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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他的爸爸随着建筑工程队五湖四海地辗转,甚至连过年的时候都回不来,唯一的联系便是每个月往舅舅家打生活费时短短几分钟的通话,他从最初的浓浓期待到最后的失望。 他在仓米巷的七年黯淡时光中,唯一的光亮与温暖就是那个叫做明媚的女孩子。 他不明白,她为什么总是能够笑嘻嘻的,好像没有一点烦恼似的。摔倒了自己爬起来,眼泪都不掉;手指流血了,放进嘴巴里狠狠吸掉;给她一颗糖果,她开心得像是手捧珍宝;他心情不好的时候不想理她,她却像个牛皮糖似的粘在他身边讲各种各样并不太好笑的笑话或者扮鬼脸耍宝逗他开心。 有一次,舅妈丢了三百块钱,一口咬定是洛河偷了,在他坚决否认之下,舅妈盛怒之下打了他两巴掌。那是他第一次负气离开舅舅家,在外面游荡了一天,从清早开始他就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到了天黑,饿得快要虚脱了,但强烈的自尊心令他强自撑着。夜一点点深了,十二月的气温很低,他坐在巷子最尽头的一栋废弃的楼房后面,抱紧双臂,又饿又冷。就在那个时候,一束光照在他身上,明媚担忧的脸在光影中松弛下来,叹口气,“我找了你整整一个下午了!”她蹲下来,从口袋里掏出一颗巧克力剥了强塞进他嘴里,“我相信你。”她下午去找他的时候,从他舅妈的骂骂咧咧中知道了事情的大概。 洛河“嗤”一声笑了,“你相信我,你凭什么相信我?” 明媚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就凭你是洛河。” 洛河怔怔地望着她良久,十二岁的她,脸上还带着分明的稚气,此刻的神色却是那么郑重其事,带着一股子执拗的坚持与倔强,容不得人不相信。 那一刻,他心里像是被注入一道灿烂骄阳,将他这一整天的委屈、伤心、愤怒一点一点拨开、驱散。 “小太阳。”他不禁喃喃说道。 “什么?”明媚没有听清楚。 “我说你笨蛋!” “你才笨蛋呢!臭洛河,你干嘛老是欺负我!” “因为我喜欢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成了他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习惯真是一种令人上瘾的毒药,一旦染上,便再也戒不掉。 洛河升上初中后,整个人仿佛在一夜之间性情大变,从沉默寡言的好学生忽然变成了老师眼中热爱打架惹事的问题少年,但他的成绩依旧好,每次都稳坐年级前三,这令老师更加头疼。 明媚第一次见他与人大打出手是在她刚刚升入他所在的初中不久后的一个傍晚。 放学后她去找他一起回家,却被他的同学幸灾乐祸地告知,你找洛河呀?在学校后面巷子里与一群人单挑呢不知道还有没有命。吓得她撒腿便往外跑,经过楼梯间时她还不忘顺手操起一把大拖把,惹得来往的同学纷纷侧目。 赶到时,洛河正被几个人团团围在中央,他嘴角淌下的血迹刺得明媚心脏突突地跳。她想也没想,抡起拖把便不顾一切地往那几个男生身上一通乱砸,场面一下子变得特别混乱,那些人晃过神来时,轻而易举就将明媚手中的拖把抢过来扔掉,拎小鸡似的将她拎起来,再狠狠地摔在地上。 她脸颊擦在水泥地板上,眼冒金星,钻心地痛,但她依旧不管不顾地爬起来,试图再加入混战,却被洛河一把拽住。他蹙眉看了眼她摔得鼻青眼肿的脸,再转头望向那几个男生时,眼神中闪过一丝狠厉,他左手覆住明媚的眼睛,右手迅疾捡起地上一块大石头,对准为首的那个男生的额头狠狠一砸,鲜血直流中,他拉着明媚不要命地狂奔起来,身后追过来的脚步声与叫嚣声此起彼伏,明媚却不怕死地兴奋得大喊大叫,来呀来呀,来追我们呀!洛河真是又好笑又好气,紧紧拽住她的手,更加疾速地在黄昏落日下狂奔。 到了人群拥挤的大马路上,想要甩掉几个人便轻而易举了。 他们终于停下来,靠在一个店铺的后门上大口喘气,明媚为终于甩脱了追踪者而哈哈大笑,却牵动了嘴角的伤口,龇牙咧嘴着倒吸气。 洛河板着脸恶狠狠地教训她:“你没脑子的呀,就那么冲过来,找死吗!” “那也总比眼睁睁看着你被欺负强呀!”她不服气地顶撞回去,又伸手指着他嘴角的伤口,心疼地问:“痛不痛呀?” “笨死了!”洛河绷着的脸瞬间就松弛下来,索性转过身不理她。 两个人找了个小诊所买了点擦伤药处理完伤口后,没有立即回家,这个样子回去,只怕又会被舅妈没完没了一通训斥,明媚外婆那一关,也不好交代,他们决定等夜深了再回家。 在小店里吃面条的时候,洛河闷声问明媚:“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打架?” 明媚一边吸着面条,一边想也没想地回答:“虽然我不喜欢暴力,但那个人是你的话,一定是他们该打!” 洛河一时语塞,准备好的说辞似乎通通没了用处。她喜欢他到无原则地维护,他所有的一切,都是美好的,都是对的。 “不过呀,以后如果你要跟人打架,记得带上我呀。” “带上你干吗?送死吗?” “笨,我可以帮你放风啊!”明媚笑嘻嘻,顿了顿,又神秘兮兮地凑近他耳边低声说:“如果你要杀人,我帮你磨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