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69章
庄墨走进姜家的时候,姜母正在庭院里晒谷。 连城集团虽然在凤河村大肆投资,但徐老显然醉心于造桥修路建学校,对改善村民的生计没什么兴趣,家家户户还是务农为主。庄墨一路走来,都没有见到特别好的村居,大多都是土胚房或者木制楼房,显然还是没有摆脱贫困县的帽子。然而,姜家的屋子却特别气派,三层楼的小洋楼,带着水泥浇筑的院墙,甚至还有个大大的车库。庄墨哟了一声:“大姐,房子造得漂亮啊。” 姜母围着围裙站起来,咪花眼笑地搓搓手:“儿子造的!——哪位啊?”那双和姜勇如出一辙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上下打量着庄墨。他们村里可没有那么派头的大人物,姜母有点害怕,又有点兴奋。 庄墨为自己编纂了一个身份,说是x大教授,来这里了解任明卿的情况。姜母根本不知道他考上了x大,听见消息颇有些气急败坏,但紧接着听说他学分没修够、毕不了业,又重新高兴起来,往地上呸了一声:“他还想上大学哩!” 这种丝毫不加掩饰的恶毒着实让庄墨吃惊。他预感到任明卿的童年应该过得很不幸,如今站在这个壮实的村妇面前,那些不幸突然就都具象化了。 姜母从庄墨的眼神中觉察到了他的抵触,但她没有因此而羞愧,而是收敛了幸灾乐祸的表情,严肃地跟他说:“他克死了俺汉子,还打残了俺儿子。” “我不太了解您家的情况……” 姜母以一种农村妇女特有的伶牙俐齿将任明卿的过往如数奉告。 姜勇的父亲姜白汉,是任明卿的远方表舅。任明卿出生时,母亲因为难产去世了,他又四肢不健全,被亲生父亲丢在姜家门前。那时候姜家夫妻正在为没有子嗣发愁。 “按照俺的意思,哪怕倾家荡产去买一个,也比养个瘸腿的好,瘸腿他干不了农活,但是汉子不听俺的。”她遍布皱纹的眼睛里闪烁着懊恼与愤恨,用世界上最恶毒的话咒骂着养子,“早知道俺就把他按死在泥头沟里。” 任明卿非常庆幸没有在一出生就被冻死,或者按死在泥头沟里,但是他的幸运没有持续多久。到姜家的第二年,姜勇就出世了。姜勇还是个健康、壮硕的男婴,任明卿在家中一下子成了多余的那个人。幸好姜白汉本性非常善良,又读过一点书,虽然是个农民,却很明白做人的道理。他没有因为任明卿的残疾而厚此薄彼,将他视如己出,即使妻子屡有怨言,也不曾动摇分毫,只要有他在的场合,没人可以亏待这个养子。 两个孩子长到识字的年龄。妻子宝贝亲生儿子,为姜勇的健硕高大沾沾自喜,姜白汉却更加青睐读书用功、成绩优异的养子。虽然在学业上,姜白汉帮不了任何忙,但每当他结束了一天的农活回家,都会用他那双长满老茧的粗糙的双手在油灯下翻看任明卿的作业。他也愿意为养子的学业徒步十几公里,去县城买一套崭新的教辅材料送给他。 虽然姜母是用一种“俺汉子被他下了降头”的语气诉说这段过往,但庄墨却十分触动。一个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没有血缘的陈见,没有对残疾的偏见,认定读书的力量,尽全力去托举下一代…… 他想任明卿在生命的最初阶段,应该称得上是幸福的。 他也许会因腿脚残疾而敏感自卑,也许会有寄人篱下的忐忑不安,也许会被他那刻薄好妒的养母颐指气使,也许会被他那长得过快的弟弟嘲笑欺负,但他有一个好父亲,给予他最初的保护和指引。正是因为他曾经如此幸福,所以庄墨难以想象他是怎样失去父亲的。 “都是因为他,俺家汉子才年纪轻轻就走了,丢下俺们孤儿寡母……”姜母谈到那场灾难,那双凶狠的眼睛憋红了,变成刻骨铭心的恨意。 