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九零之向着包租婆的人生狂奔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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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成财就这院子里白天晒的水洗手洗脸,闻言道:“听晓君的。” 张思敏白了他一眼:“我看你是想喝酒,这不刚好,下酒的肉都有了。” 林成财不理她,这不废话吗?一年到头也舍不得吃不上几次肉,好不容易有肉了,不喝酒哪儿成? 沈晓君笑笑,把孩子递给张思敏,转身回厨房炒菜,其他的都弄好了,红烧肉一直放灶上煨着,已经炖得软烂,再炒一个青菜就成。 张思敏也不闲着,抱着孩子进了厨房,空出一只手拿碗筷,见锅里那么多肉,皱起了眉头,“你这怕是炖了有两斤,咋买这么多?” 沈晓君知道她节约惯了,看到了肯定要说,也不生气,“我看卖得便宜就买了两斤。” “能有多便宜?尝尝味儿就行了,还得吃腻才行啊?” 炒青菜不需要多长时间,两分钟就得,沈晓君往外装菜,“既然吃肯定要吃够,吃完还想,更难受。” 张思敏瘪了瘪嘴,没再开腔。 沈晓君知道,她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她这个婆婆人其实很不错,能自己干的,从不麻烦做儿女的,只是偶尔喜欢唠叨几句,生怕他们年轻不知道节约,看见用钱心就难受,但她从不贪别人一分钱,哪怕是自己子女的,也算得清楚。 饭桌上,林成财早就倒好了酒,菜还没上座就美滋滋的喝了起来,他呀,就好这一口。 林成财这人为人老实勤快,少年时期就靠着一把子力气给人干活,养大了早早失父的弟弟,给弟弟娶了媳妇成了家。 年轻时又养大了三儿一女四个孩子,辛辛苦苦操劳了一辈子,寿数上倒是比张思敏要长,沈晓君回来之前,他都还活得好好的,身体也康健。 “晓君这肉炖得好,香!”林成财一口酒一口肉吃得美得很,他就喜欢吃软烂又肥糯的,这肉要是再肥一点就更好了。 小姐妹俩一个劲的点头,吃得喷香,是哒,是哒,妈妈做的肉肉最好吃! 至于为啥不用嘴说,那是因为压根没空,嘴里都是肉肉呢! 张思敏也道:“味道是好,和你以前做的不是一个味儿,进步了。” 沈晓君笑了笑,说起来,她这顿肉的手艺还是几年后跟一个海城人学的呢,现在的她算是提前施展出来了。 两斤肉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三个大人两个小孩吃了个干干净净。 沈晓君没敢让孩子们多吃,怕她们肠胃受不了,吃多了闹肚子。 就林成财一人差不多都吃了一斤,要不是沈晓君一个劲说放到明天要坏,老两口肯定不好意思多吃。 吃完饭,张思敏问沈晓君,林哲有没有说啥时候回来,在得知林哲月底就回后,满意的点了点头,再不回来,她都要打电话去催了。 第5章 操心的爸妈 后面几天,沈晓君一边带孩子,一边熟悉着家里的事儿,地里的庄稼,一边等着林哲寄钱回家。 她不知道的是,差一点,林哲寄回来的钱就要少一万了。 “林哥,你是我亲哥!咱俩啥关系啊?一条裤子穿到大的,你是知道我的,二十五六的人了,连个婆娘都没娶着,这会儿好不容易谈了一个,人家要一万一的彩礼,说啥万一挑一,我哪里能拿出一万块钱啊!这不是要我命吗?