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祈书见他皱着眉头,面色极为严肃,知他所言非虚。她感到自己走投无路,再没有别的办法,便伸手到颈后,拉开了长裙的拉链,两只肩带一挑,裙子便应声落地:“你再抱抱我吧,就当是最后的念想,好吗?” 雪白的身体,私密覆盖在黑丝绸的成套内衣下,勾人极了,毫不遮掩地展示在陆川面前,他沉默地看着,脸上没有一丝情绪。 祈书再次伸手,欲解开背后文胸的搭扣,陆川出声喝止:“够了。” 祈书手一顿,耳边听见他说:“恭喜你,终于成功地毁掉了我对你所有的回忆,我以前当你执着,原来你只是……” 那个贱字他说不出口,回身拿起衬衣,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祈书跌坐在卫生间的地板上,空了一会儿,便自嘲地笑起来。若是换了别的男人,早就抵抗不住她的柔弱和眼泪,他确实变了,心里筑起了一道坚实的城墙,将外来的诱惑悉数挡住。 而她空长了一张美人脸,凭着这点就想要出人头地,是她太天真,还是社会太现实? 今夏不断地打着陆川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她只好改为发短信,希望他开机以后能看到。 不知道去哪里找他,她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地在北京城里乱撞,路过一家宾馆就心惊肉跳,折腾了半晌,她觉得这样找下去根本不现实,便折回了半岛城邦。 推开门,屋里漆黑一片,似乎没有人在,她心一沉,摸索着走到主卧,竟意外地发现床上大字型地躺着个人,走近一听,呼吸均匀,已经睡沉,身上穿着棉质的睡衣,是她给他买的。 不知为何,她高悬的心奇迹般地落了下来,蹑手蹑脚地上床,爬到他身边的位置,枕着他的手臂躺下,身体像婴儿那般蜷起,一手揽在他腰上,像抱住了全世界。 ☆、52 陆川醒时,天刚泛起鱼肚白。他想坐起来,才发现臂弯里蜷着个小小的身子,无尾熊一般地搂着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上床来的,连衣服也没换,胸口微微起伏着,睡得正熟。 想起昨天两人的争吵,在眼下似乎什么都算不得了,她能主动回家来,像这样抱着自己睡着,已经足够解释一切。 试着屈起胳膊,想更好地抱住她,却发现手臂已经酸麻,完全使不上劲,他不敢动,也不舍得动,怕惊醒她,便用另一只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脸颊,指尖描绘着她眉眼的轮廓。他喜欢她这样紧紧地抱着他,依偎着他,让他真切地感受到她在依赖。 不多会儿,今夏睫毛微微颤动起来,醒了,扬起脸,正好对上他满含深意的双眸:“再多睡会儿。” 他轻抚她的头发。 今夏直觉地嗯了声,低头想起什么,从床上坐了起来:“不睡了,我得去医院。” 陆川活动着麻木的手臂,也坐起身:“别太担心,医院有护士看着他。” 今夏这才想起他不知道这事儿,手指紧紧地抓着床单,她艰难地说:“他死了。” 陆川手臂在空中一滞,沉默片刻,不由自主地将她搂进怀里,知道她难过,却找不到安慰的话,只能轻轻地抚着她的后背:“我陪你去医院。” 今夏点头,两人下床,陆川换好衣服,拿过床头的手机,想起昨晚进水,便从抽屉里翻了个旧手机,把sim卡换过去,插在电源上临时充会儿电。 今夏见他换手机,亦想起昨晚的事来:“我打过电话找你,被祈书接了。” 陆川诧异地抬起头,安静须臾:“她跟你说什么了?” “她说什么不重要,我知道她是骗我的。” 今夏垂着头:“我想跟你说句对不起,昨天我不该不相信你,以后不会了。” 相信这种事,她还不是很熟悉,以前她可以无条件相信的,只有三个人,奶奶,爸爸,和自己。但现在,她愿意再加上一个他,相信他足够清醒,相信他足够决断,相信他不会害陈之城,也相信他不会跟祈书乱来。 信任不是与生俱来,也非朝夕可成,它是一朵娇花,需要细心灌溉,它是一种能力,可以后天培养,它生长的前提,是勇敢和诚实。 陆川走到她身前,食指轻轻托起她的下巴,若有所思地看她。原本,他听到祈书接了她的电话,以为他们又要为此吵一架,没想到她先说了对不起。 