任明卿因为瘸腿的缘故,从小就很文静,别的孩子跟着姜勇钻山爬树、在泥地里打滚,他就坐在门槛上看课本,一坐就是一下午。姜家没有课本之外的对于他们来说是奢侈品,任明卿看完了课本,就看他能找到的一切印有字的东西,有时候是矿泉水瓶上的包装纸,有时候是撕下来的老黄历。 “他对那个东西魔怔。”姜母不屑道。 邻村有个老先生,祖上是秀才,自己念过一点书,建国后做过几十年城里的初中老师,家里藏书颇丰。姜白汉领着任明卿上门借书。老先生喜欢这个好学的小朋友,也可怜他的遭际,不但借书给他,还戴着老花镜给他上上课,从《茶花女》讲到《三国演义》。农村放学早,任明卿总是顶着夕阳走四里路去老先生家,蹭了晚饭再溜回来睡觉。姜白汉为此经常挑着地里收来的粮食,去给老先生送礼。 这在姜母嘴里是“糟蹋粮食”。 不幸发生在他七岁的那年。有一天傍晚,凤河村下起了大暴雨,姜白汉心神不宁。平时,任明卿都是自己走回家的,但姜白汉看这个雨势不对劲,打着伞出门接他。两个村子之间有条河,就是姜母嘴里的“泥头沟”,平时水清,可以洗衣洗菜;雨季来临却很危险,水流湍急、又因为冲刷山势而浑浊,沟渠里的石墩子被水淹掉,过桥的人一不小心就会冲进水里去。任明卿腿脚不好,人又小小的一个,姜白汉不放心他一个人过桥。 “结果他这一出门,就没有再回来。”姜母抽了一下鼻子,绝望地抬头看天,强忍住眼泪,“八点钟,俺听见有人敲门。俺想孩子他爹可总算回来了,开门一看,却是那个小畜生。他回来了,俺家汉子没回来,问他在哪儿,他跟个哑巴似的指泥头沟。俺一扇门一扇门去敲,求他们帮忙找找俺家汉子……”她摇摇头,“半个月后在山下找着的,离这里十几里地外,人都给泡烂了。” 庄墨终于明白任明卿所说的他欠姜勇的债是什么了。 后来的事姜母没细说。 在她眼里任明卿是世界上最坏的人,不配活着,没有他,姜白汉那天晚上不会出门,也不会死,自己的一生断然不会如此不幸,年纪轻轻成了寡妇。她甚至觉得任明卿是故意的。他那么沉默寡言,总是用乌溜溜的眼睛打量着大人,没有一个男孩子像他这样;他身体里有妖魔鬼怪,一出生就克死了自己的母亲,他的亲生父亲正是看透了这一点才会惊慌失措地把他送走,他的瘸腿就是最好的证明。 她谩骂、诅咒着他,兴起还挥舞着手里小臂粗细的笤帚。庄墨想象不到七岁以后的任明卿是怎样长大的,他在这个家里还能感受到一丁点的温暖么? “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一定是去别家了吧?” 姜母意味深长地瞥了他一眼,拍了拍手里的笤帚,讥诮道:“俺好赶他走么?” 庄墨在她市侩狡黠的眼光中,找到了凶手。 庄墨后来没有再久留,他知道从姜母那里再探听不到任何有价值的信息。从她丈夫死后,任明卿在她眼里就变成了一个懒惰、无耻、一无是处、恩将仇报的人。他长大以后打残了她的亲生儿子,不顾她多年的养育之恩,但她绝口不提她是如何养育这个“克死她汉子”的养子的,也绝口不提任明卿与姜勇那起惊动全村的冲突。 她的思维方式是如此简单粗暴:姜白汉因为任明卿死了,任明卿就欠他们娘俩一辈子的债,当牛做马也还不清,所以他应该一辈子当牛做马。但凡他有一点忤逆他们娘俩的意思,他就应该去死,一命抵一命。 庄墨不想再继续在她那里再多待一秒钟,他无法忍受姜母恶毒的仇恨。诚然她也曾是个可怜的女人,可这仇恨已经彻底磨灭了她的心性,让她从内而外地变出一幅刻薄恶毒的嘴脸,庄墨很难对她产生同情。一个恶人的受苦受难无法引起人的共鸣,一个善人的不幸才会激起旁人深厚的关切。他对任明卿的过去了解越深,他就越发与他同仇敌忾,这导致他不想跟姜母再多说一句话。