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重生娱乐圈之我是传奇在线阅读 - 第158节

第158节

    然后,在我晚餐减肥只喝牛奶的时候,max大叔告诉我,勋世奉明天回来。

    次日,我从早上开始,就抱着电脑在musichall一边工作一边等他,只是,我从早上一直等待午夜11点,他依然没有回来。max大叔让我先回去睡觉,我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坐在这里,继续等。只是,过了零点,我就开始犯困,于是,把macpro合上,靠在沙发背上,开始打盹。似乎已经入睡,可是睡的并不安稳,我有很多话想要说,可是,心口上像是压着一块巨石,无论我怎么用力,也没有办法把它挪开。我的嗓子就好像被锁上一般,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咔,咔,咔……

    脚步声。

    越过外面的原木地板,踩在厚厚的羊绒地毯上,再无声息。

    我感觉身上一暖和,像盖上了什么,随即,一阵幽暗的味道,悠远而飘渺,如同夜空下的深海一般,看起来似乎不扬波涛,其实,在那片平静的烟波浩渺之下,隐藏了无穷无尽的……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味道。

    我睁开眼睛。

    手动了一下,发现身体上盖着一件黑色的西装外套。

    勋世奉背对着我站立,他身上的白丝衬衣的穿着并不严谨,反而有些松垮,袖子卷在手臂上,而他从银质托盘中拿起来装着酒的水晶瓶子,给自己的酒杯里面倒入一整杯的雪利酒。

    墙壁上挂着的古董钟,2点15分。

    “醒了?醒了就上楼睡觉吧。”他忽然说话,把手中的酒完全喝掉,“有什么话天亮再说。”

    然后,不容我再说话,他把酒杯放在银盘中,向外走去。他走的很快,我追到庭院中,看见他拉开了自己的领带,扔在栈道上,然后,纵身一跳,犹如飞鱼一般,进入夜幕笼罩的浩渺水底。

    我知道他是帆船高手,他曾经耗费过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在那上面,水性应该很好,可是他喝了酒,这几天一直雨一直下,水温很冷,他会不会抽筋?我蹲在栈道临水的地方,正犹豫着,要不要找max大叔,让他派人入水?这个时候,勋世奉从水中探出身体,好像童话里,从深海中探出的海妖,远处的探照灯规律的旋转着,顺着灯光的轨道照了过来,一瞬间,我看见他稍长的一缕头发贴在额头上,脸色苍白,只是那双眼睛,好像是蓝色的稀世名钻,似乎正在燃烧。

    他向我伸出手,“alice,把手给我。”

    那一瞬间,我几乎失去了自我控制的理智。

    我知道水很冷,水也很深,我害怕水面下漂浮不定的水草会缠绕住我的脚踝,我也害怕时间,现在是半夜,我真的应该上楼去睡觉,而不是在这片浩渺不测的水面上游泳,我什么都知道,只是,我的手似乎违背我的意志一般,向他伸出了右手,他一般握住,向怀中用力一拉,我被他扯入水中。

    水包裹住我的身体,冰冷刺骨。

    我们沉入水底。

    周围一片漆黑,如同死亡已经降临。

    只有嘴唇是热的,他的嘴唇贴合在上面,窒息中的亲吻热烈的如同地狱之火一般,所有的理智与意识抽成了一片空白。我感觉手指都是颤抖着的,几乎就要揽不住他的肩膀的时候,一股巨大的力量将我扯出水面。冷风吹来,我只感觉潮湿的面颊与手臂都是刺骨的僵硬。

    嘴唇已经疼的快要没有知觉。

    我面前这个,与我在水中相拥的男人就是勋世奉。没有了白天笼罩在他身上那种由于无尽的金钱与极致权势营造的光雾,此时的他看起来是如此的陌生,可是,却似乎又是诡异的熟悉。他不说话,很安静,就好像荒原上,月光照着静谧流淌的河流。

    “alice,早知道会遇到你,我绝对不会轻易拿我的婚姻做交易。”

