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页
沈康目光一冷,“你想说什么?” “嘿嘿,这些年街头巷尾不知哪里传出些风声,说您沈大人不近女色,独爱男风。我原先还是不信的,可听了沈大人这不远千里前去接人的壮举,莫非真是金屋藏娇?” 掩在袖子里的双拳骨节发白,沈康权衡利弊,松开了拳头,浅笑一声,“腌臜之人,合该如此。” 就等着吃沈康拳头的乌兴旺顿感失落,眼看着沈康登上马车,徐徐离去。乌兴旺松了松笑僵的脸颊,“还真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东西?”下人拿来小板凳,迎乌兴旺上马。朴素的马车也离开了宫门。 马车里,沈康脱下鞋袜,右脚的脚跟和小脚趾背部都磨出了水泡。驱马的少年摘下斗笠,“师父,你走路姿势不对,怎么每次都是右脚磨破了?” 沈康揉着脚,“每个人的左右手、左右脚都会有些许差异,我的右脚比左脚大许多。可要是鞋子买大了,左脚的鞋子就会掉出去。” 一阵沉默后,少年哈哈大笑,“师父,合着您一直穿小鞋呢!” “去!” “那找人把右脚的鞋子做大一码不就行了么?您上次带回来那个村妇,手艺还不错,可以让她改改鞋子。” 沈康闭目养神,“不必。” “嗨,您就是害怕别人粗手粗脚的,把您这金贵鞋子弄坏了。” 想到顾敏槐一家,沈康心里有些烦躁,他最初和顾敏槐在县衙见面,见那人夸夸其谈,口才不错。文章虽然马马虎虎,但是应试之作,看不出什么。所以他便将其一家带来长安。谁知这一个月接触下来,发现顾敏槐实在一个庸才,绝不是做大事的人。 少年见沈康不说话,以为他睡着了,就安心赶马车,却突然听到沈康喊自己名字。 “元儿。你觉得那个顾敏槐有几分斤两?” 元儿想也不想便回答道:“庸才一个,不过……” “不过什么?” “他那儿子倒是十分奇怪。”元儿陷入回忆,“那个小孩走路很慢,神情很呆滞,看东西的时候,眼珠基本不动,没有小孩子的活泼和灵动。但他不傻,甚至很聪明,因为他说话非常有条理。上次我掉了一个东西,很着急,那个孩子对我说,你别急,好好想想去过哪些地方。你喜欢马,会不会是掉在马槽里。” “还有一次,是叶灵出门准备看斗鸡去,师父你猜那孩子说什么?” 沈康想到那个孩子上次在他怀里哭喊“师父我错了”,心里也有些奇怪,“他说什么了?” “他对叶灵说,你这样活着真的快乐吗?” 沈康扑哧一声笑了,“然后呢?” “叶灵的脸顿时红了,很恼怒,骂道小孩子知道什么。那孩子眼神很平静,说,无话可说的时候,就试图用年龄跟地位来压制别人,你怎么一点没变呢?上辈子……只怕也是废物吧。” 第11章 叶灵最近的日子过得很不舒心。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小屁孩”。 这个小屁孩是师父不远千里,从穷乡僻壤带回来的,又穷又脏,每天就拿着树枝再青石板上写写画画,也不知道在干什么。他走路的时候喜欢背着手,跟老头子一样。累了就坐在门槛上,手里拿着热茶杯捂手,缩头缩脖子,茶杯里不放茶叶,放枸杞。 叶灵生性活泼,那小屁孩日薄西山的生活方式让他见怪,于是他拿了许多零食小吃,走到小屁孩面前,“指点”他怎么做一个乖小孩。 那小屁孩只是淡淡地听着,时不时点点头,非常大的官威。 这天,叶灵骑马回来,一票损友邀他去斗鸡,叶灵开心地给自己的鸡顺毛,这只鸡是他千方百计寻回来的,名唤“金刚不坏大将军”,它有着大大的眼睛,肥硕的鸡冠,全身乌黑发亮的羽毛,打鸣的声音嘹亮又清脆。他带着自己的大公鸡出去玩了一整天,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叶灵却一点也不疲惫,甚至满面红光。 金刚不坏大将军替他赢回了五十两的赌资。这让叶灵走起路来也轻飘飘的,直到躺在床上,脑子里还全是斗技场里别人对他的吹捧。 第二天,叶灵的黑鸡死在鸡窝里,口吐白沫,是被人下毒弄死的。 叶灵抱着鸡哭了一整天,管家、婆子都来闻讯,就连沈康也过来安慰了一会儿。夕阳西下的时候,叶灵听见有人对他说:“养你长大的人死了,也不见你哭得这么伤心。”他回过头,看见那小屁孩眼神深邃地看着他,接着,叶灵听到了一句直击他内心深处的话语—— “你这么活着有意思么?” 伤害性不高,侮辱性极大。 他这一生过得极为顺风顺水,长安城里谁见了他,不得说一句“叶小公子,少年英才”?但他却被那么一个只到他大腿的小屁孩,用居高临下且蔑视的眼神看着,问道:“你这么活着有意思吗?” 你这么活着有意思吗? 活着有意思吗? 有意思吗? 吗? “岂有此理!” 几天后,叶灵越想越不对劲,一时激动,将手里的萝卜丝饼扔在地上。 他不收拾了那个小杂种,他就不是沈康的徒弟! 一定要好好给这个小杂种颜色瞧瞧,让他哭!让他害怕! 说干就干。 叶灵在长安的各个花鸟市场买来许多虫子。认识的人路过,“哟!叶少养鸟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