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历史小说 - 独宠农门小娇妻gl在线阅读 - 第10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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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他知道他说服不了她,眼下只有跟弟兄们合作,一起对付这个亚人,才有机会生还。

    他这么想着,立刻对弟兄们说道:“别怕,对方只有一个人,我们有二十多个,只有我们合作弄死她,今日才有生还的机会,还有可能去问梁升荣讨要更多的银子!”

    马上的弟兄们眼神绝望,他们现在哪里还会在乎银子,他们只想活着离开这里。

    然而,他们都很清楚,荆傲雪不会放过他们,她看他们的眼神,如同看地上的蝼蚁一般,轻蔑、不屑。

    男人都有血性,更何况他们本就是在刀口上舔血的强盗,杀人越货都属平常。

    若不是刚才荆傲雪杀人的手法太利落太可怕,他们也不会吓的连动都动不了。

    此刻,在意识到只有听大哥的话,一起合作,才有存活的可能性。

    为了活下去,他们立刻狠狠心咬咬牙,众人按着往日合作无间的默契,抽出腰上的砍刀,朝荆傲雪冲了过去。

    荆傲雪感觉到了战意,她心里越发激动了,就是这样才对,若是对方毫无反抗之力,那杀起来也没什么意思了。

    她冷冷的笑着,在砍刀一刀刀砍过来时,轻松的躲了过去。

    那些人不敢靠近,只图砍伤她,而且不管砍没砍到,都会立刻骑马躲开她的双手,刚才那一幕他们可没忘,只有马上面才是安全的,一旦被这亚人抓在手上,那就是被对方践踏分尸的下场。

    荆傲雪对他们这种砍完就跑的作风很是气恼,她舔了舔嘴唇,也不费劲去抓人了。

    而是盯紧一个人,就用木系异能灌入双腿,借助着卓群的弹跳力,凌空跃起,直接跳到了马背上人的身后,轻柔的吐息喷洒在对方耳边,这就是记忆的最后了。

    这人的脑袋被生撕了下来,荆傲雪在杀人这方面,一直喜欢按照最粗暴的方式来。

    她最开始也不喜欢杀人,而是杀着一个个的丧尸,众所周知,丧尸只有砍掉脑袋,才能阻断其活动。

    她杀了十年,早已经习以为常。

    温热的鲜血喷溅在她的脸上、身上,她也毫不在意,只是低头有些烦恼的想到:衣服脏了,沈绿曼肯定会很生气,等会儿回家之前,还是现在河里面洗一洗吧。

    她抬起头,将那具尸体扔到路边,抓紧马儿的缰绳,追赶着那些落荒而逃的男人。

    她从一匹马跳到另一匹马上,一具具的碎尸从马背上跌落下去。

    追赶的路上,都被鲜血染红了,道路两边,是人类的断臂残骸。

    荆傲雪杀红了眼,已经看不进任何的东西,她一路追杀,一个人都没放过,且每一个人都是直接被生撕了脑袋而死,场面称得上血腥凄惨。

    等杀光了所有人,荆傲雪坐在马背上,慢悠悠的往回去的路上走。

    地上的尸体躺了一地,鲜血都染红了草叶,她也懒得管,搜身之后得了银子银票,就继续去搜下一个人的身。

    她无所畏惧,反正这个异世界没有监控,也没有指纹查案,周围又是荒山野岭。

    此刻月黑风高,没有目击证人,可以称的上是完美的凶杀案现场,且这些人身上的银子都被抢了,很容易联想到是谋财害命。

    荆傲雪一路走,直到回到了自己的马儿身边,她将外面的衣服脱下来,这衣服已经被鲜血染得通红,完全不能穿了。

    她到不在意,反正这是从第一个男人身上扒下来的,只是她内里的衣服,也沾染了浓重的血迹。

    她皱着眉头,有些苦恼,虽然已经对此习以为常了,因为她的这种杀人手法,每次都会在身上沾染许多的鲜血。

    她倒是蛮喜欢这种感觉的,只是处理起来会很麻烦。

    她将染血的里衣拧了拧,拧出满手的鲜血后,捡着最近的尸体的衣服,擦了擦手上的鲜血。

    随后,她便若无其事的骑上自己的马,继续往村子里的方向前行,只不过这一次她刻意的远离了大路,而是沿着河边回去的。

    走到半路时,她在河里洗了澡,洗了身上的衣服,低头嗅了嗅,还是有很血腥味。

    她抿了抿嘴唇,心说:这可真麻烦啊,要是有洗衣机就好了。

    她一边幻想,一边蹲在河边洗衣服,直到身上洗的差不多干净时,才骑着马走完了后半段路。

    茅草路就在河边不远处,她回到家时,院子里的烛火还亮着。

    荆傲雪心想:一定是沈绿曼还在等她,说起来现在已经很晚了,对方居然还没睡,反而点亮了烛火一直等她回去,一想到这儿,她心里感动的不要不要的。

    她笑容满面的走进去,将马儿赶回马厩里时,正准备说媳妇儿我回来了的时候,却见堂屋里空无一人。

    只桌子上摆放着饭菜,拿了木框做成的罩子盖着。

    她瘪瘪嘴,心说:奥,原来只给她留了晚饭,和几盏油灯。

    不过也幸好对方没在这里坐着等,不然可瞒不过对方。

    荆傲雪这么想着,先去房里拿了干净的衣服换上,至于今天这一身,很明显是不能再穿了。

    荆傲雪心道可惜,也决定以后选择温柔点的方式,别再那么血腥了,不然就白瞎了沈绿曼亲手给她缝制的衣服了。

    等她换好衣服后,去堂屋吃了晚饭,犹豫着是回房睡觉,还是先去跟媳妇儿打一声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