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七零穿成女主闺蜜在线阅读 - 第7节

第7节

    但是,小男孩的水桶是浮着的,不好带。

    林余余想了想,绝对爬进井里。以前的井和后世的井不同,以前的井是用石头搭建,所以井里是凹凹凸凸的,很好爬,而且井口也就80厘米到100厘米左右的直径,稍微大一点的孩子都能爬,唯一要小心的就是里面的石头会太过光滑。

    而现在的井都是用水泥砖头等,井里面是光滑的,不能踩脚。不过,现在的井也有专门踩脚的地方,很多都是用钢精专门做出来的。

    林余余爬进井里之后,小男孩一直紧张的看着。等林余余捡到小男孩的水桶时,井口传来一道声音:“林余余,你在里面干嘛呢?”

    原来是陈娇来了。

    林余余:“这小朋友的水桶掉进井里了,我给他捡水桶呢。”

    陈娇:“这多危险啊,还有,那么小的孩子来拎什么水啊?人还没有水重,掉进去了怎么办?”

    林余余爬出井口,坐在地上休息了一会儿:“但凡可以不来,他会来吗?”

    陈娇觉得自讨没趣了,赶忙打水,一桶水她也拎不动,她打了半桶就回去了。

    林余余看向旁边的小男孩:“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

    小男孩乖巧道:“我叫林温礼,不过现在叫范温礼。”

    林余余心一紧,她拉住小男孩的手:“你说你叫什么?林温礼?”力道之大,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

    小男孩吸了一口气,手臂被林余余抓的很疼,但是他没有喊出声,而是揪着脸点点头:“嗯。”

    林余余的眼眶一下子又红了,她捂住自己的嘴巴,眼神有些激动的看着范温礼:“那你……那你爸爸妈妈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我以前的爸爸叫林裴、妈妈叫温馨,但是,但是我爸爸妈妈不见了,我被奶奶捡到了,奶奶说,我现在叫范温礼了,我爸爸要叫范大山,妈妈没有,现在的爸爸也死了。”

    林余余咬紧了牙根,林裴和温馨,不是她大哥大嫂的名字吗?这是温礼,是她的侄子吗?是吗?她的眼眶花了,任由眼泪流着,但是她却在笑,这个人,会是小温礼吗?

    第11章

    范温礼:“姐姐,你怎么了?”

    林余余摇摇头:“没有,姐姐刚就是身体有点不舒服,走吧,姐姐给你拎水,以后你一个小孩子别来拎水,要水了,你来知青宿舍找姐姐,姐姐来帮你。”这个小男孩的事情,林余余还存着很多疑问,但是一时之间,她并不想问那么多。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小男孩是侄子的可能性得有九成以上,毕他爸妈的名字跟大哥大嫂一样,可是这身高不对,两年前末世的时候,侄子已经六岁了,在上幼儿园,身高都比这孩子高了,现在这孩子……可能和自己一样,是魂穿,所以这个身体才比较小?

    只是,魂穿的话,怎么和侄子长得那么像?不说百分百,起码有八分像。

    不过,不管怎么说,林余余还是很欣慰的,暂不谈是不是侄子,就算不是,在这个地方,有个跟侄子长得几乎一样的小男孩出现,且还是这么乖巧,让人心疼,这也是她生命中仅有的那么一点意义了。如果上辈子,在原来的世界里,哪怕还有一个亲人,她也不会选择牺牲。

    想到这里,林余余又摸了摸小温礼的头。

    小温礼有些呆呆的看着林余余,然后傻乎乎的笑了,这个姐姐,让他很喜欢。

    小温礼的水桶比较小,拎不来太多的水,所以林余余干脆用自己带来的水桶给他挑水了,路上,林余余又向他打听了一些事情,从中总结到了一些讯息。

    小温礼是范大山娘捡来的,他年纪小,什么时候被范大山娘捡到已经忘记了,但是他记得,过了两回正月了。因为正月的时候,村里的小朋友会到处去拜年,然后条件还过得去的人家,会给小孩子一颗糖或者几把花生,这个时候,是小温礼最富裕的时候了,所以他记得清楚,已经经历了两回了。

