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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漂亮作精 第19节

    第21章 第 21 章   【三更】

    两人在草屋里将就了一晚上。

    早上起来, 江茉还没说什么,齐晔就板着脸,皱起眉, “这地方咱们不住了。”

    江茉赞同地点头,她也觉得这儿简直不是人睡的。

    可她不知道,齐晔皮糙肉厚,什么苦都能吃, 在哪都能睡着,再差的环境对他来说,也算不了什么。

    他只是心疼她, 觉得她不该睡在这种破草屋里, 跟着他吹风受冻。

    但是两人商量了几句,发现似乎没地方可去。

    新房子还没盖好之前, 除了这间破草屋, 两人无家可归, 简直非常心酸。

    江茉想了想,决定去她的小姐妹王春雨还有宋秋那儿打听打听,生产大队里哪儿还有空房子可以借住一段时间, 或者看谁家有多余的屋子。

    而齐晔,则担着两个水桶和铁锹,去村外那条小河边挖泥。

    盖房子的第一步就是要拓土筋, 这是个费时费力的大工程。

    齐晔太想有一个属于自己和江茉的房子了,他一天都不想多等。

    幸好那条小河边都是黄油泥, 粘性好,结实耐久,生产大队里家家户户、世世代代盖房子,都是从那儿挑土回家, 拓土筋。

    齐晔力气大,脚程快,他强健有力的臂膀挑着两个水桶,去河边用铁锹把桶装得满满的,又飞快地运到打谷场那边。

    这季节才刚开春,打谷场上空空如也,正好有一大片空地,可以敞开了拓土筋。

    当然,见着人的时候,他还不忘咳嗽两声,假装病还没全好。

    等到江茉逛了一圈,去找齐晔的时候,他在打谷场上的黄泥已经堆了大大一堆,正把小麦的外壳子和担来的河水拌进去。

    这会儿冬末的寒气还未散尽,他却热得只穿了一件背心,肌肉线条流畅而漂亮的膀子一下又一下地甩着,汗水肆意洒开,荷尔蒙的力量涌动在空气里,挥舞着那铁锹,将黄泥拌得黏糊均匀。

    看到江茉过来,他连忙放下手里的铁锹,擦擦满额头的汗,笑得露出白牙,“你饿不饿?”

    抬头看了看天,已是正午,她肯定饿了。

    “我吃过了,来给你送饭的。”江茉背着的手露出来,还提着一个小竹篮,里面放了一碗粗粮饭,一碟小咸菜。

    干力气活儿吃这种没有油水的简陋饭菜,肯定很快就饿。

    但齐晔过惯了苦日子,以前在齐家干很多活儿,一日三餐吃的也是这些,所以他早就习惯了。

    他抿唇害羞地笑了笑,因为江茉第一次给他送饭,所以心里止不住的乐。

    接过竹篮,他拿出饭菜,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江茉瞧他这样,心里却轻轻叹了一口气,这大傻子,有口吃的就乐得找不着北。

    可想而知以前他在齐家遭过多少苛待。

    不过幸好,一切都过去了,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

    江茉抿了抿唇角,继续说道:“王叔人好,咱们的灶台没起好之前,都可以去他那儿吃饭。”

    王叔就是王有根,他家院子就连着齐家。

    自从上回江茉说准了冬捕有危险,而王有根又叮嘱了他儿子王春分,成了冬捕小队里唯一没受伤的人之后,王有根看江茉的那个眼神……

    虔诚又隆重,活脱脱像是见到了活神仙。

    正好王有根的小女儿王春雨和江茉关系也好,王有根更是热情,今天一见着江茉就说:“你们住在那个茅草屋又开不了伙,吃什么啊?这样吧,以后你俩就在叔这儿吃!多煮你们一口饭,也不算什么。”

    齐晔听着江茉这样说,扒饭的动作顿了顿。

    原来有时候,随口喊出来的一个“叔”,竟比亲叔还好多了。

    江茉摸摸他的脑袋,打断他的胡思乱想,“你累不累?下午继续干活儿?”

    “嗯。”齐晔重重点头,嘴里还包着饭,便迫不及待地回答江茉的话,声音听起来颇有些含糊不清,“我找队里借了土筋模具,待会儿把这些都拓好,正好可以让它们都晒一下午的太阳。”

    江茉对这些事不懂,但她知道齐晔是生产大队里一等一的能干人儿,肯定能把土筋拓得很完美。

    上午还听王春雨说,生产大队里有几户人家盖房子,都是请齐晔去帮的忙,他盖出来的房子特别结实牢固,谁见了都要称赞一句。

    不过,除了结实,江茉对房子最在意的一点,还是它漂不漂亮。

    这一点,江茉知道不能依靠齐晔这七八十年代的直男思维,还是得靠她自己。

    给齐晔送完饭,江茉下午继续和王春雨还有宋秋她们唠嗑打听,顺便在脑海里构思构思房子的设计。

    她对生活品质要求很高,衣食住行,都有着严格的标准。

    衣、食、住这三点,若是不满意还可以随时更换。

    可房子在“住”的这方面上,却是一锤定音,如果这次的新房子不满意,她短时间内可换不了了。

    所以江茉对这事儿特别上心,不止昨晚拉着齐晔一直聊她的构想聊到大半夜,今天还在想有什么可以改进的,或是遗漏的。

    -

    黄昏将近。

    齐晔把拓好晒得凝固的一块块土筋搬回宅基地上,继续风干着。

    干完这些事,他又去河边洗了洗,换了身干净衣服,刮掉新长出来的胡须,才来王家接江茉。

    王家的人看到齐晔过来,除了王有根、王春分和王春雨,其他人都下意识捂住口鼻,想起王红芬说过的话。

    齐晔的病可是会传人的!

