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BE后全员火葬场 第137节
书迷正在阅读:末日外卖骑手[无限]、快穿:攻略反派后宿主精分了、偏执反派囚禁我,社恐求之不得、我真没打算掰弯你、万人迷,上综艺,竹马贴贴甜蜜蜜、咸鱼王爷穿书后在娱乐圈被迫营业、羞装、美貌小少爷被疯批男主教做人了、万人迷炮灰被迫装直男、尾灯
躺着的几乎全是胡人。 秦智也被跟前的情景怔住了,眨了眨眼,喃声道:“怎么回事,北河里的祖宗显灵了?” 沈明酥没出声,抬目扫了一圈,视线忽然落在了前面的一处血海中。 血堆里,一人慢慢地爬了起来。 身上的衣裳已被鲜血染透,看不出原来的颜色,脸和头发也被血沾污,看不清原样,手里提着一颗头颅,步伐踉跄,缓缓地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作者有话说: 宝儿们,二更来了,先交代男二的去处和退场,男主放后面慢慢写。下章十全上线!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115章 ◎丹十,我走了。◎ 河面中央的雾气单薄, 阳光折射在空中,泛出了金银色的光芒,那人手中的头颅还在滴着血, 脚踩着鲜红的血流,一步一步走出了尸海。 尸山血海映在他身后, 竟有了一种惊心动魄的妖魅。 河面上的寒风呼啸,没有一个人出声,都被这一幕怔住, 即便认不出他们的模样, 也看了出来,并非胡军,他是尸海里爬出来的唯一一个大邺人。 一个人, 杀了整只胡军......秦智扫了一眼跟前堆积起来的尸海, 至少有一千人。 他是鬼吗。 没给他质疑的机会, 那人先开了口,“都来了?” 秦智一愣。 国师?凌墨尘? 凌墨尘抬手抹了一下脸, 奈何手上全是血迹, 越抹越脏,索性也就这样了。 笑了笑, 提起手里的头颅对跟前的沈明酥一扬, 平静地道:“萧家三皇子, 他倒是胆子大, 带着人马渡船过来,想过北河, 偷袭。” 沈明酥嘴唇动了动, 没应, 愣愣地看着他一身血。 “幸好在山上看到了, 来不及搬救兵,带着侍卫先过来了。”凌墨尘像是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指了一下她身后的浓雾,“人都去了岸边,一个不少。” 有些累,他没站稳,双膝缓缓地跪在了地上,分明一身被血浸透了,此时却看不出半分狼狈,将手中的头颅轻搁在了她脚边的冰面上,喘了口气,抬目望了一眼四周,继续同她聊道:“当年父皇在此地身受重伤,不久后便归了天,我从小就听姑姑和养父说起这一块儿,耳朵听起了茧子,不自觉地将其幻想成了人间地狱,总觉得这里藏着一头怪兽,可怕至极,为此还做过不少噩梦,如今亲眼见到......” 他没往下说,抬头看向她,“以后告诉赵佐凌,下回再结冰,便炸了它。” 确实可怕。 沈明酥没应他,走上前蹲在他跟前,伸手扶他,“你先起来。” 凌墨尘没动,看着她递过来的那只手,五指纤细,细嫩白皙,干净得像是被月光浸洗过一般,就是这只手,曾搀扶过他,喂过他药,救过他命,给过他温暖。 他做梦也想再去牵一回,但他不能再握,他怕自己一旦握住了,再也舍不得松手,眸子里进了血,里面的水雾流出来,与脸颊上的血污一融,成了两道血泪,他低头,轻声道:“丹十,我要走了。” 沈明酥的手一顿。 沉默了一阵,凌墨尘等脸上的水汽尽数落了下来,才望向身旁的那颗头颅,道:“送给你的。” 再过两日便是除夕,她不是一般的姑娘,送一颗胡军的人头给她,比送花好。 又想起来了一事,看着她,目光流露出了几分柔和,道:“四丹还在,在桥市。” 她说,她院子里曾经有个药童,为了保护她死了,灵魂永远都出不来,她要他保护好他们。 他答应她的,也没忘,“我走之前,给了他们一笔银子,本想让他们各自回家谋生,他们却不走,在桥市开了一间茶楼,说......”他笑了一下,“说要等你回来。” 还要等他回来。 沈明酥蹲在他跟前,眸子轻轻一颤,脸上也有几道血迹,耳畔的发丝被风寒吹乱,黏在了脸上,伸着的手,终于缓缓地落下。 “别觉得愧疚。”凌墨尘道:“我不喜欢那个位置,赵佐凌比我更适合。” 风刮着她的鼻尖而过,寒气一浸,又刺又酸,沈明酥看着他身旁溢出来的血迹,喉咙哑了哑,没说出来话,脸颊上却忽然滑下来的一滴泪。 凌墨尘看到了,下意识抬起手,想去擦。 看到自己满手的血污,又收了回来,笑了一下道:“也别怕,我是谁?无所不能的凌国师,怎会如此轻易死了?况且我还有雲骨在身,会好好地活着,大邺二十几个州,之前走了一趟,走得太过于匆忙,还没来得及细细游耍,又怎会让自己的灵魂禁锢于此。” 他道:“原本要打算找你道别的,如今见到了,正好,便就此别过。” 歇息得差不多了,试着爬起来,手撑着地,没让她扶,挣扎了几下,到底是站了起来,冰面上留下的一滩血渍,分不清是他身上沾的,还是他自己的。身子几番摇摇欲坠,又彷佛永远都不会倒。 “要是哪天走到了昌都,再让丹十请我吃一个鸡蛋。”他最后对沈明酥一笑,“丹十,我走了,保重。” 沈明酥已跪坐在了冰面上。 他转过身,同来时一样,脚步踉跄,拖出了一条长长的血迹,走进尸海堆里,从里面拉起了同样一身血的冯肃,一主一仆,两人相互搀扶着,跌撞往前,不知道要去哪儿。 但大邺这么大,走到哪儿便是哪儿。 二十二年前,顺景帝放弃了自己的江山,守住了这条北河,他告诉身边的人,天下从来都不是某一个人的,他属于苍生,属于每一个大邺人。 今日周家的太子,再一次守住了这条河,把太平留给了这座江山的新主,赵家。 两人的身影越走越远,渐渐地消失在了浓雾之中,秦智一时摸不着头脑,“这,国师怎么走了,还一身的伤呢......” 今日这场战,一点都不逊于当年的顺景帝,国师一战成名啊,为何要走?秦智看了一眼还蹲在那的沈明酥,问道:“殿下,要属下去追吗?” 沈明酥这才收回了视线,缓了一阵,手撑着膝盖,战起身,轻声道:“不必。” 他不会再回来了。 脑海里曾经的画面,一幕一幕忽然浮了出来。 两人初遇,在昌都京兆府的地牢里,他朝她递过来一个枕头,“要不借你一用?” 那日在桥市的石桥上,他戴着面具,躺在桥栏上,手枕着头,一双好看的桃花眼,朝她瞧来,问她:“在找我?” “公子怎么称呼。” “务观。” ...... “绕了我吧,我不想吃鸡蛋了,要被噎死,我来做饭吧。” “煮面都不会?沈明酥,你这些年是怎么活过来的?水烧开,面条放进去,过上一阵用筷子挑起来,看面条中间的白心只剩下一条银丝线了,便捞起来,早了没熟,晚了太软,很快坨......没听懂?算了,还是我来。” “又被欺负了?” “沈明酥,不是所有人,你都要跪......” “我有个故事,丹十想听吗?” “咱们离开这儿吧,我带你走......” “你姓沈,叫沈明酥,还姓江,叫江十锦,叫江丹十......” “沈明酥,你怎么这么蠢?你杀了我啊......” “丹十,再陪我看一场紫藤花海。” 她道:“好。” 一个明知得不到,还是开了口,一个明知赴不了约,还是应了。 因为都曾走过冬季,知道冰天雪地里的寒凉,不忍再让他受冻,因为曾相互取暖过,还想贪念那份温暖。 可她到底无法陪他最后。 沈明酥眨了一下眼,最后一滴泪落下,轻声给了他一句迟来的回应,道:“务观,保重。” 这一日的太阳尤其明媚,靠近附北河近的人都闻到了血腥味。 在青州生活的人都知道,外面越是艳阳天,北河的雾气越浓,传说是死去的英魂太多,那些雾霾都是掉入北河内的魂魄阴气,平日无人敢靠近。 今日不同,北河热闹非凡。 侍卫们齐声欢呼,围着那十六个侍卫,不断询问国师是如何带领他们,杀死的胡人。说的人激动,听的人更激动,将那十几位侍卫当成了祖宗,齐齐抛起来庆祝。 凌墨尘也因此一战成名。 “看来,这北河结冰,不是咱们大邺人的劫难,是他胡军的命劫才对!” “二十二年前北河结冰,千名胡军葬身在此,单于死在了顺景帝手里,二十二年后,萧家当家,不信邪,还敢来,这不直接来了个全军覆没,萧家的三皇子死在了国师手里,一回比一回惨,往后不知道还敢不敢再来......” “虎父无犬子,周家就是他们胡军的克星......” “听说国师一人杀了对方近六百人,手里的双刀都砍断了,胡军最后看到他,都以为是被北河里大邺英魂附了身......” 外面的议论声纷纷传了进来,沈明酥坐在营帐内,看着门外悬着的那颗头颅,出了神。 “殿下,这些是今日前去北河抗敌的侍卫名册,按军规,当升迁,赏白银。”秦智递给了她一个名册。 沈明酥点头,“照规矩来。” “国师那......”立了这么大一个功劳,人却走了,也不知道去了哪儿。 沈明酥道:“人不在,名要在。” 秦智道:“属下明白。” 从北河回来,沈明酥没回州府,直接到了军营,清点完胡人的人头,身上的衣裳还没还,一身的血迹,见秦智走了出去,起身去了旁边的水盆架前,这才开始净面,埋头缓缓地搓着手背上的血迹,一时没察觉外面的热闹声不知何时安静了下来。 净完手,又扯下了架子上搭着的布巾,慢慢地擦着,耳边实在太过于安静,连说话声都没了,沈明酥终于察觉出了不对,转过头去。 今日杀了千余名胡人,军营正在庆祝,灯火亮堂,营帐外悬挂着一盏马灯。 灯火的光晕照在门口人身上。 那人个头极高,一身绛色圆领长袍,身披鸦青色大氅,腰间佩玉,头配玉石金冠,气度非凡,衣裳上的九爪龙纹,把那张美得近乎于妖邪的脸,染出了几分威严。 赵佐凌。 两人目光隔着昏黄灯火相碰,万赖俱寂,连夜风彷佛都停了一般,沈明酥冲他一笑,“陛下来了。” 赵佐凌没应,抬步走了过来,起初几步走得很慢,到了跟前忽然快了起来,伸出胳膊一把抱住了她。 力道撞过来,沈明酥脚步退了几步,接着便被他紧紧地抱在了怀里,心头蓦然一酸,从他怀里仰起头,伸手也抱住了他。 好像又长高了。 赵佐凌抱了一阵,才出声,声音闷沉,“十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