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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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她思索之时,轩辕玦一把揽过沈风斓的肩。 他对福王妃道:“本王见他们母子出门多时,便亲自过来接他们回去。如今时辰也不早了,就不打扰大嫂了。” 福王妃识趣道:“对对对,斓姐儿也过来小半日了,是该回去了。” 两人携手出了营帐,奶娘抱着两个孩子跟上,轩辕福昀一个箭步追了出去。 福王妃不禁叹了口气。 她知道福昀一定是跟着龙婉过去了,要是他对自己也有这般依赖之心,那该多好…… 卫玉陵看着他们一家四口离去的方向,默默地下了决心。 她决定,就按照沈风斓所说的试一试! 回去的路上,轩辕玦一直保持着神秘莫测的笑容,看得沈风斓好生不自在。 “殿下方才在账外,偷听多久了?” 轩辕玦连忙反驳,“本王是光明正大地听,不是偷听。就是从我教你几招那里,开始听起的。” 她一下子泄了气。 这么说,她教卫玉陵的那些,轩辕玦都听到了? 怪不得他笑得这么神秘。 “你倒是会教她,怎么也没见你自己用过几招?” 沈风斓撇了撇嘴,“我没用吗?其实我早就在无形之中用了,只是装得太好,所以殿下丝毫感觉不到罢了。” 轩辕玦道:“那你记好了,我除了喜欢看书和骑射,还喜欢品茶,也颇喜欢奇巧机关,还有诗词……” 沈风斓连忙打断了他。 “殿下说这些做什么?” “自然是让你跟我聊到一块儿去。” 沈风斓忽然站住了脚步,转过头来,对他得意地挑了挑眉。 “那殿下也记好了,我除了喜欢看书和弹琴,还喜欢佛语禅经,闲云野鹤,轻功武艺……” 当然,最后一项她还处在欣赏阶段,自己并不会。 “殿下记住这些,就能同我聊到一块儿去了。” 她只是逗着玩说的这些,没想到轩辕玦忽然正色了起来,认真地点点头。 “嗯,我记住了。” 草原上一阵秋风,拂起他月白色的发带,灵动而飘逸。 他说话的时候,眼眸里头,有草原上最美的星星。 一件素白织锦的披风裹到她背上,他的声音低而暖,在她耳边轻喃。 “起风了,回吧。” 兜着两袖秋意,他们满载而归。 白日,圣上命人把昨日狩到的猎物做成食物,所有人一同聚宴。 昨儿出了那样的事,圣上也没了心情,故而今日才想起这一遭来。 又特特命人盯着厨役,防止类似黑熊被喂食五石散的事情,再度发生。 这不仅是单纯的秋猎聚宴,更是为了消散人们心中的紧张。 见圣上都没为昨日的事情烦心,众臣也轻松了许多,安心享受鲜嫩的野味。 龙骏原本还要带人上山搜寻,想趁着白天光线清晰,再好好地查找一番。 詹世城却主动接替了他,说他一夜搜寻辛苦,自己带着御林军再去找也是一样。 龙骏谢过了他,便回营歇息去了,连前头的聚宴都没去。 他一夜未眠,实在是累了。 和龙骏不同的是,一夜未眠的宁王,又和詹世城一起上了山。 知道的,说是宁王摄于贤妃的威压,不得不尽全力去寻找汪若霏。 不知道的,都认为汪若霏是圣上赐婚的宁王妃,所以宁王才这般紧张。 汪若霏失踪了一天一夜,又是在野兽遍地的山林之中,任谁心里都清楚,她必定是凶多吉少了。 看着平西侯自在吃肉的模样,不禁有些胆寒。 这个亲爹,还不如宁王一个未婚夫婿紧张。 圣上体恤,特特吩咐给宁王和龙骏的营帐之中,都送一份烤山羊脊去。 还有各色兽肉,诸如野猪,山鸡,山雀…… 众臣公边吃边闲聊,都说宁王有毒。 这前一个御赐的宁王妃沈风斓,乃是沈太师唯一的嫡女,又容貌出众才名远播。 那是所有京中的王孙公子,梦寐以求的对象。 圣上就轻易赐给,当初名不见经传的宁王了。 结果沈风斓成了晋王侧妃,宁王的婚事就拖了下来。 