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再过来我就开枪了!”马贩子在篝火的光里,认出了这个少年。 “为什么要烧我的家?”少年还没有站起来,野兽似的,低伏前身。他带着狼靠近,慢慢才直起身,同样习惯龇牙。 再怎么装作人类,一旦领地和宋捡受到侵犯,他就会变回狼的习性。 “为什么!”少年一步步靠近。他真的不懂这个人为什么要伤害宋捡,烧掉他们的家。他们没有伤害过卖马的男人。 “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滚!”马贩子拿枪对准了少年,小臂上缠着一圈纱布,像是被什么野兽咬伤过。 “你为什么要烧死我的宋捡?”少年拿出腰上的枪,第一次,用枪口对准了人类。 可他的枪口是颤抖的,和马贩子不一样。他从来不想杀人,只想保护狼群和家,但没有用。 “为什么要烧死他?”少年带着狼往前,狼群出于对枪的恐惧发出低吼声,在次头狼的带领下迂回徘徊。 “不是我要烧死他!让你的狼滚!”马贩子又朝夜空开了几枪,这一下,所有的狼都吓得一震。 野兽对人类的火力力量,始终恐惧。 但立刻,荒漠狼又嗅出了什么,朝另外一个方向奔跑。少年记住了马贩子的脸,他相信自己的狼不会出错,一定还有别的共犯。这一次,跑了很久,跑到有流民对他的狼群开枪。 一片混乱,到处都在叫喊。 少年跟着狼跑到了隔壁营地的边缘,水流那一边,有两个人在奔跑。 他现在是次头狼了,完全可以用嚎叫声命令群狼追过去,只需要几分钟,逃跑的人就会死在狼嘴里,被撕成一片一片。 可是这一回,少年没有犹豫,他被差点失去宋捡的恐惧淹没,对着两个不断移动的人影,对准腿,开了一枪。 张牧带着许多猎狗,追到这里的时候,就看到那两个人影倒下了。 “放下枪!谁都不许动!”他在几十米外朝狼崽子喊,只希望现在还来得及。 隔壁营地的猎手也赶到了,几十个男人拿起长筒枪,对准了夜里发绿的眼睛。 少年从这片绿色眼睛的包围中走出来,把枪扔在了地上。“不要杀我的狼,如果你们杀了,我一定报复。” 张牧对所有人做出手势,希望他们能把枪放下。“别冲动,这些不是整个狼群的数量,你们杀了其中一匹,就惹怒了狼群……我来处理,如果是我营地里的人犯罪,会给你们一个交代!” 几分钟的僵持,所有的枪才收回去。 宋捡醒了。即便喝了草药,他还是突然醒了。罗小兰怕他害怕又无聊,给他一筐野草丝,让他编着玩儿。宋捡不知道哥去哪里了,编头绳等着他回来,突然,手里的野草丝没了,宋捡急得一抓,抓到了一个人。 “你真的看不见我啊?”张艺偷偷溜出隔间来找宋捡玩儿,他总不相信宋捡的眼睛有问题,但现在相信了。 “你看见我哥了吗?”宋捡赶紧收回手,“你把头绳还我,我哥可凶了,你别想欺负我。” “我没欺负啊……我想和你玩儿。”张艺把野草丝还回去,“小捡哥你也和我玩儿吧,我姐姐总嫌我淘气。” 宋捡根本不想理他,专心地编绳子,睁着没什么用的大眼睛。右手腕上,拴着一颗狼牙。 张艺见他不理自己,打开装零食的小布口袋,拿了一颗奶酪干塞到宋捡嘴里。“你吃,这是我最喜欢吃的,我说对不起,不是故意吓唬你……我真以为你看得见我。” “这是什么啊?”宋捡咂咂嘴,没吃过的味道。 “这是奶做的。”张艺又给他一颗,“你的手还疼不疼?我家好多药,我给你拿。” 宋捡摇摇头,刚把奶酪干嚼嚼,听到了熟悉的脚步声。 “哥?”宋捡摸着旁边的家具站了起来,乖乖等着小狼哥进来摸他。 少年进帐篷了,看到张艺,眉头一皱。“你在做什么?” 张艺可害怕宋捡的哥,刚要解释,爸爸也跟着进来了。张牧用眼神让儿子先离开,张艺看懂了,滋溜一下跑回自己的小隔间。 这下少年心里舒服多了,过来摸了宋捡一把脸蛋,又拽了拽他的绳子。“睡醒了?