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这名女知青有些不自在了,她还以为能趁照顾霍笙躲躲懒呢。 “走吧,再晚上工就迟了。”叶红霞喊着宿舍里的人走,那名女知青不情不愿的跟着走了。 宿舍里只剩霍笙一个人,她拿了瓷缸去知青食堂打了半缸吃的,冒着热气的包谷大米粥,但大米一粒都不见,都是黄橙橙的包谷,七十年代物资匮乏,大米、白面这些东西都是奢侈品,知青的伙食更是不会好,平常翻来覆去都是这些。 咕噜噜几下喝完半缸粥,霍笙开始收啜自己的东西,她知道原主有不少东西,当着宿舍知青的面她不好翻找,这会大伙都去干活了,倒是可以好好的理理。 半响,她翻箱找袋,总算找到了信,信纸折的很整齐,霍笙打开粗略的扫了几眼,没有犹豫,把信撕了。 霍爸爸没出事之前,在医院的职位不低,霍笙下乡之后,隔三差五就会有东西寄给她,都是吃的用的和生活用品。 霍笙盘点着自己的东西,有水果糖、蜂蜜、雪花膏,大多都是日用品,她剥开一颗水果糖丢进自己嘴里,甜甜的味道在舌尖扩散开,真好吃。 最后霍笙甚至还翻出五张大团结。 五张大团结霍笙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小心翼翼的收好。 收啜好之后,霍笙拿上在赤脚医生处借的方口布鞋,打算去还了。 赤脚医生处离知青宿舍距离不近,霍笙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到,到的时候,赤脚医生一家三口正在吃饭,简单的几个糙面馍馍放在大碗里,配上咸菜和一盆野菜汤,药水味的屋里混杂着食物的味道。 “霍知青,吃了没?”赤脚医生媳妇看到她,放下筷子,让自家儿子去搬个凳子过来。 “吃了,我来还你借我的鞋,麻烦了。”霍笙把手里装鞋的袋子递过去。 赤脚医生媳妇接了过来,打开一看鞋面上刷洗干净了,她嘴上说:“哎呀,你看看你,怎么给洗了,你手不方便,不能乱动。” “应该的。” 赤脚医生媳妇觉得这个霍知青还是挺懂事的,也没了跳河那天的死气沉沉,倒是精神了不少,她面上带着笑,招呼着霍笙坐,去里屋放鞋去了。 霍笙没打算多呆,她看赤脚医生的儿子搬了个凳子给他,小豆丁一样高的孩子,瘦瘦巴巴的,于是从兜里掏出临出门时候带的水果糖递给他,然后摸了摸他的头。 赤脚医生嘴里正咬着糙米馍馍,刚想让自家的娃别乱拿东西,就见到门口忽的出现了一个人,他朗声道:“东子,怎么就过来了?” 第4章 004 “赶早不赶晚,呦,来的真是时候。”门口站着一个的男人,高大的的身影,麦色的手臂拿着一条扁担,身上穿着带着几个补丁的粗布,一只脚的裤脚半卷着露出紧实的肌肉,他笑着走了进来,大大咧咧的拉了条凳子坐下,把赤脚医生儿子拎起来抱在腿上:“小柱子,吃啥呢?”他看着小柱子手里捏着东西,故意逗着去抢。 小柱子似乎很喜欢他,伸着小短手一口一个东子哥叫着,把自己手里抓着的糖,捂着的死死的,两人笑呵呵的闹做一团。 “吃了没?”赤脚医生问他:“我让你婶子拿个碗。”说着就朝里屋喊。 “我吃了。”男人伸手把小柱子举高高,视线却投向了霍笙,脸上的笑也收了,但仅扫了一眼就移开了。 霍笙觉得莫名其妙,她应该不认识这个人,赤脚医生这有客人,她也不打算多呆了,鞋子也还了,朝赤脚医生说了一声就打算走了。 “记得过一段时间来换药,手不要沾水才好的快。”赤脚医生喊着霍笙要注意,。 霍笙点头道了声谢就走了。 “这女娃娃瞧着心思重,一心想回城里,真是连命都不要了,亏的你把人捞上来,不然死了个知青,还是个大学生,孙敬文吃不了好。”赤脚医生喝了口汤,现在这事闹的大,影响也不好,村里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风言风语传的快。 