    过了两回正月,代表范大山娘捡到他有两年了。可再多的,小温礼也不清楚,因为他年纪实在小。

    小温礼被范大山娘捡到两年了,而两年前,正是那个世界地球末世开始的时候,这个时间非常的巧合,让林余余内心对小温礼的确认又多了些。

    来到范大山家,小

    温礼推开木栏门:“姐姐,你快进来,奶奶,我回来了。”

    林余余跟着进去。

    范大山家没有想象中的落魄,甚至房子还不旧,比范红花家好多了。

    “温礼你回来了?你没事吧?咳……”急切的声音从里面传来,然后还带着咳嗽。

    小温礼赶忙拿出碗,给装了水,然后端进去:“奶奶,我给你拿水来了。”

    林余余拉住他:“你奶奶生病了,不能喝生水,要喝烧开的水,灶头在哪里?先去烧水。”

    小温礼一听,赶忙带林余余去厨房:“在这里。”

    屋子里的范大山娘听到了声音,着急的问:“温礼,谁来了?”范大山娘叫李秋红。李秋红听到外面的声音,非常担心,她最担心的就是温礼被人欺负。

    林余余:“婶子,我是村里的知青,我叫林余余,我看到温礼一个人在打水很危险,我了解了一番知道你生病了,所以就帮他拎水回来了,您别担心。”

    听到是村里的知青,李秋红松了一口气,倒不是说村里的知青有多好,而是村里的知青不至于欺负一个小孩子。再者,林余余这个知青她还是知道的,是这批新来的知青里,难得的勤劳人。李秋红:“谢谢你啊,林知青。”

    林余余:“不客气,我先给你烧点开水,不管什么病都是喝开水好的快。”

    李秋红:“那真是不好意思了。”

    林余余往锅里倒了水,小温礼已经点燃火了,往灶头里放柴。林余余见状,不由得夸奖:“小温礼,你会烧火了啊?真厉害。”

    小温礼一听,脏兮兮的脸上,染上了一朵羞涩的小红花,他腼腆道:“我会的。”他可会烧火了。

    林余余自然是不会烧火的,但是有原主的记忆,所以做家务虽然有点生疏,但是问题不大。她看了一下火苗:“我进去看看你奶奶,你管着火,别烧到自己啊。”从小温礼烧火的动作来看,非常的熟练,所以林余余不担心。

    小温礼乖乖道:“好。”

    林余余进了屋内,一股发霉的味道扑鼻而来,因为天色有些暗,所以她看李秋红色神色并不十分清楚,但是从她的咳嗽声和急促的呼吸声中能知道一些,她的身体非常的差。

    林余余学的是中

    医,因为她妈生她的时候年纪大了,所以她学习中医是为了给她妈妈调理身体,哪怕只学习了两年,所学到的知识也是比这里普通的医生要好些的,更何况,她学习刻苦,两年中学习到的知识并不只是课本上的知识,她还选修了其他的知识,就是课外,她也在不停的学习中。

    都说母爱很伟大,但是同样的,孩子对母亲的爱,也同样是热烈的。

    林余余坐到床边:“婶子,介意我给你把脉吗?”

    李秋红一愣:“啊?你这是要干什么?”虽然这样问,但还是伸出了手。倒不是认为林余余董医之类的,而是李秋红自然而然的反应,反正伸个手而已。

    林余余一把她的脉:“你感冒很久了吧?从你的咳嗽和呼吸中,我判断你这是由感冒引起的肺炎、呼吸道感染,目前轻重还不知道,但是你要尽快治疗,不然肺炎的问题很严重的。”

    李秋红心一紧,被吓到了:“那……那怎么办?”他们这样的农村人,感冒了自己熬一熬就好了,哪里会去看医生?这不是浪费钱吗?“这……这不要命吧?”如果不会要命,就是严重些,她也不会去看医生。

    林余余:“……我明天给你去配点药。”

    李秋红:“那要多少钱?”