哥,只有你能救我了,我能不能娶上媳妇,就靠你了!” 工地宿舍里,林哲被缠得没办法,差一点就松了口。 他和王小军从小学就是同学,认识十几年,又一起出来打拼,多年的兄弟,不借还真有些没面子,但一想老婆说的话…… 他那婆娘从来没那样和他说过话,这么久没往家里寄钱,怕是真的生气了,心里怨他。 这钱,她又知道数额,要是不知道还好说。 咬了咬牙,管他妈的,面子先放一边,“小军,不是哥不帮你,你嫂子给我生了个儿子,你也晓得,我家里情况也不好,还住着几十年前的老房子,你嫂子在家里连砖都定好了,工人都打好了招呼,就等着这钱回去建楼呢,我是真没办法,这房子要是建不好,估摸着你嫂子得带着孩子回娘家住了,哥丢不起那人。” 王小军没想到林哲会拒绝,直接给愣住了。 他们这些兄弟开口千儿八百的,可从来没见他拒绝过啊!要是不还,也没见他催过。这次虽然多了些,但这也太干脆了吧!没有一万,五千也行啊! “哥……” 王小军还想开口,林哲抬手打断他,“小军啊,咱们在外打工,一个月累死累活也才三五百,一万一真不老少,想当初我娶你嫂子,一分彩礼没要!那姑娘能有你嫂子漂亮?你好好想想,也和人家商量商量拿少一点,人家姑娘要是真心喜欢你,也不能看着你为难,按咱们哪儿的行情,两三千的就已经很不错了。” 借不出钱,林哲便采用迂回战术,苦口婆心的劝人,说完后,也不管人家听不听,拍了拍人家的肩膀,躲了。 出来后,抹了一把脸,拒绝兄弟的感觉真他妈的不好受,还是赶紧把钱寄回去吧! 一大早,沈晓君收拾收拾,趁着这会太阳不大又没什么事,决定带着孩子们回一趟娘家,她回来这么几天,一直都没回去看一看的爸妈。 近乡情怯。 她已经有好两年没见着他们了,上辈子……他们在13年时便先后去世。 她现在都还记得,她妈去世前苍白着脸,叹息着劝他们多为将来考虑。 是她不孝,让他们死都了还在操心,操心她一家子上无片瓦遮身。 沈家住在镇上,是八几年镇上扩建时,在镇上买的地皮建的房,一共两层,一楼开了个小卖部,沈家老两口和儿子媳妇一起住。 三个女儿都已经出嫁,大女儿和女婿在市里安了家,二女儿两口子都在镇上小学当老师,小女儿沈晓君是嫁得最差的,从镇上嫁到了乡下。 为这,沈家老两口不知道生了多少的气,早些年为了阻止他们,差点和沈晓君断绝关系! 就连两人的婚礼,老两口都没参加,沈晓君带着林哲回家,每次都吃闭门羹,直到孩子出生,沈家人才终于松了口,让他们进了家门。 林薇知道要去外婆家,开心得很,小脸上的笑就没停过,她之前在外婆家住了一年多,直到沈晓君回来待产才接回去。 “妈妈,外婆肯定可想我了。” “知道,知道,咱们小薇是外婆的小棉袄。” 一路上,小嘴叭叭的就没停过。 林家所在的林家弯离镇上并不远,走路大概半个小时左右,沈晓君带着孩子,走得慢,花了差不多四十分钟。 两个女儿手拉走手,一点也没叫苦。 小儿子在背上的背篓里睡得正熟。 进了镇子后在往前走一走,就到了沈家门口。 大门开着,一楼的小卖部里没有人,林薇拉着林悦往里面跑:“外婆,外公,薇薇回来啦!” 屋内传来一阵说话声,沈晓君听出是她妈的声音,没一会儿,就见她妈一手拉着一个孩子从里面走了出来。 沈晓君一阵恍惚。 “妈……” 段霞应了一声,走到她身后接背篓:“哟!瞧瞧咱家尧尧真乖!不哭不闹的,眼睛滴溜溜的转。” 背上的孩子不知啥时候醒了,一直没闹,乖乖的躺在背篓里,见到段霞去抱他,咧着小嘴,露出无齿的笑。 段霞瞟了沈晓君一眼,“一直看着我干啥?给孩子喂奶呀!” 沈晓君反应过来,原来她不知不觉的已经盯着她妈看了好一会儿了。 