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节
“而且你要知道,你毕竟是女子,小宝渐渐长大了,很多事情你不方便照顾。血缘关系再怎么浓厚,男女终究是有别的。” 庄流云低下头,竟是羞愧地快哭了。她满以为自己已经把小宝照顾得很好,见到池冥大哥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无微不至。她根本没有设身处地为小宝着想过。 难怪池大哥能当上大元帅,他为人处世真的很厉害。 庄流云用崇拜而又感激的目光看着池冥,连连保证自己以后会更细心地照顾弟弟。 池冥见她冥顽不灵,自己的心思又不好说破,只得无奈摆手,“行了,你们一路走来也累了,我这就命人摆饭。” 一名仆从立刻去厨房端饭,另有一名仆从捧着一双崭新的棉拖鞋走进来,并未自作主张地给小少爷穿上,而是递给了大帅。 池冥果然接过拖鞋,亲手给庄理穿上,却依然把庄理的双足搁在自己膝头。 庄理抱着肥猫窝在椅子里,眯眼聆听自家爱人和自家姐姐的谈话。 这两个人也是有趣,一个明示暗示,夹枪带棍;一个懵懂无知全不接茬,竟然也能聊这么久。 热腾腾的饭菜很快就摆满了餐桌。庄流云和池冥这才结束鸡同鸭讲,一起伸出手去牵庄理。 庄理却抱着肥猫窝在椅子里,不肯挪动。 “你去吃吧,我来给小宝喂饭。”池冥一脸无奈,嘴角却忍不住上扬。 “这怎么好意思,还是我自己来喂吧。”庄流云连忙弯下腰,打开自己带来的藤箱。 箱子里装有几条围兜,都是小宝吃饭的时候穿戴的。他真的一点生活自理能力都没有,平时全靠保姆照顾。 等庄流云好不容易把围兜翻出来的时候,池冥已经把一条白色餐巾垫在庄理领口,盛了一碗软糯的白米饭,泡上鲜浓的鸡汤,拌上鸡蛋羹和一些肉丸子,一勺一勺喂给庄理。 他没有一点的不耐烦,也不粗手粗脚,一勺喂完会默默等待庄理咀嚼充分并吞咽下去才喂第二勺。他手边还摆放着一条湿巾,时不时拿起来,帮庄理擦一擦嘴角的油渍。 庄流云上辈子给人当过保姆,算得上很细心,很专业。可她不得不承认,池大哥真的比自己更会照顾弟弟。 庄理一边揉着怀里的大肥猫一边感叹:“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 7480:“……这也是我想要的生活。” “你坐着吃饭吧,不用管我。”池冥瞥了庄流云一眼。 呆愣中的庄流云这才拘谨地坐下,端起饭碗。 身为主人的池冥反而是最晚吃上饭的人。桌上的菜已经凉了,他就着鸡汤随便吃了两口,目光始终不离蜷缩在宽大椅子里,专心致志地撸猫的小少年。 被他拿来打发庄流云的钱匣还摆放在桌上,却早已被他遗忘。 庄流云踌躇不安地搅着手指,想着该怎么开口辞别,顺便跟池大哥借一点钱拿去租房子。她也知道,池宅不是什么人都能住的。 上辈子她就听说过,南北政府的总统前来池宅拜访,池冥大哥都没让他们留宿,原因是他不喜陌生人踏入自己的地盘。 借钱的话该怎么说呢?庄流云越想越紧张,越想越脸红,额头不知不觉冒出一层细汗。 偏在此时,一名梳着油光滑亮的大背头的年轻男人从庭院外面跑来,笑着喊道:“大哥,大哥,我的文章又在报纸上发表了。” 进入偏厅之后他才发现家里来了两个陌生人,一男一女,年龄都不大,而且长得十分精致漂亮。 他眼睛亮了亮,盯住庄流云上下打量,紧接着又看向了抱着肥猫的庄理。 池冥语气淡淡地说道:“这是你庄妹妹。” 庄妹妹?年轻男人立刻就联想到了自己那个未过门的未婚妻,张口便道:“我是不可能娶你的,请你回去吧!” 庄流云通红的脸颊瞬间变得苍白。 庄理不撸猫了,微阖的眼眸立刻睁开,冷冷看向年轻男人,继而走到庄流云身边,轻轻拉了拉她的衣角,目光扫向外面的庭院。 庄流云知道弟弟对别人的恶意非常敏感,于是马上站起来,弯腰说道:“池冥大哥,那我就带着小宝先走了。” 借钱的事已经完全被她抛到脑后。 