坐在男人腿上的小柱子小心翼翼的撕开糖纸,把糖果塞进嘴里,他听不懂自己的爸说什么,只觉得嘴里的糖甜甜的,好吃的他捂着嘴,不想把嘴里的甜味露一丝缝隙。 “吃不了好也是公社支书头疼的事,”男人把小柱子放下来,让他做到凳子上,随手摸出兜里的烟,抽了一只递给赤脚医生:“做没做,孙敬文自己心里清楚。” “臭小子,从哪弄的?”村里人想吸烟都是自己种旱烟抽,方便也省,这种烟壳上画着麦穗图案的丰收香烟是个稀罕的,他伸手接过,闭着眼睛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和旱烟的味道隐隐不同,他稀罕的卡在了耳朵后,等挑个过节喜庆的时候再抽。 男人笑笑没回答他的话,用火柴点了夹在手指上的烟,动作老练,吞云吐雾,浑身透着一股吊儿郎当的劲:“甭管哪弄的。” “对了,你刚刚怎么没和人霍知青打招呼?我瞧着她那样子像是不知道你救的她。”赤脚医生忽的想起,两人刚刚似乎连一个眼神交流都没有,这人是东子救上来的,虽然霍笙的手骨折了,可怎么着也得道个谢。 “打什么招呼,我又不认识她,我最烦城里这些娇滴滴的知青,特别是女知青,那天我只是顺手,她跳个河把我折腾的够呛。” 男人抖了抖手上的烟蒂,这个女知青的事情他一点也不想跟着瞎掺和。 知青食堂的伙食不好,油水更是少见,霍笙休息了几天,发觉这具身体有轻微的低血糖,所幸她有一罐蜂蜜,倒是可以泡水喝,勉强对付一阵子,她手上有的东西大多是日用品,还是得挑个时间从公社赶一趟集,置办点东西。 老知青叶红霞也打算去,不过最近队上的农活太多了,得等一段时间才能去,霍笙就商量着到时候跟着她一起。 “行,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叶红霞看出来霍笙比以前好说话,虽然性子依旧淡,但人好相处了很多,她看着霍笙的手问:“你这手要是不方便,你要什么,我帮你带回来。” “没事,再过几天就可以拆了。”不知道是不是营养跟不上,霍笙手上的伤比想象中恢复的慢,不过她前几天去了赤脚医生处看过了,估计再过几天就可以把固定的夹板拆了。 霍笙手腕差不多可以松动的时候,返城名额最后的结果也出来了,霍笙看着眉梢上都是笑意的李长美就知道答案,不管过程如何,结果倒是和原书一样。 这个名额是李长美的,跑不脱。 随后,公社支书亲自找霍笙谈话做思想工作,霍笙不用想都知道他要说什么,无非就是名额已经上报上去了,他已经调查过,李长美和孙敬文的事情是个误会,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这事就这么算了,又批评又安抚,做的有够圆滑的。 孙敬文貌似和公社支书有几分远方亲戚的关系在,这事不管如何,霍笙都只能吃过哑巴亏,毕竟孙敬文咬死返城名额是一开始就要给劳动积极性强的李长美,而不是给霍笙。 公社支书说了半天,见霍笙没反应,他停了下来,喝了一口缸里冒着热气的水,这个城里的女娃,皮肤长的细腻白皙,倒是比葱根还白,一眼看上去又嫩又娇的,河沟村来来往往这么多的女知青,也没她漂亮,他沉默了好一会,转了话题:“听说你爸——不对,我看了报纸,你们已经断绝关系了,你家人的情况不会影响你的任何表现,严格要求自己,来年继续再争取名额。” 报纸上已经登报了情况,霍笙是在前几天看到了报纸,现在她和霍家是一点关系也没有了,若是有关系,她早就被人带走而不是还呆在河沟村这个地方了。 原书的霍笙要是有点脑子看到报纸的时候就该知道霍爸爸的用心,当初给她寄来的那封信没写明任何的原因也只不过是不让人抓到把柄,不过当时原主已经黑化了,即使后来知道了这个结果也抵消不了她心里滋生的恨意。 所以说女配就是来衬托女主的。 