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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魔_分节阅读_67

    庄翌晨出来的时候理着寸头,一身黑色长风衣,带着墨镜,左右簇拥着三四名手下,洪门接他的奥迪黑色轿车直接开到警局门口,庄翌晨无视周围无数的警察和记者,扬长而去,摸样嚣张得犹若吴宇森早年导演的黑帮片。

    他的案子不日开审,起诉罪名均是商业科犯罪以及非法社团组织,而重案组最终无法以谋杀郑明修的罪名指控他,因为他一出来就命人将一包证据交给黎承睿,黎承睿打开一看,全部是郑明修性%虐未成年人的图片,上面有胶纸黏贴着,经过比对,与郑明修凶案现场墙上残余的胶纸一致,这应该就是庄翌晨抢先一步,让人收起来的东西。

    图片中的未成年人,有黎承睿认识,比如金毛,也有他没见过的,扫入电脑后进行脸谱识别,其中一名有犯罪记录,另外两名是金毛原本所在那家特殊俱乐部的性服务工作者。

    已有的四个少年,全部是一个类型,身材瘦削,皮肤白皙,脸庞清秀,眼睛形状细长。

    庄翌晨甚至将这三个少年的人名绰号一一附上,他在这方面比警方有势力,黎承睿很快找到这三个人,他们都承认在基于买卖关系的基础上,与郑明修和陈子南发生过调教式性%行为。

    没一个少年对他们经历过的事情有好印象,其中一个想起来都不自禁发抖,另一个一脸铁青,只有一个鄙夷地笑了笑,指责郑明修和陈子南不算真正的调教者,因为他们不懂什么是SM中的趣味。

    “他们只是想弄疼我,哪有这样的,下手也没轻没重,这种事懂行的人都知道要痛并快乐嘛。”该名少年说,“所以我接过一次后就不做他们生意了,给多少钱都不做,这两个是变态,不是我们这一类的。”

    一同参与问话的黄品锡大为惊奇,问:“这还有区别?”

    “当然啦,”少年不耐烦地说,“真正会玩主奴游戏的,是跟着奴隶的感觉走嘛,他们倒好,全部颠倒,奴隶的感受一点都不顾,不懂装懂,我看他们其实是找个借口打人而已。”

    黄品锡还想继续说什么,黎承睿忙打断他,问那名少年:“从他们那回来,你受伤严重吗?”

    “很严重啊,”少年咬牙说,“差点下不了床,我做这份工是喜欢它才做的,不是要去拿命博的,要遇到懂的人才能一起爽啊,像这种,给再多钱我也不做。

    黎承睿点头,问:“他们在那个过程中,有说什么特别让你印象深刻的吗?”

    “有。”少年愤愤不平地骂,“这俩个混蛋一边搞我还一边嫌我腰不够细腿不够长,操他老母,这么嫌我不要点我的台啊,又不是我求他们。”

    黄品锡忍住笑问:“有提到什么人名吗?”

    少年想了想说:“我不是太记得了,但姓郑的有问另一个,你每天见那么多靓仔,就没有好的吗?另一个回说哪里敢做得那么出面,还想不想捞了,但他话锋一转,有说最近有个特别好的,比以前那个还好,但要看时机。”

    黎承睿眯了眼问:“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少年说了一个时间,黎承睿一看,正好是他转到林翊的学校不久,但没过两个月,陈子南就被狗咬死。

    问完话后,黎承睿默默地思考着,他想,也许到了林翊新学校后,陈子南再次看中了某个少年,可是却来不及下手。黎承睿瞬间想起林翊,心里一紧,随即又松了口气,平生第一次对那个杀害陈子南的凶手产生了一丝赞同,幸好他杀得快,不然说不定林翊就会遭殃。

    那个笨孩子已经跑过第一次,以陈子南,郑明修的奸猾,就不可能让他跑第二次。

    但是突然之间,黎承睿脑子里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他猛然站起来,焦急地在办公室内来回踱步,他从口袋里掏出烟叼在嘴里,点燃后猛吸了一口,徐徐吐出。

    陈子南和郑明修都不是好人,相反,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穷凶极恶之徒,性格偏执而残忍,他们对那些受虐的少年全无怜悯,他们甚至算不上真正的SM爱好者,他们是变态,他们的爱好,就是折磨那些少年。

    为了掩饰他们的丑陋嘴脸,这两人人前都道貌岸然,人模狗样,因为这样,那个凶手才一个个要他们死后都身败名裂。

    这样两个人,怎么可能任由林翊跑掉而什么事也不做?