肚子饿不饿?” “不饿,哥我给你换个头绳吧,新编好的。”宋捡一张嘴就是一嘴的奶味。 少年的眉头又皱起来,不高兴地闻闻,这不是自己的味道。他立刻咬住宋捡的嘴唇,想把陌生的甜味舔干净。 “你吃什么了?”他使劲舔,从宋捡嘴里勾出一小块没吃完的。 宋捡张着嘴,像被检查。“张艺给我塞的,说是奶酪干……” “奶酪干?”少年没听过,他们有狼,所以没法养产奶的家畜,“以后不许吃,奶酪干吃了人会死。” “哦……”宋捡还想说奶酪干挺好吃的,伸手去摸少年的鬓角,摸到几缕散开的长发。奇怪,哥的辫子怎么开了? 在旁边满头汗水的张牧怔了几秒,要被狼崽子气得背过气去。 作者有话要说:再有10章,他们就要觉醒啦!觉醒前的经历,全部为以后的向导哨兵部分埋下伏笔! 虽然文章开头已经写过,本文三观只适合本文,但是看到有读者提出来,我再说一下哈。周允他动物性很强,一开始真的以为捡捡是小狗,长大后才明白自己和捡捡都是人。小狗是他对捡捡的爱称,没有把捡捡当作真的狗,更不涉及低自尊的驯化。周允对生命一直是敬畏的,他没有羞辱捡捡的意思,包括他的打手背,也只是训练捡捡生存。现实世界中的盲校,盲童放手训练,其实比文章里更严格。 所以文章里的相处模式,现实中还是要注意区分,如果是男女朋友间的小情趣,叫个小狗啊啥的,也无所谓。但如果是伤害到自尊的行为,真的用狗来辱骂、贬低、控制,这段恋爱就是有问题的,也不是文章所提倡的。 爱情一定建立在双方互相尊重的前提上。 第32章 身体发育 半夜,隔壁营地的领头人终于审问完毕,过来交涉。张牧把抱着宋捡睡觉的狼崽子叫醒,带着出去了。他心里有谱,只赌一样,狼群跟着营地过了这么久的和平共生,不会无缘无故伤人。 如果赌输了,那就只能听隔壁领头人的意思,是全部剿灭,还是让狼崽子赔物资,听人家的,按照规矩办事。 交涉地点仍旧在营地边缘,那边押着几个人,少年远远望见,一个是马贩子,还有两个好像也见过。 “你认不认识他们?”领头人用篝火映照他们的脸,给少年看。 少年已经没有武器了,短刀和枪都被张牧没收,但这一刻,他想叫狼咬死他们。“认识,那个人卖了我一匹马,这两个人,想买我的宋捡。” “营地禁止人口买卖。”张牧立刻说,“就算是领养,也要经过大家伙的同意才行。” “我知道。”隔壁领头人这么说,可大家心知肚明,这种事管不了,总有人干些不正经的罪恶勾当。 少年仇恨地看着他们,第一次见识到了人类的阴暗面。“他们要用罐头买,我拒绝了,就因为我拒绝了,要烧死我们?” 在狼的群体里,被拒绝是最常见的事,每匹狼都有底线,不会轻易退让。可为什么人类不一样?少年一边恨,一边不懂,人类被拒绝后为什么会报复? “他们没想烧死他。”隔壁领头人说出的真相更让少年震惊,“他们是想绑走他,带着他去别的地方。” 马贩子跪着,那两个人也跪着,谁都不敢抬头。他们的胳膊上、腿上都有被狼咬伤的痕迹,拆掉纱布就藏不住了。 “他们想要趁你不在,把宋捡带走,然后逃去别的营地。”领头人说,同时给了那两个人一脚。 那两个人倒在地上,站不起来,腿上的枪伤只做了简单处理。 少年下意识想要摸腰带,摸他平时放枪的地方。为什么?自己已经拒绝过了,他们还要抢?这和狼的抢夺意义不同,狼只为生存,他们又为了什么? 他后悔了,后悔没有用枪口对准他们的后背。出于第一次对人类射击的压迫感,少年只对准了他们的腿,让他们没法逃跑。 “他们是去找宋捡的,但是没想到你们的帐篷里有狼。狼冲出来将他们咬伤,慌乱之中,他们的煤油灯掉在了帐篷上,煤油烧起来,差点烧死了你的同伴。”隔壁领头人用枪对准了他们,“他们犯了罪,交给你们处理!” 张牧看向少年。“这件事的受害者是你,你说吧。” 少年来不及思考如何处罚,光顾得后怕。他们要带宋捡离开,万一成功了,自己回到帐篷时,等待自己的就是一个空空的家。