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年代文男主在一起了 第2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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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军区大院就设有军区诊所,所以医生来的还算快,医生的医术高明,明颖初也很快就醒来了,只不过明颖初一醒来就在追问卢明轩的情况。 最新评论: 【加油】 【撒花撒花】 【终于等到更新了】 -完- 第38章 1980年的11月1日, 明颖初带着她的丈夫卢文栋,女儿卢明薇,以及孔永福一家三口, 敲开了唐佩兰家的大门。 原来, 卢明轩居然真的是明颖初的儿子,唐佩兰也得知了调查的结果。 原来明颖初和她的丈夫卢文栋都是军人,明颖初是随军护士, 1950年9月抗美援朝的时候卢文栋明颖初把3岁的女儿卢明薇, 8个多月的卢明轩交给孩子爷爷奶奶帮忙抚养, 但是1953年6月, 6岁的卢明薇,3岁的卢明轩被人当街强抢, 抱着卢明薇的爷爷奋力护住了卢明薇, 牵着卢明轩的奶奶年老在争抢中受伤, 之后卢明轩就失去了踪迹。 之后卢明轩被人带到了南方, 后来被警方被救了出来, 但是因为3岁的卢明轩只记得自己的名字,不知了自己家在哪, 最后送到了孤儿院。 这些都是明颖初他们找到卢明轩长大的那个孤儿院调查到的结果,还去了唐家, 从唐家得到了卢明轩的遗物,里面就有卢明轩小时候被强抢时穿着的衣裳。 此时明颖初卢文栋卢明薇都眼睛红肿,看来都哭过了, 孔永福夫妻俩也神情激动。 “那你们的意思是?要带思嘉走吗?”唐佩兰把卢思嘉揽进自己怀中。 其实在这之前唐佩兰已经接到了唐建国和冯又莲的电话, 她们的意思是, 卢思嘉毕竟是卢家的孩子, 如果卢家要带走卢思嘉的话就让他们带走, 毕竟她是卢明轩唯一的孩子。 “这个,可以的话,希望能由我们抚养孩子长大。”明颖初小心翼翼的说道,她怕唐佩兰以为她们是要强抢卢思嘉。 在明颖初看来,唐佩兰和卢思嘉感情很深,毕竟唐佩兰因为唐修明的对象不喜欢卢思嘉,怕她受委屈宁愿带着一个孩子嫁人。 明颖初特别的感激唐佩兰,因为要不是唐佩兰把卢思嘉带到了这里,她怕是一辈子都找不到自己的孩子了。 “你放心,以后我们就在这边定居了,我已经退休了,以后我就带着思嘉住在这边,你和思嘉随时可以见面的。”明颖初赶紧又接了一句。 唐佩兰自己的话,当然是舍不得卢思嘉的,毕竟从她来了这里之后卢思嘉就一直是她带着的,乖巧懂事的卢思嘉特别的让人心疼。 但是她也得考虑卢思嘉的想法,也许因为她只是卢思嘉的小姨,卢思嘉其实一直没什么安全感,哪怕她已经尽力在做好,哪怕卢思嘉现在已经变的开朗活泼了,也把这里当成家有归属感了。 但唐佩兰也得征求卢思嘉的想法,如果卢思嘉不愿意去的话,她肯定是不会同意明颖初带她走的。 然而当唐佩兰问卢思嘉意见时却得到了唐佩兰意料之外的答案,卢思嘉想要跟卢文栋明颖初他们回去。 唐佩兰有点受打击,难道她之前和卢思嘉的相处都是幻觉? “小姨,我想有一个自己的家。”卢思嘉小声的说道。 “这里难道不是你的家吗?”唐佩兰不解,卢思嘉在这里住的很开心啊。 “可是所有人都是住在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家,没有人是住在小姨家的,王建华说我是拖油瓶,会害的你和小姨夫吵架的。”