    在这件事上,林翊有关键的什么地方没告诉他。

    黎承睿忽然觉得心里跟猫抓似的难受,他冷静地想了一想,觉得林翊一定是瞒了他什么,但自家小孩他也很了解,傻乎乎的,几乎不具备瞎说八道的能力,他会选择隐瞒,一定是他想隐瞒的东西没法说。

    那么林翊到底是因为什么被这两人忽略了?陈子南还能用死得恰到好处来解释,郑明修呢?在陈子南死后,他可是还活了一段时间,他连金毛都不放过,动辄下江湖悬赏令,可他为什么单单放过林翊?

    换句话说,林翊对他们俩个人来说,为什么不成为目标?

    黎承睿皱眉想着,他的少年,身无长物,无力自保,长相上也勉强符合这两个变态的审美,虽然他没有细长的眼睛,可却有湿漉漉如小鹿一般的大眼睛,这样的男孩,有什么理由做为到嘴的肉还被人放过?

    除非有什么筹码,那个筹码大到可以交换林翊的安全,或者干脆就不是筹码,而是把柄?

    但林翊的事并不是现在黎承睿首要解决的问题,他的人物还是找出凶手。这个凶手藏在阴影当中,已经杀死四个人,陈子南,吴博辉,程秀珠还有郑明修。

    黎承睿低头看看桌面上摊开的照片,这些照片郑明修施暴的图像都是连续性的,可以肯定它们都是从视频上截图打印出来。视频资料除了金毛上交的一段外,显然还有不少其他的,可现在警方都没找到。

    如果是凶手将视频藏了起来,那大可不必将照片贴出,那么这些视频现在在哪?会不会陈子南与郑明修共同保管的,其实就是类似这样的犯罪证据,他们俩各自将之作为辖制对方的武器,所以陈子南一死,郑明修忙不迭地要把证据转移。

    那么这些证据现在在哪?

    黎承睿屈起食指扣了扣桌面,正想叫人进来,突然电话响了。

    黎承睿拿起电话,喂了一声,电话那端响起了一个雄厚的嗓音:“黎sir,今天我让人送过去的东西,你可还满意?”

    黎承睿立即说:“不满意。庄先生,你是做大事的人,何必藏着掖着?我知道你手上还有别的关键性物证,你就不怕我去申请搜查令?”

    庄翌晨呵呵低笑,漫不经心地说:“黎sir果然是经验老到的警察。我虽然跟你不熟,可不得不承认,我们两个打起交道来,倒像斗了几十年。”

    “不敢,”黎承睿说,“严格说我并不是揣测你,而是揣测凶手,我从陈子南案就跟开,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个人同样杀死了郑明修,他的目的不是要他们死,而是要他们遗臭万年,只凭你给我那点照片,离遗臭万年还有点距离。”

    庄翌晨沉默了,随后说:“阿修死得很惨。我现在一闭眼,都是他挂在屋檐下晃来晃去的模样,□,要多难看有多难看,周围贴满他作孽那些照片,影碟机里反复播他干的那些事录下来的视频,我忍不了这些,他再不好,也是我庄翌晨一手带出来的,我不容许外人这么搞他。”

    “你清理现场做得很蠢。”黎承睿毫不客气地说。

    “难道你能忍受你兄弟被人挂那还贴满屋的丑事让人参观?”庄翌晨压低嗓门问。

    黎承睿沉默了,随后说:“无论如何,破坏物证也是罪。”

    “行了,我打这个电话来,是想告诉你,视频这些我可以给你,可有句话你必须听着,”庄翌晨咬牙切齿地说,“凶手就是席一桦那个混账!你不用无头苍蝇一样去找了,我告诉你,凶手就是他,我兄弟是被他吊死的,其他人没这本事!”