    林余余:“不用钱,我上山去采药,不过你身体很差,心思重,你这身体也得调养调养。”

    李秋红叹气,她心思重,之所以重,还是和小温礼有关。这孙子是她捡来的,过户在她儿子名下,她儿子还没结婚就去了,她也没个养老的人,所以捡到了小温礼的时候,她是非常高兴的,但是后来,每天都担心,担心他亲人找来,那她就没了孙子。

    这不,两年下来,心思熬成了病,能不重吗?

    李秋红:“这……”等等,她猛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林余余知青,你也是赤脚医生吗?”

    林余余:“我不是,我刚出生的时候,因为我是女孩,所以爸妈就离婚了,后来我爸娶了后妈,家里也没有人管我,加上我妈生我的时候伤了身体,不能再生了,所以我心里亏欠她,就总是偷偷去药店学习这些药理知识,我想要把她的身体看好,这一学就学了好几年,结果还没

    等我给她调理身体,我就下乡了。”

    李秋红听了,很是动容:“林知青,你真是个孝顺的孩子。”

    林余余:“我妈对我也很好,虽然她和我爸离婚了,但因为在一个城里的,所以每个月都会来看我,会给我带吃的,会给我零花钱。”这些都是原主满满的又幸福的回忆,所以原主的童年,其实挺幸福的,虽然林家人忽略了她,但是没有虐待她,也没有压迫她,还有一个随时为她考虑的生母,可以说原主是这个年代,少有的幸福的人之一了。

    而且因为林家条件不错,后妈虽然有心思,但是对于原主生母给原主的东西,她也不会拿走,这后妈也算可以的了。

    李秋红是一个母亲,能体会一个母亲对孩子的心情,听林余余这样说,她对林余余的母亲也更加的尊重了。很多女人因为生孩子伤了身体,就会怪这个孩子,从而忽略这个孩子,但是林余余的母亲没有,所以她觉得林余余的母亲相当的不错。“你娘也是个好母亲,你一定要好好的孝顺她。”

    林余余:“嗯。对了婶子,我听说温礼是你捡来的?”

    这事情李秋红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大队里的人,镇上派出所的人也都知道:“是的,两年前,我儿子去世之后,有一回,我去坟头看我儿子,回来的路上,我看见有个小男孩躺在草堆里,那里是山窝里,小男孩躺在那里实在少见,当时他全身热乎乎的,一看就是发烧了,我就把他送到隔壁生产大队的赤脚医生那里,赤脚医生喂他吃了药之后,又让我用冷水给他擦了一个晚上的身体,到第二天上午,他才醒来。

    醒来之后,他说他叫林温礼,爸爸叫林裴、妈妈叫温馨,那个时候他可有礼貌了,又乖巧,我一听他说爸爸妈妈,就知道是城里人,咱们农村来的都是叫爹娘的。所以,我把他送到镇上派出所。但是到了派出所之后,这孩子除了知道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和姑姑的名字之外,家里住在哪里都不知道,只说住在锦苑花园,可派出所的同志都不知道锦苑花园在哪里,又说自己读阳光幼儿园,可咱们这县里也没有阳光幼儿园,所以一时之间,根本查不到孩子的来处。”

    第12章

    林余余听了,心里砰砰砰的跳,是小温礼,是她家的小温礼,他们家住在锦苑花园,小温礼在阳光幼儿园读书,从小他们就教他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和姑姑的名字,所以他记得很牢。一想到两年前小温礼就穿越了,吃了两年的苦,林余余心里就难受的不得了,但是她强忍着问:“那后来呢?”

