:“你之前说,查出了几个可疑的凶手——有嫌疑比较大的人吗?” 江白砚不知在想什么,似乎因她方才的话略微失神。 待他抬眼,眸底重回清明:“嗯。” 这事没什么好瞒的,江白砚道:“玄同散人。” 施黛正色:“因为他这些年里的行踪?” 玄同散人四个字如雷贯耳,在大昭,是位家喻户晓的人物。 “有一部分原因。” 江白砚颔首:“凌霄君往返江南各地,玄同散人浪迹九州,时间充裕,恰巧相符。” 玄同散人行遍四海居无定所,对外称是潇洒随性,若想借此隐匿踪迹,也说得过去。 没人知道玄同散人这些年具体身在何处,在他孑然独行的日子里,完全有时间塑造出一个“凌霄君”。 “一部分原因?” 施黛捕捉到关键点:“另一部分呢?” 江白砚敛目:“武器。” “多年来,在江南百姓口口相传的共识里,凌霄君是名剑客。” 他笑了笑:“他理应只懂剑术而已。” 二十年间,凌霄君每每出现,全是白衣执剑。 大昭精通剑术的人不知凡几,仅凭这条线索,断然查不出他的身份。 但结合百里家的案子,凌霄君的身份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百里泓亲口承认,他与凌霄君达成过交易,让后者刺杀百里策。 百里策死于长枪,由此推断,凌霄君是个用枪的高手。 更匪夷所思的是,这人居然还教导过百里泓刀法。 刀、剑、长枪,凌霄君把三种武器全练至了登峰造极的水平。 可巧,玄同散人之所以有这么大名气,全因他天资高得惊人,广习百家功法,博采众长样样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