卢思嘉手指头对啊对,就是不敢抬头看唐佩兰。 “王建华是谁?他为什么这么说你?”唐佩兰怒从心起,想把这人抓来暴打一顿。 “王建华是住在楼下102房的,她说她后妈就不喜欢她一直跟她爸爸吵架,以后你和小姨也会因为和吵架的。”卢思嘉小声的说道。 “你别听她瞎说,小姨夫很喜欢你的,才不会因为你和我吵架。”唐佩兰赶紧安慰她。 不过这个王建华唐佩兰还是知道的,102的那户人家男主人是叫王智明,十几年前大运动的时候妻子和他离婚了,留下的这个女儿就是王建华。 只不过这个王建华都20多岁的人了,为什么要跑到卢思嘉一个5岁小女孩面前说这种话? “是她?那就怪不得了。”说话的是孔永福的妻子萧梦兰,一听卢思嘉的话就咬牙切齿的说道。 “嫂子莫非知道什么内情?”唐佩兰问道。 “对啊,这个王建华不是20多岁的人吗?她是不是有病?怎么到一个5岁的孩子面前说胡话?”明颖初也知道这个人问了起来。 “这个王建华以前托人说媒想嫁给宋景义但是被拒绝了,后来我还发现她偷偷给孔永福送吃的,她这个人一心想着要嫁给那些职位高的人,但是谁家不知道她的事啊,小时候就敢推怀孕的后妈,差点害的许如心一尸两命,这种儿媳妇哪个当婆婆的会想要,我猜她肯定是记恨宋团拒绝她的事,所以故意给你们使坏。” “碰”从来了之后就没怎么说过话,特别沉默寡言的卢文栋猛的捶了一下桌子,可见是气狠了:“王智明是怎么教孩子的,这人简直是蛇蝎心肠。” 唐佩兰怀里的卢思嘉吓的一个哆嗦,唐佩兰赶紧安抚她:“不怕不怕,爷爷不是对你发火,不怕啊。” “对,爷爷不是骂你,他骂那个王建华,太坏了,故事捏造谣言,思嘉别听她的,我们思嘉这么好,大家都喜欢思嘉的。” 明颖初上前握着卢思嘉的手柔声抚慰了一番,完了转头对卢文栋磨牙切齿的说道:“卢文栋你说呢。” 老婆发火了,卢文栋赶紧赔上笑脸:“对对对,爷爷喜欢思嘉还来不及呢,怎么会骂思嘉呢。” “那爷爷家里有我的房间吗?”卢思嘉小声的问道。 “有,不止是房间,整个房子都是思嘉你的,思嘉跟爷爷奶奶住好不好?”卢文栋和卢思嘉打着商量。 卢文栋说的话并不是哄着卢思嘉开心的,在来这里之前,这是他们夫妻两个就和卢明薇商量好的事情。 好在卢明薇是个心思纯正的人,虽然说这几十年来陪在卢文栋明颖初身边的只有她一个人,这要换一个贪财的人,早就把卢家所有的一切当成自己的所有物了,哪怕她已经嫁出去了。 事实上卢明薇她自己是不在乎娘家的这些东西,但是她婆家人还是有一点意见的,只不过卢明薇本人能力,手腕,样样不缺,老公孩子都站在她这边,她婆家人根本就做不了她的主。 找到卢思嘉之后,她主动说家里的东西她不要,都留给卢思嘉,当然,卢文栋明颖初不是重男轻女的人,他们打算他们的东西一分为二,卢明薇要不要是一回事,但他们给不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所以卢明薇和卢思嘉一人一半。 来见唐佩兰之前就已经决定好了,在这边买一个房子落在卢思嘉的名下,这样能给他安全感,归属感,住在这边离唐佩兰很近的话,她也不会害怕,她也能愿意。 不得不说他们的这个做法极为正确,因为卢思嘉愿意跟着他们夫妻两个生活,就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卢思嘉害怕自己成为唐佩兰的负担,跟卢文栋明颖初两个一起住,不会被别人说她是拖油瓶,又能时时的见到唐佩兰。 