    李秋红:“后来,派出所那边就继续查,孩子就暂时养在我家。可养了一个月之后,关于孩子的家里,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这会儿派出所提出,问我愿意不愿意收养温礼,我哪里会不愿意?我是非常愿意,愿意的不得了。孩子在我家住了一个月,会数数,会讲故事,会唱歌,那真是一个聪明哟。

    我□□的时候,还闹出了一些事情,因为派出所要把孩子交给我收养,有些想□□的人家得了消息,也有了这个想法。”其实,小温礼还说了一些其他的话,只不过,派出所和李秋红都没有理会,比如爸爸的手机号码,派出所的人没有把孩子的话当成一回事,在这里过了两年的小温礼,加上年纪小,很多该忘的,就忘的差不多了,他现在还能记得爸爸妈妈的名字,已经很了不起了。

    而且,这里和他出生的世界不同,在陌生的地方,他因为害怕,所以把自己藏了起来,那些曾经的东西,就忘记的更加快了。

    林余余听了,心里酸酸的,一个六岁的孩子,来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该怎么生活?而且,小温礼也是魂穿,这身体显然不是他的,那么,又是谁把孩子抛弃在那里?想到这些,林余余就不由的担心。

    不过,她既然来了,就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小温礼。

    李秋红继续道:“后来还是派出所的警察同志做主,让孩子自己选择哪户人家,孩子就选择了我。我一个妇女,什么好的也给不了他,家里只有大山留下的这套房子能给他,他跟着我啊,是吃苦了。”

    林余余不这样认为:“您对他好才是最重要的,您在他小的时候对他好,他在您老的时候孝顺您,这叫因果。我想小温礼肯定是个好的,等他长大了,肯定会孝顺您的

    。”

    听到林余余这样夸自己的孙子,李秋红是真高兴。其实,村里人对她的闲言闲语不说,倒不是其他的,主要还是说怕她竹篮打水一场空,到头来为别人家养了孩子。她想着,就算以后,孩子的家人把孩子认走了,那也没关系,至少这几年,有着孩子陪着,她是高兴的,活得像个人了。不然自从儿子死了之后,她连死的心都有了。

    李秋红:“林知青啊,你真是个好人,今天真是谢谢你了。”

    林余余:“不用客气,热水快好了,我去给你端热水。”

    李秋红:“不用了,我自己起来就行了。”

    林余余:“您如果能起来,也不会让小温礼自己去拎水了。”

    李秋红是真的身体难受到起不来了,不然哪里会让小温礼去拎水,这小温礼一去拎水,她就提心吊胆得不得了,但是小孩子自己要去,她劝了他也不听。她知道孩子担心他,又不舍得说重的话。

    林余余来到厨房,见小温礼还在乖巧的烧水,她看到铁锅里的水已经冒泡了:“小温礼,热水好了,你给姑……给姐姐拿个碗。”

    小温礼:“哎。”他蹦蹦蹦的跑过去拿了一个碗过来,然后在旁边看着。

    林余余淘了水,并没有马上给他,而是在一边凉着:“还有大碗吗?盛汤的那种。”

    小温礼又去拿了一个大的汤碗。

    林余余把汤碗盛满:“你如果口渴了,就喝这大汤碗里的开水,喝没有烧开的水,人是要生病的,生病了就要花钱了,知道了吗?”

    小温礼点点头:“姐姐,我知道了。”

    林余余:“真乖,你晚饭吃了吗?”

    小温礼挺了挺胸膛,骄傲道:“吃了,我自己做的。”

    林余余看着他,小温礼出事的时候才六岁,穿书两年,应该是八岁了,但是看这个身体,也就五六岁的样子。若是寻常五六岁的孩子,不见得会自己做饭,但是有着八岁智商的小温礼则是比那些孩子懂事又成熟些。

    想到这里,林余余又是心疼。“你晚上做了什么啊?”

    小温礼:“做了番薯。”有一点点的羞耻,家里没有好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