    白炽的探照灯的光扫过,显得他的面色异常苍白,只是,他的眼睛中有不再掩饰外露的情绪,这么近,离我这么近。

    看的我有些失神。

    他还想说什么,我轻轻摇了摇头,将自己的面孔贴在他的脸颊上。

    身体几乎被冻僵,上岸,回到庭院的房间中,我泡在盛满了热水的巨大浴缸里面很久,似乎才可以把四肢暖和过来,爬出来之后,就用吹风机把头发吹到半干,已经到腰间的长发沉重的好像帷幕一般,让我几乎抓不出。躺在床上裹着被子好一会儿,就好像水浒里面说的那种,心里打翻了一个酱菜铺,里面什么滋味都冒了出来。

    勋世奉说他睡书房,不过来,我其实不用等他,总感觉有些心慌意乱,于是我扯过来睡袍,裹好,到那边的书房门外,大门没有关系,我轻轻推开,看到他穿着一身黑色丝绸衣服坐在书桌后面正在看书。

    我开门走进去。

    “怎么了,睡不着吗?”他看着我,合上书,从黑色羊绒靠椅上站起来。

    我摇头,想了一下,又点头。

    我听见他轻笑了一声,然后伸手拉住他的手,——回去睡吧,这里冷。

    我低着头,没有看他,只是听见他的呼吸沉了很多,一把将我扯过去,打横抱了起来,放在书桌上,他的手指按下旁边的灯光控制按钮,屋子中一下暗了下来。他扯开我的睡袍,面对面的亲吻,随后缓慢的压了进来。动作很慢,刻意的缓慢,慢慢的进入,又慢慢的拔出,极致缠绵到尽头,带着一点点的折磨,像是要把我一点一点的煎熬。鲜明的触感,身上一层细汗,需要用双手牢牢抱住他的肩,才不会彻底瘫倒。

    我听不见他的声音,我也没有声音,出了火热的亲吻,就是粗糙的喘息。

    突然,他如同失控一般改变的了力道!

    猛烈的撞击让我听见自己破碎的啜泣的声音。

    ……

    等到一切消失殆尽,彼此还拥抱在一起。剧烈的呼吸声,刻骨的力道,暧昧的汗水,似乎可以把冷水的寒气彻底清除。

    而窗外,连绵多日的阴雨终于停止。

    一轮明月高悬夜空。

    而水面上则印着它的倒影,还有轻微的碎浪,漂着点点金色的涟漪。

    ……

    当我把最后一段《野狗》的剧本改好,再次校对,给廖安传过去之后,我心中有一种十只草泥马奔腾的感觉,终于弄完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剧本,感觉咋这么不真实呢?

    最后一组镜头,是萧容饰演的那个姑娘,悲惨一生,上天给了她无上的美貌,却彻底毁灭了她的人生。

    她死了。

    她死在赵老狗称霸江湖之前的最后一场战争的最后一颗子弹上,那枚子弹本来是要射向于灏饰演的赵老狗的,结果萧容在旁边,于是,这颗子弹就打进萧容的心脏,让她的美艳绝伦停留在永远的25岁,一个女人最风华正茂的年纪。

    最后一个镜头,阴雨绵绵。

    一个背山靠海的好风水墓园里,站着一群身穿黑色衣服的人。他们举着伞,神情肃穆,而站着灰白色墓碑最近的人就是赵老狗,当然,他现在已经是江湖老大了,他不再叫做赵老狗,而改了名字,他让一个风水先生给他算了运势,他改了名字可以发财,也可以挡煞。他现在叫赵珩。

    珩——一种相当名贵的玉器,因为稀少而名贵。有玱葱珩,出自《诗经·小雅》。

    赵珩捧着一大把火红色的玫瑰,放在面前灰白色的石碑前面,那上面写着他自己的名字,当然,是赵老狗,还有就是萧容饰演的那个姑娘的名字。

    属于赵老狗的爱情已经结束,属于赵老狗的时代也已经结束,接下来,就是赵珩的江湖了。

    我想着,最后已经再来一个长镜头,摄影机高高拉起,只看到前来扫墓的人头顶的黑色雨伞,还有,就是坟墓对面,遥远而开阔的水面,外加背后的高山。

    廖安接到之后,回复一个ok。

    我问她,你说,这样不狗血的故事片会红吗?