公社支书这是在一边鼓励霍笙一边提醒他爸妈的事情, 霍笙做出积极的样子响应,“既然你说调查清楚是个误会,我当然服从组织的安排,不会怀疑,以后好好表现,争取向上!”这样李长美的事情可以告一段落了。 公社支书本准备一箩筐劝导的话,没想到就这样结束了,他以为霍笙还要弄出什么幺蛾子,观察了几天,想是霍笙想清楚了,也放心下来,倒是好好敲打敲打了孙敬文,多大年岁的人了,做事这么不小心,要么不做,要做,就把自己的屁股擦干净,再有下次,他这个生产队队长也别干了,回家种地去。 得到了确切要返城的消息,李长美很高兴,开始在知青宿舍收拾自己的东西,还把压箱底一直舍不得吃的一包地瓜干都拿了出来分给宿舍的其他知青,她心惊胆战的这么多天,吃不好睡不好,就怕名额的事情黄了,如今,倒是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她这边喜气洋洋,霍笙则刚和公社支书谈完,走到半道上,就听到有人远远的喊:“姐!” 作者有话要说: 鞠躬谢谢支持。 (ps:以后更新时间为晚上10点,日更,其余更新时间为捉虫或蹭玄学) 第5章 005 这个声音陌生又熟悉,紧接着一个穿着白衬衫纤细的身影朝霍笙方向跑了过来。 “霍,霍姗?”她有些不确定的看着眼前的人,呆愣了一会。 与霍笙温婉不同,霍姗性格活泼,剪了个当下流行的齐耳短发,人愈发显得娇俏,白衬衫上加了毛领,时髦又漂亮,不过此时眼下的乌青,让整个人多了一丝病态。 “姐,你没事吧?你的手——”霍姗说着眼眶里的泪花就掉了下来,她接到霍笙跳河的消息,折腾了好几天,才赶到了河沟村,见霍笙伤了手,急得掉眼泪,虽然霍笙和她总是和疏离,但她把霍笙当亲姐姐。 早几年的事情,霍爸爸不知救了个什么人物,现下已经接受调查被带走了,想见都见不到,家里兵荒马乱的,好不容易把两个女儿都摘干净了,霍妈妈却知道霍笙跳河的消息,人立马昏了过去,在医院躺着,也不能探视。 霍姗虽然小时候吃了许多哭,但也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又见到霍笙的样子,霍姗忍了几天的眼泪止不住的掉下来了,看着柔弱委屈,连霍笙一个女的都生出怜惜来。 她犹豫了一会轻轻拍了拍霍姗的背安慰道:“没事,快好了,你怎么来了,家里还好吗?”其实问这些都是多余的,不过霍笙却忽的意识到,要是按照原书的发展,这是她离开河沟村的一个契机。 “姐,你听我说,爸不是要和你真的断绝关系。”霍姗擦了擦眼泪,低哑着嗓子给霍笙解释,当时霍爸爸已经被监视了起来,一些东西不能弄到明面上,她想起霍笙跳河的原因,忙不迭就开始解释,生怕霍笙生了怨恨。 霍笙耐心听她说完:“恩,我知道,我没在意——之前,跳河的原因不是这个,村里胡乱传的消息,我是自己不小心掉的河里。” 两人又说了一会的话,霍笙看她估计折腾了好久才到这,打算先带着人去知青宿舍歇歇脚,弄些吃的。 “不用了——我今天就得走。”霍姗勉强笑了一下,欲言又止的咬了咬唇,把身上带着的一个小包袱递给霍笙。 包袱颇有重量,霍笙打开里面都是粮票肉票零零散散还有其他的,这么多的票,霍家现在的情况不比以前,霍姗上哪拿的这些东西霍笙心里有个大概,她没接,把小包袱推回去:“你留着。” 霍姗摇了摇头,她这次来主要就是看看霍笙,有那个人在身边,她不用这些东西。 “姐,你拿着,我马上就要去b市了,今天的火车,这些你留着有用,家里现在没其他的东西了,爸妈那里你不用担心,一有消息,我会发电报给你。” “你,照顾好自己。”霍笙心下了然,她沉默了一会道:“我送你到村口。” 河沟村到县城的交通很不方便,要先坐牛车出了土石路,再换汽车才能到,而且汽车一天只有一趟,错过了就得等下一天,霍笙看霍姗什么都没带,又只有一个人,人生地不熟的,想着还是自己跟着把人送到县城,到了县城,估计就没她这个女配什么事情了。 