毫无疑问,她在抚养任明卿的同时,把他逼疯了——即使这不是直接原因,也是主要的诱因。 他离开了姜家,在村里走访了一圈,询问姜家在姜白汉死后的情况。村民的说法与姜母如出一辙:姜家没了顶梁柱,生活穷困,任明卿却很懒惰,下地干活的时候不如别人卖力,经常偷懒坐在田埂上看书;姜母则是个勤劳贤惠的女人,虽然任明卿克死了她汉子,她依旧任劳任怨地把任明卿拉扯大,谁知道养了个白眼狼……诸如此类。 庄墨意识到姜母那句“俺好赶他走么”背后,是非常精明的考量。正是因为她表现得如此宽宏大量,所以她成了村民交口称赞的“好人”,一个以德报怨的“楷模”,村长带头在逢年过节救济米面,帮这位坚强的寡妇度过难关。 可是私下里呢?私下里究竟是怎样? 庄墨突然想到邻村的老先生,作为任明卿的蒙师,他会不会对此有所了解?庄墨对整个村子的一面之词感到厌烦,他放纵着自己的感情用事,希望真相有所反转。他走了两公里的山路去拜访老先生。走过月光下的泥头沟时,清风徐来,月明星稀,洁白的水泥桥结实稳重。如果这桥早就在树立在这里,那么一切都会不一样。 非常幸运,老先生至今健在。庄墨走进他家的篱笆门时,他正坐在木屋前的石地里,和邻居摇着蒲扇聊着天,九十多岁的人了,鹤发童颜,耳清目明。见到陌生人,老先生爽朗地与他打了招呼,听说他是任明卿的朋友,激动地拉着他往家里坐坐。老先生的木头屋子看起来狭小老旧,墙壁上拉着几根裸露的电线,既供电又挂衣服,但有一股好闻的木头香味,令人亲近。 他确有很多书。 第60章 那些年 “阿芷他还好么?”老先生给他泡了杯茶。 “阿芷?”庄墨不明白他说的是谁。难道自己打听的不是任明卿么? 老先生拿笔筒的毛笔蘸了茶水,在桌子上写了个“芷”字。 “任芷。他叫任芷。”老先生抿着没牙的嘴,说话间带着浓浓的乡音。他告诉庄墨,芷是离骚中生长在水边的香花香草,是君子的象征。老先生给他取这个名,是希望他做一个品德高尚的君子。而明卿,是他的表字,与芷是同一个意思。 庄墨变成了一个非常谦虚的学生。他意识到就是这个地方,这个地方才是任明卿的精神家园,带有一种老式知识分子的儒雅、情操和理想主义。他告诉老先生,他的阿芷现在很好,成了一个作家,马上会变得很有名气,老先生感动得热泪盈眶。他拿着棉帕不停地抹着眼睛:“那就好,那就好——他小时候吃了很多苦。” “姜母待他不好么?” 老先生不便明说。他从不背后搬弄是非、对旁人妄加置评。他只说他晓得的事。 姜白汉走后,任明卿有老长一段时间没有上他这儿来。因为姜家穷困,任明卿要帮家里干活。他下地务农,在家烧饭做菜,没有时间读“闲书”。 “他腿是坏掉的。”老人跟庄墨抱怨,“他怎么下地?他才只有七岁!天都没亮,他要挑着谷走十几里地去镇上,再抱两只小猪回来。你说这怎么行?” 大概过了一年左右,有一天,老人在村子后头看到任明卿鬼鬼祟祟在草坡那边游荡。他穿得破破烂烂,小脸脏脏的,看到他,犹犹豫豫地走上来,问他:“耶耶,你……你有没有多余的米?” “他是饿死咯!”老人悲痛地抓着庄墨的手,“娃娃三天没有吃饭咯!我也不知道是姜家没有饭吃,还是姜勇妈妈不给他吃。我要他进来,他不肯,就讨了点米,不知道去哪里搭了个土灶台烧饭咯。我和娃娃说,你以后肚子饿咯,就到耶耶这里来。长身体的娃娃哪能饿肚子。” 后来任明卿知道他这儿有饭吃,时不时就游荡到他这边来,在填饱肚子和礼貌之间破罐子破摔地违背了自己“不麻烦他人”的行为准则,还顺道赖在他这里看点书。然而这件事被姜母发现了。姜母冲进他的屋子,揪着任明卿的耳朵把他拖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