连尧尧啥时候被段霞抱着嘘嘘完都不知道。 段霞又瞟了她一眼,怕是生孩子给生傻了! 本来就不聪明,现在更傻! 沈晓君不知道她妈对她的吐槽,要是知道怕是脑袋都要埋进土里,她可不就是傻吗,过了半辈子还是啥都没有,日子一团槽,还落得个离婚收场。 “妈,我爸呢?还有嫂子他们都没在家啊?” 段霞从柜台上给两个孩子拿糖,“你爸去老街看人打牌去了,你哥你嫂子带着孩子回了娘家,要下午才回。” 女儿带着孩子回娘家,中午肯定不能随便对付,段霞便让路过的人帮忙给沈文德,也就是沈晓君的爸带去口信,让他在老街割一斤肉秤一斤豆腐回来。 沈家的日子比林家不知好过多少,好些年前就是镇上出了名的万元户,现在就更别说了。 段霞当了二十年的小学老师,前两年才退休。 沈文德退休前是乡里的会计,去年才退下来,前些年就靠着关系给儿子弄了个工作,在镇上当了个办事员,儿媳妇又管着家里的小卖部,月月都有进账,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 沈家的三个女儿,除了沈晓君,前两个没嫁人之前,也没少给家里赚钱。 沈家人,也就沈晓君最没出息,日子过得最差。 她当年要是听话,不说多的,他爸在镇上帮着弄个工作还是可以的,可惜,她当年太叛逆,一心就想着嫁给林哲。 沈晓君和她妈聊着家常,毕竟过了这么多年,很多事都不记得了,和她妈聊聊,也能了解一下情况。 “……你嫂子想去县里买房,说是她姐家的以前单位分的老房子要卖,给价便宜,你嫂子和你哥都有点心动,这次回娘家也是因为她姐从县里回来了。” 沈晓君给孩子拍了拍奶嗝,“去县里和去市里的距离差不了多少,去县里买,还不如添点儿钱去市里。” 上辈子,她哥就买了县里那套老房子,两千年后,市里的房价疯涨,县城发展有限,房价一直不温不火,又因为是老房子,卖都不好卖,她哥和嫂子没少后悔。 段霞:“我和你爸也是这样想的,也提了一嘴,但你嫂子想买她姐的房子,我们也不好多说,看他们自己吧。” 沈晓君也知道她嫂子的性格,心思重。要是说多了,人家还以为他们是怕她帮姐占林家的便宜呢。 没多会儿,沈文德提着肉和豆腐回来了。 沈晓君站起身叫了声:“爸。” 她从小就有点儿怕他,后来见到他便觉得羞愧,连话都很少和他说,怕一开口得到的便是指责,指责她和林哲为人父母,不关心孩子的成长教育,成家立业一事无成等等。 沈文德“嗯”了一声,把肉递给段霞,“家里不是还有芋头吗,做个芋头蒸肉吧。” 这是沈晓君爱吃的菜。 沈晓君鼻子一酸,“谢谢爸,我就爱吃芋头蒸肉。” 沈文德淡淡的瞟了她一眼,“小薇爱吃。” 林薇笑眯眯的去拉外公的手,“芋头香香哒!” 沈晓君心塞,乖女,要不要这么拆你妈妈的台啊! 小悦有些害羞的低着头,不时用羡慕的目光看向姐姐。 沈晓君见状,连忙拉过她,“小悦,叫外公呀!” 林悦低着头小声叫道:“外公。” 沈文德笑了笑,去拉林悦的手,“外公带你们上楼看电视。” 林悦乖乖的伸出手,和姐姐一人一边,拉着外公的手往楼上走。 沈晓君抱着小儿子目送他们上楼,上辈子家里的亲戚几乎人人都在她面前说林悦不爱叫人,没有礼貌,她是怎么做的,觉得这孩子没给她长脸,然后说上两句句,放到一边…… 现在想想,哪里是孩子的问题,明明是她这个当妈的不称职。 孩子从小没见过什么世面,本就害羞,又因为父母常常不在身边,养成了自卑的性格,她就算是想要表达什么,都不知道该怎么去说,在家里其他孩子的衬托下,越发不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