    廖安,不要低估老百姓的智商与审美。

    我,我从来不低估这些,我害怕的是我没有自己想象中的油菜花。

    廖安,别把自己总往sb堆里扎。

    我,……

    我合上macpro,忽然看见勋世奉进来,他过来亲了我一下,就走到我坐着的沙发后面,手指在我脖子前面比划了一下,随即,双手拉出了一条璀璨的净白色钻石项链,为我戴上。

    七颗巨形方钻,吊在碎钻做成的缠枝玫瑰链子上,而方钻的周围也是碎钻围绕成的玫瑰花型,极其欧洲古典皇室风格的设计,这条项链拥有一个与它很相配的名字——凯瑟琳皇后。

    据说是矿业巨头用30年的时间开采钻石,设计,切割,最后制作而成的旷世杰作。

    真美!

    美丽的如同梦境一般。

    而且……

    好沉啊~~~~~~~~

    ☆、番外·勋晚颐

    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勋家祖上曾经是悍匪,后来在长毛乱的时候归了湘军,以军功搏了出身,子孙科举出仕,再到我祖父办洋务,我父亲办实业,家里叔伯乱世军阀,到我这一代,五世的繁华,百年的富贵。

    可惜。

    要识人间盛衰理,岸沙君看去年痕。

    我离开这片土地的时候,两手空空,勋家的繁华尽数留在北平城。

    一九四八年,冬,北平时局吃紧,共产党重兵围城。祖父在北平去世,子孙需扶棺归葬故里,而我父亲命我先到台湾,再前往美国,他与母亲留在北平,等到时局缓和一些就先送祖父的棺椁回燕城,再南下与我团聚。那个夜晚,南郊机场格外的寒冷,我的发小与好友苏罗浮送我上飞机,给我带了一罐燕城的醉花生与一个小瓷瓶,里面装了他从燕城捻回来的泥土。他对我说,‘宁恋故乡一掊土,莫恋他乡万两金’。

    亦是可惜。

    我刚到台湾,北平傅作义起义,我与父母相隔海峡,恍然几十年的余生,再未相见。

    苏罗浮是我在燕京大学的同学,也是燕城人,同时亦是我的挚友。

    苏家几代清流,一世翰林,最先跟随恭亲王办洋务,生意进入民国更是兴隆。苏家最喜欢的事就是收藏古董字画,他们的万荷千峰园里面有一个院子,一座雕栏小楼存的都是传世至宝。抗战一结束,苏罗浮见时局依旧动荡,他早在几年前就把大量的字画与一些黄金运到瑞士,并且嘱咐我说,几年后,如果市局依旧动荡,你可以用这些东西向银行贷款,继续做生意,这样,我以后离开这里,就好去投奔你。

    我答应。

    还是可惜。

    至此一别,悠悠三十余年。

    美国这个地方,天高云阔,可惜,说到底,不是我们华人的地盘。这几十年,借了苏罗浮的情谊,用那些古董与黄金做资本,打打杀杀的过来,也攒下不小的身家,虽然说不上富甲天下,为子孙挣一生平稳,衣食无忧就好。

    就是我的那两个儿子,都不让人省心。

    大儿子没有经过战乱,养尊处优习惯了,到处拈花惹草,惹上了一个白种妇人,生下一个混种儿子。他不敢让她们母子两个回勋家,他知道族规严苛,他那个儿子据说有一双蓝色的眼睛,要是在前清,那就是鬼怪的颜色,那个孩子生下来是要被架火焚烧的。他和那个白种妇人闹了几年,最终,不欢而散。幸好,他知道迷途知返,乖觉的娶了盛将军的女儿,在家里安分的修身养性。他不担心他那个儿子,可是,那好歹是勋家骨血,我去见过他们母子,如果不是亲眼见到,很难想象我的儿子会招惹上这样一个女人。这个女人长的极艳,妖魔一般的蓝色眼睛,她出身不好,从欧洲一个小国偷渡到美国,住在在纽约最坏的街区,住着最坏的房屋,没有正业为生。我提出,给她一些钱,让孩子回勋家,一步登天,从此他们母子再不相见。没想到,她拒绝了。她告诉我,她会让她的儿子上学,以后大学毕业之后,找一份有医疗保险的工作,离开贫民窟。果然,鬼佬就是鬼佬,和我们想的不一样,勋家的富贵难道比不过她所谓的‘大学毕业之后,找一份有保险的工作’吗?不过,人各有志,不回勋家就不回勋家吧,我留下一些钱,离开,后来我知道,那个女人把这些钱全部捐给了教会,以后,每年我都会被她一笔钱,我想让她与她的孩子活的没有这么辛苦,可是,她把这些钱全部捐给教会,而她宁可卖身赌博也要用自己挣的钱养育儿子。