毕竟这是男主宠在心尖上的人。 一路上,霍笙和霍姗走在一起,倒是招人的很,引得一些在地里干活的男知青们可劲的瞅,被大队长吆喝了几声才继续干手中的活。 不过等带着霍姗到村口的时候,却看到了明显与河沟村格格不入的两个人。 看清楚两人之中的一个是谁,在霍笙旁边的霍姗脸唰一下就白了,她几步冲了过去,朝着那个高大的男人道:“你来做什么!”她都说了让他不要跟着过来,他跟着过来是想干些什么。 高大的男人衣着整齐,又高又酷,脸上轮廓线条刚硬,但看到霍姗的时候神情慢慢变的柔和。 “这里太偏僻了,我不放心,来接你。” 霍姗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她转头愣愣羞愧的看向霍笙,讷讷的吐出一个字:“姐。”只一个字就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小看了这人的控制欲。 也难怪霍姗羞愧,毕竟眼前这个男人昔日可是霍笙的对象——覃鹤清,两人分手之后,霍笙还是一心在他身上,在河沟村当知青的日子还不停的给覃鹤清写了许多信,前不久,霍笙撕掉的信就是要给他的。 见到前任和自己的妹妹搞在一起,原书中霍笙真是把霍姗恨到了骨子里,霍姗让她嫉妒,嫉妒的发狂,她恨这个抢了爸妈宠爱又抢了她心爱男人的人,殊不知,这些从来都不是自己的,费劲心思,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惜,现在的霍笙毫无感觉,她走过去,脸上带着微笑:“好久不见。”她和覃鹤清已经差不多有一年没见了。 覃鹤清,书中的男主,原书霍笙一生求而不得的人,英俊帅气,一心一意,眼中只有霍姗,曾经霍笙和她有过一段,但相处下来,霍笙的性子他并不喜欢,分手之后遇上了他真正的爱人霍姗。 “好久不见。”覃鹤清的声音好听的很,声音温润清透,听得霍笙感觉心脏跳的“咚咚咚”,不愧是男主,方方面面称优,现在河沟村不少的人都往这边看,毕竟覃鹤清无论在相貌气质上都吸人眼球,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我和小姗正在处对象。” 霍笙笑着说:“恭喜。” “够了!”旁边的霍姗忽的崩溃喊出一句,她脸上毫无血色,像是要昏倒一样,她捏着霍笙的胳膊:“姐,我——”她说着不知道自己能对霍笙说什么,转向了覃鹤清,眼眶红通通的:“覃鹤清,我有话和你说。” 覃鹤清点头,扫了一眼霍笙跟着霍姗走到了一旁。 霍笙看到霍姗打了覃鹤清一巴掌,覃鹤清立马宠溺的把人抱进怀里轻声细语的哄着,她隐隐约约还听到了宝贝两个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七十年代,男女关系的开放程度十分严格,他们在村口公共场合的地方做出这样亲密的举动是属于耍流氓的行为,会被送去劳改的。 不少人都朝这边开始指指点点,有人甚至去找了队上的队长,眼看事情要闹大,但当事人完全不在乎,霍姗和覃鹤清都不是河沟村,河沟村怎么管也管不着,何况,覃鹤清的势力估计没人敢管。 这本书里,男女主角可不是温温馨馨谈恋爱的,而是所谓的强制爱,覃鹤清喜欢霍姗,但霍姗起初不喜欢他,又因为霍笙的关系,所以,覃鹤清对霍笙是由强迫到后来蜜里调油,期间都是由霍笙这个恶毒的女配推波助澜的。 “你,过好吗?” 霍笙这时才注意到,和覃鹤清一起来的刘承,刘承是覃鹤清的下属,他两一起长大,后来覃鹤清的成功多少也离不开这个人,而霍笙是刘承心里的白月光、朱砂痣。 作者有话要说: 鞠躬 谢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