    黎承睿说:“庄先生,你这么说太武断了,你跟席总督察那点恩怨大家都知道……”

    “是啊,正因为这样,所以我才能肯定就是他干的!席一桦我太了解了,那个混账绝对不是你以为的正人君子,我现在就想看他被你们抓起来才忍着没要他的命,昔日总督察,今成阶下囚,哈哈哈,还有比这更大快人心的吗?”

    “庄先生,我们是要讲证据的。”

    “证据是吧?”庄翌晨冷冷地说,“我给你的照片,拿下来时有股味,很淡,可是我一闻就知道,那是席一桦惯用的香水。我们打过无数次交道,我对这个人很了解,他是个念旧的人,用开一样东西绝不会换。香水是这样,衣服是这样,甚至他看上的人……”

    黎承睿猛然打断他:“庄先生,这个不成为证据。”

    56、第56章

    庄翌晨对席一桦的指控毫无说服力,只是他特别提到的香水类型却让黎承睿留了意,据庄翌晨的说法,那是一款特别的法国手工调制香水,味道很好辨别,类似于松木和雪杉之间,又加入蔷薇作为后香。但在黎承睿的印象中,却好像没有席一桦用香水的印象,他想了一下,忽然醒悟,自己从成年以来,就再也没有跟席一桦有勾肩搭背的体验,离得远,当然对他用什么香水这种私密的事无留意。

    黎承睿虽然知道庄翌晨若讲得出香水品牌,那便必然不会是空穴来风,可他还是想了想给大哥黎承俊打了个电话,说自己想送香水给桦哥做圣诞礼物,不知道他平时用开哪一种。黎承俊在电话里认真告诉他别买了,因为他一定买不到席一桦要的东西。

    “好几年前,我去巴黎开会时顺便给桦哥带了一小瓶香水当礼物,从那以后他就认准那种味道,别的品牌都不要,所以现在只要我有机会去欧洲,都不得不绕去巴黎,在同一家小店买同一种香水。因为桦哥在香水的问题上简直可以用顽固来形容,”黎承俊难得有些不满,絮絮叨叨地说,“没想到他其实这么难伺候吧?真是,你还老说我讲究,我再讲究,也没有拿你当苦力使吧?”

    黎承睿没想到只是一款香水,居然这么多讲究,他忽然觉得庄翌晨的话不是无缘无故的了,他咳嗽了一声问:“那在香港,岂不是很少人会跟桦哥撞香水?”

    “那当然,不说独一无二,但肯定百中无一,”黎承俊肯定地说,“我亲自挑的,而这种特制香水,本来就是老香水店铺小剂量产品,跟工业化生产链上那个不可同日而语。”

    黎承睿点点头,问:“有没有一种可能,即你买这种香水送桦哥,被第三个人所知道。”

    “从理论上,这种可能性当然存在,但我没发现过,当然这种小事我一般也不留意,也许桦哥自己跟人讲过,”黎承俊后知后觉地好奇起来,“为什么你今天对这个话题这么感兴趣?男性要增加自己的体味通常是为了求偶,阿睿,你的□期到了吗?”

    “俊哥,照你这么说,桦哥的□期岂不是太长?”黎承睿一点也不尴尬,向他不着调的哥哥坦坦荡荡地说,“你给他买了这么几年的香水,他可曾发情过?”

    黎承俊困惑着道:“说起来真是奇怪啊,桦哥这么几年好像是没有见过他有性伴侣,难道他其实是个性冷淡?”

    黎承睿冷哼一声,淡淡地说:“你管他那么多,有空想想你自己,什么时候找女朋友啊?要不要我给你介绍警花?”

    “我不会找一个强悍的女性来打击自己的男性自尊的,”黎承俊认真地回答他,“我喜欢柔和的女性,一向如此。”

    黎承睿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想了想,决定对这样的大哥还是单刀直入好,他问:“俊哥,你能接受同志吗?”

    “如果单从生物性而言,我无所谓,”黎承俊说,“但到目前为止,让我产生性冲动的都是女性,所以我是不折不扣的异性恋,我认为在这方面,人顺应天性才是最理性的行为,你说呢?”

    黎承睿暗叹了一声,说:“你肯定也跟桦哥这么交流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