唐佩兰对卢明薇的印象很好,莫名的,唐佩兰就觉得卢明薇的性格和她很像,大概是眼缘吧,有的人就是这样,第一眼就知道彼此之间气场合不合。 大概是为了让唐佩兰放心,卢明薇特意找唐佩兰说明,说卢家的东西她都不要,都留给卢思嘉你让唐佩兰放心。 卢文栋明颖初夫妻两个正和卢思嘉说话培养感情,唐佩兰就趁机和卢明薇聊了聊,发现两个人还挺聊得来的,三观也契合。 唐佩兰突然就有了一个想法,不过因为两个人才刚刚认识,她也害怕自己会看走眼,所以这件事情得放一放,过一阵子再说。 一个星期之后,卢思嘉跟着卢文栋明颖初两人离开了,但是隔一天卢文栋明颖初就会带着卢思嘉来找唐佩兰,因为卢思嘉刚过去还不习惯。 其实不只是卢思嘉了,唐佩兰也很不习惯呀,卢思嘉从来到唐家之后就一直是唐佩兰带着,几年下来,感情自然深厚,这猛然的一下子离开了,她总觉得身边空落落的。 为了消除这种不习惯,也为了她之后的工作打算,唐佩兰开始琢磨写小说了。 之前她投稿的报社来过电话,问她以后还能不能继续投稿,不过唐佩兰回电话之后就拒绝了,她现在不太想写短篇了毕竟她多了去末世那一世几十年的经历,她怕自己写出来的东西太超前,所以还是写小说更稳妥一点。 不过好在报社的人知道她的文笔怎么样,唐佩兰已经和报社那边约定好了,等她这边写出几万字之后就寄过去,如果确定小说没什么大问题的话,可以在报纸上连载。 因此这段时间她一直在琢磨她的小说。拉赫 这个时候其实武侠小说盛行,只不过内地近几年才能买到而已,唐佩兰琢磨着,她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就顺着写前辈者的打开的局面写武侠,另一个自然是反其道而行之。 这两个各有各的好处,也有各有各的坏处,现在就看她自己怎么选择了。 最终唐佩兰觉得自己的文笔不配和那些大家相比,所以还是不要跟风写武侠了,她怕对比太明显被人喷,所以还是写仙侠吧。 仙侠还是有很多东西能写的,像是最开始她可以写曾经一度很流行的废柴流,相信现在这个时候,还是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的。 最新评论: 【按爪爪】 【撒花撒花】 -完- 第39章 二更 唐佩兰下来是想到就会做的性格, 当下就拿起纸笔开始写起了大纲。 男主角江君浩从小生活在一个小山村,幸福快乐的成长,但是在他十岁的时候村子突然被修真之人屠为平地, 除了江君浩一人外出采蘑菇时躲过一劫, 全村一百六十多人无一幸免。 突遭噩耗的江君浩开始想方设法的查找真相,他唯一的凭证是从村子里捡到的半块白色玉牌,上面只有两个模糊不清的字, 宗和峰。 十岁的江君浩凭着想要为父母亲人, 为整个村子报仇雪恨的念头踏上了寻仇之路。 几经周折, 江君浩终于在一位散修那里得知, 这半块玉牌很可能是一些修真门派弟子的身份铭牌。 得知自己的仇人可能是修士,他一个凡人基本上是报仇无望的, 但是男主角不甘就此放弃, 于是以十二岁的“高龄”去参加修真门派的招生。 万幸的是江君浩是个修真天才, 在一众六岁的儿童中, 江君浩测出单一金灵根被修真第一门派的玄一宗宗主收为徒弟, 从此开始他的修真之旅。 为了报仇江君浩拼命修练,加之因为天赋异禀, 很快就在玄一宗大放异彩,不但迎来师长的夸张, 还有众多师弟妹的倾慕。 唐佩兰把花了两天时间把大纲写好,然后就开始写了,就是这个年代吧, 没有电脑, 唐佩兰得手写, 可是她写的时候吧字迹就很潦草, 这就代表了, 她要寄出去的话,还得再抄一遍。 