    不过……好像没看到他咳嗽了?怎么回事?

    “齐晔,你的病好了?”王有根关心地问他,可还不等齐晔回答,他眼底的那些诧异就都化成了理所应当。

    他就说嘛!江茉这么神,齐晔怎么可能真病死?!就算有病那也很快就会奇迹般地好了呀!

    王家一大家子脸上的惊容倒是还保持着,望着齐晔生龙活虎,面色红润,穿着刚换上的衣服都遮不住他身上那股子力量勃发的气韵,一个个都非常不可思议。

    这就好了?

    这还是他们前几天看到的那个病病歪歪咳得半条命都快没了的齐晔吗?

    齐家院子里,王红芬和齐振华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动静,也都出来了,踮脚抬头朝这边张望着。

    齐晔病好了?

    就出去一天,这就好了?!

    不!这不可能吧!!!

    在王红芬和齐振华不可置信的目光中,齐晔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还是江茉教他的那套说辞,“我也不知道,还没去卫生所看看呢,不过今天强撑着身体拓了一天土筋,出了几身汗,好像就不咳了。”

    众人虽然惊讶,却也没有太过在意这个,都是乡亲,病好了当然更好。

    可是那边王红芬和齐振华却彻底傻眼了,要崩溃了。

    齐晔的病,他们才是看得最清楚的,当时那个要死要活啊,怎么刚分了家就好了?可以干活了?能挣工分了?

    王红芬后悔得差点要咬掉舌头,齐振华也是宛如头顶劈下来一个晴天霹雳。

    半信半疑之间,两人对视一眼,压低声音商量起来。

    “齐晔病这么快就好了?我怎么瞧着那么玄乎呢?”

    “别是真骗了咱们,为了和咱们分家吧?”想到自己低声下气求江茉分家的样子,王红芬真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怎么就被那小蹄子给骗了呢?明明知道她惯会骗人的!

    “可上回那个陈医生也说有这样的病啊!总不可能陈医生也和他们合起伙来诓我们吧?”齐振华还是有点不相信。

    王红芬瞪他一眼,“真有这病,但齐晔也可以装病啊!”她气得直跺脚。

    齐振华仍然瞠目结舌,“齐晔那傻小子,真这么会骗人?别说撒谎,他以前连绕弯子说话都不会的。”

    “就是跟江茉那个狐狸精学坏的!”王红芬翻了个白眼,叉腰道,“不行,我得让他们搬回来住!别想分家!”

    “……这家都分了,哪能再搬回来啊?”齐振华想想那诡计多端的江茉,就觉得头疼,“再说了,他们千方百计分了家,怎么肯再回来。”

    王红芬咬牙切齿,“那也不能就这么便宜了这两个畜生!他们居然敢骗我!敢骗我!”

    王红芬气得浑身颤抖。

    齐振华依旧有些难以置信,“万一、万一他真是干活出了几身汗,病就好了呢?”

    “这鬼话你也信?”王红芬伸手去戳齐振华的脑门,“你们齐家人脑子都不灵光,齐晔被那小蹄子迷得晕头转向的,你也被他们三言两语就骗了!真要这么容易就好了,那还那么多钱看病买药干什么?”

    “可……”齐振华被批得垂下脑袋,想起来就没脸,“当初是咱们苦苦求着她分家的啊,这会儿还怎么反悔?就算豁出去咱们两张老脸,除了被人看笑话,也不能让他们回来啊。”

    王红芬咬着牙,“你放心!我都已经想好了!”

    她急匆匆迈出院子,冲到王有根家。

    齐晔他们还在说话,正准备去堂屋里吃饭,就看到王红芬一脸堆笑地喊道:“小晔啊,茉啊,怎么忙了一天都不回家吃饭,还到邻居家来串门来了?”

    “……”江茉就静静地看着她表演。

    果然,王红芬非常不要脸地伸手来够齐晔的胳膊,“小晔啊,家里饭菜都凉了,走啊,快回家吃饭。”

    齐晔躲开,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已经分家了。”

    王红芬一愣,表情流露出一秒的尴尬后,又满是笑容,“你这孩子,一家人不说两家话啊,你可是我和你叔的亲侄子!分这么清楚干嘛?”

    她想拉齐晔,可齐晔灵活得很,她努力够了好几下,连齐晔的衣角都碰不到。

    但是王红芬没有气馁,又把视线转向江茉,“茉啊,回家吃饭吧,你瞧瞧你们老吃别人家的,这多不好意思啊。”

    江茉没动弹,问出一句让王红芬很没有面子的话,“吃饭不会还要收我们的钱和粮票吧?”

    王红芬脸上的笑差点就绷不住了,几乎是磨着后槽牙在说:“瞎说什么呢,你呀就是爱开玩笑,一家人还收什么钱呐?我是瞧你们俩盖个房子多难啊,又没钱又没吃的,还睡在那草屋里,多可怜啊。”

    “所以你们呐,就还是回来吃回来住吧,啊?”王红芬终于说出她的目的。

    谁知道,齐晔立马就拒绝了,“不用,我们待会去镇上招待所住。在新房子盖好之前,我们一直住那。”

    王红芬瞪圆了眼,怀疑自个儿耳朵出了问题。

    啥玩意儿?招待所???

    那种金贵地方,还要天天住?这是人住得起的吗?日子还过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