    可惜。

    在那个孩子12岁的时候,那个女人死于仇家的报复。那个孩子被抱回勋家的时候,几乎奄奄一息,而族人对他也并不宽容,坚决不让他认祖归宗,我请苏黎世,巴黎,伦敦三家机构做dna比对,确定是勋家的子孙,这才堵住悠悠众口。可惜,这个孩子的性格已经变的异常的乖张凌厉,虽然,平时,别人根本看不出来。这个孩子拥有罕见的天赋,同年收到普林斯顿大学的通知书,而当时,我正想要送他去英国读私立学校,理所应当,他选择了自己的路。

    再次见到苏罗浮,是在八十年代的香港,他已经成为一个有名的画家,香港拍卖会上独揽风骚。

    可惜,我们都已经不是十几岁的少年。回到美国之后,我想要给他写信,可是又不敢,因为1968年,我曾经委托香港的亲戚送信回内地,可是,却给他惹上大麻烦,那些信件成了他‘里通外国’的罪证,而为他带来十年的牢狱之灾。苏罗浮告诉我,几十年过去了,时局终于安稳下来了,我却半信半疑。后来的十几年之间,我们一有机会就约在香港,有话当面说,比写信或者电话要让人放心许多。

    这么多年过去,连我们的儿孙都长大了。我家的那个孩子果然不负众望,二十几岁的年纪,就已经为自己打下一大片江山。相比与他,我家大儿子的幼子从小太过养尊处优,一直处在奶奶,父母,还有长兄的溺爱之下,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我知道苏罗浮有一个孙女,我动了一个念头,苏家那个孙女与我家小七一样年纪,就提议,让他们都到英国读书吧,彼此也好有个照应。他也同意,然后我又就问他,我们两家结亲吧。他却回答了一句,儿孙只有儿孙福,说的不明不白。也是,现在早就不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让两个孩子相处一下,也许就会有感情。不过,苏罗浮告诉我,不对孩子说我们两家的事,省的他们之间不好相处,我想也是,缘分这种东西不好讲,有的时候,远隔千山万水都能走到一起,而有的时候,相逢对面不相识。不过,这次的事是好事,他们居然成为了挚友,这也许是上天安排的缘分。

    我以为一切顺风顺水,平稳怡和,可惜。

    勋家老四锐利不可挡,心黑手狠,他完全不懂得何为韬光养晦,何为和为贵,何为中庸,何为骨血与刻在华人骨头中的伦理。

    为了争权,他活生生的逼疯了老三的独子,让整个勋氏家族震惊。

    这公然悖逆勋氏组训,祸不及父母,罪不延子孙。

    是为大逆不道。

    于我而言,手心手背都是肉,他是勋家的子孙,老三的独子亦是勋家的子孙,只是,这个时候,我必须做出权衡。我的一个孙子已经毁了,我不能再毁另外一个。可是,老四这个性格不行,真的不行。我为他压下家族内讧,可是,也给他定了一个规矩,即,他必须娶我要他娶的女人。

    我带着他回燕城,亲见苏罗浮,求娶苏离。

    可惜……

    那一天,在万荷千峰园,苏罗浮的画室,我还没有说话,苏罗浮先向我介绍一个少年,我们家小七一般的年纪,却比他沉稳多了,一派旧时代文人的铮骨与风流。

    苏罗浮只是说,这是小徒萧商,我已知他的意思。我眼前这个少年才是他属意的孙女婿。本来是异常沮丧的事,可是当时我却暗自松了一口气,因为老四勋世奉就坐在当场,如果我话说出口,却被回绝,我老脸皮厚,不怕什么,可是老四拥有罕见的帝王心术,也是帝王脾性,又年轻,正是锋芒毕露的年纪,当面求娶被拒则为奇耻大辱,难以容忍。

    可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