心念一动,他低头在她额上印了一吻:“昨天的事我也有错,不该说不见面这种话。我跟祈书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们在酒吧遇见,中途我去了次厕所,她应该是那时接的电话。后来我手机进水,开不了机,她喝醉了,我不知道她住哪儿,就把她送去酒店,然后就回家了。” “我信你。” 今夏轻轻点头,简单三字让陆川也安下心来,理了理她的头发:“去洗漱吧。” 两人稍微收拾了下就出了门,陆川摁下旧手机的电源键开机,电量虽然不足,但勉强可支撑一会儿。没过多久,便灌进来数条短信,都发自今夏。 你在哪里?我找不到你,电话突然打不通,我很担心。 我离开医院了,现在沿着医院正门的路在找你。 开机看见我的短信,回电话给我。 我去你常去的酒吧,没看见你,换下一家。 到处都找不到你,我回半岛城邦等。 手机快没电了,我到家了,不知道你回来没有…… 陆川握着电话的手不由自主地攥紧,胸口有阵强烈的情绪在激荡,今夏见他在看短信,小声解释道:“昨天打不通你的电话,我只好发短信了,等你开机能看到。” 陆川拉过她的手,宽厚的手掌扎实地包裹着她的柔荑,一手扶住她颈后,头一低便吻了下去,他很庆幸,当时向南提出退婚时,他选择了赌一把,不然他将错过一段永远都无法得知的,好风景。 车子停在昨天的酒吧没开回来,他们便打车去医院,两人坐在后排,今夏难得地主动靠着他,手搂在他腰上。 “害怕?” 陆川将她抱紧,今夏在他怀里闷哼:“嗯,怕你也消失不见了。” “你没听过一句话么,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你别想那么容易就摆脱我。” 今夏含泪低喃:“遗千年好,遗千年好。” 两人赶去医院,陈之城的父母已经到了,阿姨哭得撕心裂肺,叔叔空洞地坐着,灵魂像被带走了一样。今夏不知该如何安慰,只能一直陪伴在两个老人左右。尸体送去法医检验时,李铁生打电话通知报社的领导,今夏作为陈之城同学圈子里唯一知情的人,便承担了通知他们的责任。 几天后,凶案在重重压力下告破,王明朗洗脱了嫌疑,真相是丰台一处地沟油加工厂的老板买凶杀人。二老被通知可以去领回尸体,今夏见了陈之城最后一面,陆川站在她旁边,坚实而牢固地支撑着她。生命如此脆弱,只有在面对死亡时,才能刻骨铭心地感受到。 熊熊火舌最终吞没了陈之城的身体,化作一堆白灰,老人坚持要将他带回山西下葬,入土为安,陆川陪着今夏一起跟去了。出殡那天天气出奇的好,来了许多人送他,白瓷的碑上印了张他的小像,是阿姨选的,高中时的模样,稚气未脱,眼神已然高远。 李铁生在他墓前说:你完成了今生的使命,远离这个残忍的世界,去往一个永恒国度,那里没有罪,没有恶,我们微笑为你送行,为你祝福,如果有来世,愿我们还做师徒。 今夏为他燃了一炷香,想起去年同学会时,他拍着另一个同学的肩膀调侃他们,说,你们这也算活着吗?你们只是没死。 她在心里默默地对他告别,你死于你的理想,这对你来说,是比安然老死更好的一种死法。我很开心,认识了这样的你,喜欢上这样的你,也很开心,你曾经喜欢过我,希望你在那边一切安好,继续为你的理想坚持。 悼念完,离开他的墓地,阳光耀眼,阴天里悲伤只是悲伤,晴天里悲伤却是痛苦。今夏有些张不开眼,视野里有薄薄的雾霭,陆川十指紧扣着她的手,一路沉默,她忽然说:“以后我要比你先死。” “为什么?” 今夏伸手挡住眼前的阳光:“因为送别太难,送你就更难,我做不到。” 陆川安静片刻,嘴角浮起一丝浅笑:“好,以后我送你。” 回到北京,眼前还是那座城市,车水马龙,这世界离了谁都一样运作。但即使是一样的景物,看在今夏眼里,也和从前不同了。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因为有人离开,才提醒了活着的人,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今夏和爸爸奶奶说了,要搬去和陆川一起住,老人家比较传统,婚前同居的事让他们一时有点接受不来,好在陆川再三表了决心,一定对小夏好,加上平时在二老面前表现良好,有信用积分,老人家这才同意。 