如果他们的气味、脚印无法追踪,沙漠这么大,自己的小狗就真的丢了。 流民营地那么多,他只要丢在沙漠里,自己找不到。 找一辈子,可能都找不回来。小狗离开自己没法活,他又该多害怕。 “你们为什么要抢宋捡?”少年走近问。他要弄明白,才能防止下一次的发生。 张牧和隔壁的领头人懂,他们身边的副手们也懂,地上倒着的男人更懂。可偏偏不懂这些的,是这个狼养大的赤诚的孩子。 这些肮脏、龌龊的事,谁也说不出口。他们没法告诉少年,这些人看上了宋捡,想要用麻绳绑走他,在他身上做最恶毒的事,用成年人的力量,蹂躏凌辱一个漂亮男孩的生命和身体。 没有人告诉自己,少年只能狠狠地踹了他们,踹得他们无法起身。“让他们滚!再见到他们一次,我一定杀了他们!” 张牧的帐篷里,宋捡躺在软铺上发呆,心里空落落的。软铺再舒服也没有以前的帐篷好睡,而且狼也不能进来。 小帐篷里就他和哥两个人,想怎么睡怎么睡,偶尔还不穿衣服呢。 可是在别人家里住着,这样不行那样不行,就连摸摸小狼哥的伤口、舔舔他的嘴,可能张牧一家人都听得见。 刚才,张牧还把哥叫醒,带他出去了,宋捡摸着短刀刀把上的十字凹痕,想跟出去偷听,听听到底发生什么事,怎么哥的手臂会流血。 他们有事,但都瞒着自己。 “你在想什么啊?”张艺又来了。 宋捡吓一跳,哥从来不突然说话,总是碰一下自己再说。“我想找我哥,你看见我哥了吗?” “你哥和我爸爸出门办事了,听说是好大的事呢。”张艺是从自己的小隔间偷偷溜出来的,“他们去办大人的事,我们一起玩儿吧。” 宋捡扭了个身,转过去。“我哥不让我跟你玩儿。” “啊?”张艺在黑暗里打量宋捡的大眼睛,真的不像残疾,可是仔细看,有雾蒙蒙的暗沉,像早上沙漠里起大雾,笼着一切,“为什么啊?” 宋捡不吭声了,哥没说为什么,就说不让。自己听话,哥说不让干的事也从来不问。 张艺还想再聊聊天,突然他被人抱了起来,叫了一声姐。 姐?宋捡眨眨眼,自己很少和女人说话,唯一有过交流的就是张牧的妻子。他靠声音识别世界,一直接触男人的声音,突然变成女人的了,只感觉不对劲。 女人和男人不一样,可是到底哪里不一样,宋捡不清楚,也没人告诉他。哥肯定知道,哥每天都在营地里学这学那,他和营地里每个人都认识。 他也肯定知道女人什么样,经常能听到女人来小帐篷门口叫他,给他东西。 她们给他食物,哥每次都拿回来,分给自己。他说食物是姑娘的父母给的。 “你怎么又不好好睡觉?”张灵把弟弟拎起来,“当心爸回来揍你。” “姐最疼我了,你不说,爸不知道。”张艺最知道怎么讨张灵的欢心,“姐,我交朋友了呢,他叫宋捡,他是那个人的弟弟。” 那个人,张灵稍稍脸红一下,谁都知道那个人是谁。 那个狼群养大的男孩子,比自己小一岁,可是和自己父亲差不多高了。学了开枪,看天气,带营地转移,还学了搭帐篷的技巧。像狼一样英俊,像狼一样野。 可他的衣服总是干干净净,头发扎得又高又漂亮。他还会吹口哨,只用弹舌的声音就吓住野马。 不光是自己,营地里不少姑娘喜欢他,借着机会,去小帐篷门口看一看,给他送些亲手做的食物,再骗他,说是家里吃不了的。那个人,和别的男人不一样,他很真诚,也容易相信姑娘们说的话,真以为是女孩家里吃不了的。 她们看他跑向狼群时也会脸红,特别是少年从不穿上衣,那么结实。 可张灵是营地里最害羞的姑娘,到现在,都不好意思和少年说话,偶尔看上一眼就可以了。 “姐?”张艺晃了晃张灵的胳膊,“姐,爸出去干嘛了?” “大人的事,你少管。”张灵坐在软铺上,借着灯光的亮度看清楚了宋捡。一直听说那个少年有个弟弟,但很少有人见过。 “你的手怎么伤着了?”张灵问宋捡,自己也有个弟弟,她心里一酸,“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