过了一年半载,圣上又把汪若霏许给了宁王,那可是京城中除了沈风斓名头最盛的小姐。 一下子,京城双姝都轮到宁王头上了,不由不叫人羡慕。 原以为这一次他们能顺利成婚,没想到婚事还没提上日程,汪若霏又失踪了。 这宁王有毒,宁王妃的位置更加有毒。 好像哪个女子被圣上赐婚给宁王,就会莫名其妙发生一些怪事。 这样一来,王公大臣们心中紧张。 家中有适婚女子的,生怕圣上忽然想起自己,把女儿许给宁王。 家中没有适婚女子的,也怕自己的侄女、外甥女被许给宁王…… 虽说,现在朝中的局势,最有可能成为储君的莫过于宁王和晋王两人。 但是宁王他有毒,自家女儿若是嫁给他,当不成皇后反而先死于非命,那可怎么好? 和那个虚无缥缈的皇后之位比起来,还是自家姑娘的性命要紧。 众臣心中这样想着,不免又同情起宁王来。 他熬了一宿没睡,这会儿又去山上搜寻汪家大小姐了,可谓是个有情有义之人。 好好的一个贤王,现在闹成了孤家寡人,真是可惜了。 沈风斓假装一心扑在肉上,悄悄听着众臣公的谈话,暗自摇头。 “他可真是有本事,不管做了什么恶事,在众人心中他都是受害者,还是有情有义的贤王。” 轩辕玦在她耳边低声说着,又朝她碟中夹了一片刚削好的羊腿肉。 那片肉肥瘦间半,油花直冒,上头撒着均匀的香料,一看就很美味。 她不客气地用夹起来,送进自己口中,唇齿留香。 一面吃着,她一面道:“起先我以为他这只是为了应付贤妃,现在一听众臣公的言语,才发觉,他这还是在为自己博名声。” 可能某种举动做成了习惯之后,他无论再做什么事,都会下意识如此吧。 这让沈风斓不禁产生同情,和排斥。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或许她的决定真的是错的,在法相寺那个闲云野鹤的宁王,并不是真实的。 现在这个不择手段的他,才是真的…… 这样的他,真的能做自己的朋友吗? 因为圣上兴致好,昨日发生之事的阴霾慢慢消去,沈风楼又向圣上提议,今日再上山寻猎。 “一则可以再猎到一些新鲜的野味,让久在宫中的圣上和诸位娘娘们,能够吃得尽兴。二则能顺便帮忙找找汪小姐,不知圣上以为如何?” 圣上还未开口,陈执轼又起身附和。 “圣上就准了吧,也给我们这些初出茅庐的小子一个机会,在圣上面前耍耍大刀,讨个彩头!” 自来秋猎的规矩,得到猎物最多的人是会得到圣上奖赏的。 这次秋猎仅昨儿上了山,哪里能够分出胜负? 故而这些高门世家的公子,一个个都不肯罢休,还想再来比试一番。 沈风楼和陈执轼,便是京城这群公子哥儿的代表,有他们在圣上面前开了口,附和者越来越多。 圣上一见这些年轻后生,个个勇往直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心里就欢喜。 哪里还有不准的道理? 当下便应了众人,又道:“好,谁今日能夺得头彩,朕便赏赐明黄裘与谁。” 李照人双手捧着托盘,上头叠着一件整齐的狐裘披风。 与寻常的狐裘披风不同,这一件狐裘雪白的皮毛之下,是明黄色的繁复织锦。 明黄为天家所用之色,除了圣上能着一身明黄,就连一众皇子也只能稍用其色点缀而已。 能身披明黄裘者,皆是圣上极为宠幸的臣公,见官大三级。 如今朝中拥有此裘者,除了沈太师,便是定国公、平西侯,龙骏,以及几个告老隐退的老将军。 至今在朝中仍为人称道的卫大将军,昔年也有这么一件明黄裘。 一见这明黄之色,众人心里便知,沈风楼这一提议是完全迎合了圣上的心意。 圣上并不希望,众人沉浸在昨日的意外之中,而是希望一切如常。 那些老成了人精的大臣都未能看出来,反而叫沈风楼这个后生,当先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