老今头背着今夏问了陆川:“我知道现在年轻人的思想和老一辈已经不同了,婚前住一起也是普遍的事,但你对以后有没有什么打算?” 陆川笑了笑:“叔叔你放心,我不会对不起小夏的,我想再给她点时间适应,之后就带她去见我爸妈。等她见过家长,我们就安排结婚的事儿。” 老今头这才安下心来。搬家前,陆川问今夏:“搬去半岛城邦,还是搬去我原来的住处?” 今夏想了想,还是说:“半岛城邦吧。” 那里是他们的开始,无论好的坏的,都属于她,不想换去别的地方。 陆川同意,把自己原来住处的东西清理出来,一并搬到了家里。他们花了一整个周末的时间拆包,衣柜重新挂满,书架也重新堆满,就连门口的鞋架,也再次放满了。 时值傍晚,阳台望出去,一片黄灿灿的日落暮霭,两人把屋里整理打扫干净以后,便坐在阳台上看夕阳,今夏靠在他怀里,心里弥漫起难以言喻的安定,从今往后,她就在这儿住下了,人生又迎来另一段开始。 陆川从身后抱着她,沉思,现在人也拐到手了,接下来就是拿小红本把她套牢,盖上一个终身独家占有的戳,只不过,在这之前,还需要带她去见他父母。 想起家里那两个老的,他就不由有些头疼,以今夏的背景,在他们面前不仅讨不到半点好,还必定会引起他们的反对,这样一来,今夏会受伤,他也不好过,爸妈更不高兴,三输局面。 他已经预感到,等在他前面的,将会是一场前所未有的硬仗,他必须提前做好准备,先发制人。 ☆、53陈之城番外 《我的理想》 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人民教师,握着短短的粉笔头,站在三尺讲坛,辛勤耕耘,桃李满天下…… 小学作文,第一次谈理想,却连理想是什么都不知道,跟风写了想做教师,意外得了表扬。 镇子西边有个厂,坝子里常堆些边角料,还有五颜六色的碎玻璃,胆大的孩子偶尔会悄悄翻进去,捡些好看的玻璃渣子,还有废铁丝出来玩。 那时他顽劣,世界在他眼里,没有边界,所以他大肆冲撞,去探寻他可以被容忍的底|线。 有次他和同伴爬上墙头,看见厂子那几乎总是锁闭的大铁门竟然开了,几个穿着黑色夹克衫的人从里面走出去,和站在门外,挎着相机的人说着什么,不多久就打了起来。准确地说,是殴打,相机被砸烂在地上,胶卷也被彻底拉了出来。 街坊四邻闻声过来围观,施暴者没多久就退回了厂子,那个被打倒在地的人爬起来,拾起地上的东西自行离开了。后来,他从大人口中听说,那人是搞新闻工作的,据说厂子里有什么不好的事。 和他一起爬墙的伙伴都说,原来搞新闻这么危险,以后自己可不要干这个。 他却想着,被打也要坚持做的事,那一定值得。 * 第一次对今夏有印象,是在球场,他一次失误,球飞出场外,砸到了她的头。 他跑过去,心想着这下惨了,肯定要被骂上几句,没想到她只是小声说没事。 她的宽容,反而更让他觉得抱歉,最后把自己的饮料送给她,当做赔罪。 足球队的队友告诉他,她是他们的同班同学,一直安安静静的,容易被人遗忘。 他却从那时起,留意上了这个默默无闻的女生。他发现她每次都会来看球赛,所以比平时更加卖力,有时甚至刻意出风头,好让对方注意到自己。也曾主动接近过她,找学习上的借口和她说话,只是她每次开口,蹦出的字眼都很简短,而且总是红着脸,像受惊的小兔子,亟欲从他身边逃开。 他觉得是自己给了她太大的压力,才会让她想从他身边遁逃,于是就收敛了很多,只是远远地,默默地观察。那时课业繁重,先是文理分班,接着备战高考,感情的事就暂时搁置在一边。 直到高考结束,毕业那天,他终于按捺不住,想对她表白,却被同班的另一个女孩子叫了出去,等他回到班级,才发现她已经走了。冷静下来,想到他和她会去两个不同的地方上大学,他就觉得,这段感情如果有可能发展,也会走得很艰辛,所以尽管他知道她家住在哪里,也没去找过她。 大学毕业后,来到北京工作,一半是因为她,却没料到,那样腼腆内向的她,竟然已经有了男朋友。早知道,早知道毕业时,就该抓着她不放,以前以为自己只晚了一步,现在,却已经追不上了。 ☆、54 陆宋瑞闻女士最近发现了一件怪事,自己那鲜少回家的不孝子近来每周末都按时到家里报到,时不时还拎些保健品来,要不就是突然给家里买个健身机,就连工作日的晚上,也不忘给家打个电话问长问短,简直和从前的他判若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