也就是在抄写的时候耽误了比较多的时间,因为在这个过程中,她还得查找错别字啊这些,因此时间上比较慢,一天下来才能写个5000字。 好在两天之后唐佩兰想到了办法,她真接从加工厂那里弄了台电脑出来,并且因为。直接打印出来的稿子出处解释不了,也没有办法用,因此唐佩兰又花了半个月时间把自己的字体弄出来了就是她把新华字典抄了一遍,然后弄成电脑字体,然后打印成稿。 怎么说吧,磨刀不误砍柴工,这个话还是有道理的,之后就不用她再费别的事了她直接电脑码字,然后再打印寄出去就行了。 不过为了以后自己也能光明正大的使用如此快捷迅速的方法,所以唐佩兰打算找个时间把这个电脑送到京城去,相信有了这个电脑的存在,中文输入法应该能更快的出现吧。 唐佩兰因为在弄这个事情,基本上是不出门的,每天也就早晚的时候去菜园给种下的蔬菜浇水,然后每天做个一日三餐,天天都是宅在家里,唯一能看见他出门的时候,那必定是明颖初带着卢思嘉过来的时候。 偶尔的时候唐佩兰也会和他交好的几位军嫂一起出门去买点菜啊什么的,毕竟虽然他什么都有,但总要顾及别人的看法吧,要是连菜都不用出去买菜,哪能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呢? 但是唐佩兰不知道的是,哪怕就是如此,就因为她年纪轻轻天天躲在家里也不去上班,在这时很多勤奋的妇女心中,唐佩兰这种天天活都不干就在家里的行为是一种懒惰的行为。 说实在的,大多数人虽然觉得唐佩兰很懒惰,但因为大家都不熟悉,而且也是别人家的事情,根本就没有人去管她怎么样。 都是个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唐佩兰人怎么样又不靠别人吃喝,所以别人也管不着。 但这个世界上有好人就有坏人,也总有一些极品,自以为公正的对别人的行为品头论足,比如说唐佩兰在某一些人眼中。就成了需要教育板正的人。 1980年的10月17日,农历九月初九重阳节,这一天唐佩兰终于搞定了电脑的事情,写好了前五万字的稿子,也打印出来了,唐佩兰打算趁着今天把稿子寄出去。 这一天唐佩兰还与明颖初约好了带卢思嘉一起去登高,与她们一起去还有唐诗诗江水蓉严小萍和苏睛美这几个与她交好的军嫂。 却不想,她才刚下楼就听到有人在那阴阳怪气的说她的闲话,其实也没有点唐佩兰的名,只不过那指桑骂槐的,和指着唐佩兰其实没什么两样。 “有些人啊,就是命好,心计也深,知道找个比自己年纪大的男人,快三十岁的男人可不就是事业有成,都不用陪着吃苦,就能享现成的了,咱们啊可没这个命,从年轻陪到老,照顾老人,照顾孩子,好不容易现在孩子长大了,还得照顾孙子,哪能像有些人呀,年纪轻轻的小姑娘都不用上班赚钱,天天在家等着吃喝呢。” 唐佩兰转向说话的那人,那是一个穿着打扮都很朴素的女人,年龄大概三十五六岁的样子,黑色的中山装套装配上绿色的解放鞋,要多质朴有多质朴。 而唐佩兰呢,身上穿的可时髦了,和说话这人好像是两个世纪的人一样,云泥之别。 农历九月的天气已经开始变冷了,或者应该说比起南方这边已经很冷很冷了,唐佩兰感觉农历9月的天气能够比得上他们老家十一二月的天气了。 对于怕冷的唐佩兰来说,她是全方位的把自己穿暖了,唐佩兰穿的是自己加工厂加工出来的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