第228章 比比谁更渣05┃祖孙夜谈 发现弟弟被池诚吓到了,庄流云马上提出告辞。 上辈子,她也被这个男人狠狠羞辱过一番,知道他的嘴有多毒。再待下去他会骂得更凶。 池诚立刻挥手,满脸的厌烦:“快走罢,不要赖在我家,我是不可能娶你的。我不喜欢你这种没接受过西洋教育的旧式女子,太腐朽了。” 庄流云眼圈红了红,却忍住了没哭。她朝池冥深深鞠了一躬,拉上弟弟转头便走。 池冥狠狠瞪了池诚一眼,正准备开口留人,一名年轻军官却走进来,毕恭毕敬地说道:“大帅,庄小姐的房子已经找好了,在武康路,我还帮忙雇了几个佣人。” 池冥:“……”他已经忘了这茬。 庄流云大喜过望,连忙弯腰向池冥道谢,又摁着弟弟的脑袋连连行礼。 她之前绞尽脑汁地想着怎么开口跟池冥借钱就是为了租房子用。池冥大哥果然是好人,这一趟真的来对了! 池冥:“……” “陈宣廷,你快把他们带走!让记者看见了,天知道报纸上会怎么写。没影儿的事,那些小报记者也能编得绘声绘色。”池诚指着大门,催促道:“快把他们送走,小心别让人看见。丁凝每天都看报纸,我可不敢让她知道我和这个女人还有什么牵扯。” 庄流云拉着弟弟往外跑,竟是一分一秒都待不下去了。 池冥看向挂在墙上的马鞭,内心涌出一股打人的冲动。 他绕过池诚追出去,抵达门口时,陈宣廷已经把姐弟俩扶进汽车后座,并关上了车门。 池冥紧走几步,绕到车的另一侧,弯腰看向坐在窗边的少年,柔声说道:“小宝,在池大哥家住下好不好?外面不安全。” 庄理默默撸猫,看也不看池冥。 7480好奇地问道:“主人,你干嘛不在这里住下?” “现在住下是死皮赖脸,明天住下是贵客。我也要顾及我姐姐的感受,你不懂。” 7480:“……好吧,我的确不懂。” 池冥等不到少年的回应,只好看向庄流云,而庄流云却在用手绢擦眼角,完全没有留宿的意愿。 池冥只好耐着性子说道:“流云,你们在这里住下吧,把池家当自己家就行。” “不了池大哥。”庄流云嗓音闷闷地说道:“小宝胆子小,受不了一点点刺激。我们在乡下老家的时候,我爹对小宝说话从来都是细声细气的。您也知道小宝的情况有多么特殊。他需要安静的环境。谢谢您了池大哥。” 她话里话外没提到半句池诚的不是,却又直指池诚没有礼貌,性情粗鲁,把池冥噎地说不出话来。 坐在驾驶座的陈宣廷抿唇暗笑,心道这位小姐看着软绵绵的,其实也有带刺的一面。 池冥想到池诚大呼小叫的样子,脸色又阴沉了几分。 他暗暗吸了一口气,压住满腔怒火,看向庄理时却又柔和了面色,好声好气地问道:“小宝,你走便走了,为何还要把我家的猫抱走?” 庄流云这才发现弟弟竟然把那只胖乎乎的橘猫也带出来了,这会儿正用披风裹在怀里,只露出一个头。 “呀,小宝你怎么能拿池大哥家的小猫,快把小猫还回去!”庄流云嘴上呵斥,语气却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儿责备的意思,更没有伸手去抢橘猫。 一来她怕惹得弟弟不高兴;二来她也想让池大哥主动开口把橘猫送给弟弟。 没错,她就是这么溺爱弟弟,两辈子的习惯,改不了了。 池冥伸出手,想去摸摸橘猫的头,庄理却立刻掀开披风,把猫脑袋也裹进怀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前方,一副“刚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怀里更没有藏着别人家的东西”的无辜模样。 池冥看笑了,摘掉庄理脑袋上的貂绒小帽,揉了揉他软塌塌的小卷毛,无奈道:“这只猫就拜托你照顾了,以后我能经常去看你们吗?” 庄理终于转过头,用乌溜溜的眼珠凝视他。 只这一眼,池冥就心满意足了,他能感受到,这孩子听得懂自己的话,也弄得懂外界发生了什么事。他只是懒得理会而已。他的内心有一个神秘而又广袤的世界等待着别人去探索。 “去吧,路上开车小心一点,我会派几个警卫员跟在你们后面。”池冥冲陈宣廷摆了摆手,脸上全是不舍。 陈宣廷飞快看了他一眼,暗暗在心里揣测他对这姐弟俩的态度,然后平稳地把车开走。 几名荷枪实弹的警卫员坐上另外两辆车,紧紧跟上。 池冥在大门口站了很久,直至三辆车全部消失在街角才散去脸上的温和之色,面沉如水地回到偏厅。 仆役撤走了残羹冷炙,给池诚重新上了一座热菜。他正端着碗津津有味地吃着,手边放着一张报纸,时不时抽空瞥两眼。 报纸头条刊登着池家二少投资十万为红粉知己丁凝拍摄电影的消息,旁边还附有一张丁凝的照片。她穿着一袭贴身旗袍,姿态婀娜地斜躺在沙发上,双眼迷离,笑容妩媚,是个难得的美人。 最近一段时间,各大报纸都争相报道这桩绯闻,并把二人的感情称之为旷世奇恋,又把池二少的未婚妻拉出来狠狠批判了一番。 在这个时代,一切旧式婚姻都是需要被推翻的,一切旧式妻子都是需要被打倒的。能做到糟糠之妻不下堂的男人简直凤毛麟角。 池诚一边看报纸一边得意地笑,完全没注意到自家大哥冰冷的目光。 池冥懒得跟池诚说话,直接把管家叫过来,吩咐道:“以后池诚不准再从我的账户里拿走一分钱。他的开销由他自己负责。另外再放出话去,他的事我一概不管,他看上的女人也只是他的女人,与池家没有一丝一毫关系。谁若是扯着我池冥的虎皮在外面牟利,被我发现,我会让他在整个华国都待不下去。” 管家一边点头一边偷看池二少的表情。 池诚懵了,立马把碗筷摔在桌上,喊道:“大哥你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们分家了,以后你是你,我是我,我的客人你没有资格撵出去。”池冥穿上外套,走出偏厅,去了西院的书房。 书房门口站着两排荷枪实弹的警卫,看见紧跟而来的池二少,立刻拿枪杆子把他拦住,脸上全是冷漠。 池二少知道书房是大哥的禁地,谁都不能乱闯,只好悻悻地往回走。他原以为大哥只是在气头上,并不是真的要和自己分家,哪料晚上他去账房那里要钱的时候,账房却死活不肯开支票。 他每个月有四百元工资,但这些钱光是他自己挥霍都不够,又怎么会有结余。他答应投给丁凝拍戏的钱其实全是从池冥这里拿的。 如今池冥断绝了对他的经济援助,他眨眼就变成了一个穷光蛋。 丁凝的新戏还未曾投拍就已夭折,这段感情即将迎来一次重大考验。 更可怕的是,池二少为了给丁凝造势,已经把投资十万元的话放出去了,若是最后他没能兑现承诺,全国各地的小报都会把他当成笑话大写特写。 池诚是文人,文人最爱脸面。从财务室走出来的时候,他脸色白得吓人,像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与此同时,池冥正把庄父的信件全部翻出来,一封一封重新阅览。以前他对庄父口中的“犬子”半点兴趣都没有,看到相关描述就会自动略过。 然而,当庄理粉白的面容与这两个字产生联系时,他才终于明白自己错过了什么。 他拿起钢笔,把每一段有关于庄理的描述都圈出来,仔细研读。 庄父对儿子的爱是毋庸置疑的,他在信里如是写道: 【旁人都说我儿是傻子,我却不信。他绝非痴傻,只是太过聪慧,故而显得极为独特。】 【他喜欢趴在柔软的羊绒地毯上,一本一本翻看我的藏书,无论何种文字、何种类别都能读地津津有味。】 【我若抽走他手里的书,他会用微红的眼睛瞪我,他在捍卫自己的知识城堡。】 【钟凯说他全是乱翻一气,我却知道他必定能看懂。我曾默默观察过他。他今日看到一本书的173页,第二日必定会把这本书找出来,从174页开始看。俄文、英文、日文、法文,皆是如此;机械、医学、物理、化学,无不涉猎。由此我断定,我的儿子是个天才。所以我不遗余力地教导他,哪怕他未曾给予我一点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