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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皎月仰起脑袋:“多话。”她沿着村子西边的那条小路走,方皎月打算先去见秦臻,这次不能再像前世那样了,她要让秦臻和皇后娘娘都喜欢她。 尤其是秦臻,如果皇后娘娘不在了,她会对秦臻很好,又有金手指在手,秦臻肯定会爱上她。 过个十多年,她再复仇。 方皎月走到小院外面,往里看了一眼,小厮马上会意,进了小院。 然而,房门紧闭,似乎主人并不在家。 小厮过去敲门,没有人回应。 “小姐,没人。” 方皎月皱眉:“去找两个村民过来问话。” 她想到前世的事情,这个时候,皇后娘娘已经怀孕了,她很少出门,现在又是大白天,皇后娘娘怎么会不在家。 四处看了看,只觉得小院萧条,一点人烟气息都没。 没有多久,小厮就带了一个在附近锄地的村民过来。 方皎月抬手指了一下:“住在这里的人呢?” 村民害怕得发抖:“搬走了。” 他们也不知道搬去了哪里,只知道那天早上干活时,发现那个女人一直没有开门,过了大半天,那对老夫妻从县城回来,他们过去询问,才知道那个女人带着孩子搬走了。 搬去了哪里,那对老夫妻都不知道,他们更加不晓得。 方皎月又问了几句,见实在是问不出话来了,让小厮给了村民几个铜板。 村民走后,小厮问她:“小姐,还去买狗吗?” “你们去,我在这里等你们。”方皎月有点不耐烦:“去哪里了呢?” 她喃喃自语:“不应该。” 小厮没听清她在说什么,主子的事情不是自己能够过问的,两个小厮忙进了村子,剩下车夫在不远处保护小姐。 方皎月绕着小院走了一圈,一点线索都没找到,魏湘雅大着肚子,又带着个五岁的小孩子,没那个能力离开得太远。 估计是去县城了,如果进城了那更好,她就不需要一直往村里跑。 还有秦臻养的那条臭狗,现在那狗还挺小,再养几天吧,长大一些,不然肉不够她吃的。 大概过了一刻钟,两个小厮担着筐过来了,框里是两条被打死的狗,都是村民家里养着的,家里吃饭都困难,自然不会善待养的狗。 平时用来看家护院,养大后也是打算卖掉的,有人过来买,又给了很多钱,村民不顾家里孩童的哭喊,唤了狗过来,几个人联手就把狗打死了。 方皎月凑过去看了一眼,一条大黄狗,一条灰色毛发的大狗,毛发都不是很健康,一看就知道吃的不好。 她想到秦臻养的小黑,毛发油亮,秦臻对那狗极好,碗里就一块肉,宁愿自己不吃,也要夹出来给那狗吃。 方皎月发现,自己还是更馋小黑。 “回家吧。”她上了马车。 上车后,方皎月把方七叫了过来,让他派人在县城偷偷打探魏湘雅的下落,她没说是谁,只说是个年轻貌美大着肚子的女人,女人还带着个五岁的小孩。 方七得到主人的命令,马上召集下人过来,让他们明天去找这么一个女人,一再强调要偷偷的。 刚回头,就看到小姐双臂抱胸站在他身后,方七点头哈腰:“小姐。” 方皎月面无表情道:“明天你去县城的学堂问下,看有没有个叫秦臻的学生?” 方皎月觉得魏湘雅要是来了县城,一定会让秦臻去学堂读书,梧桐县就三所学堂,去这地方问才是最快的。 方七忙道:“是。” 林夏桃在秦臻的屋里找了一本诗经出来看,看了几页后,秦臻和林长卿从学堂回来了。 经过半个月的相处,秦臻和林长卿已经成了好朋友。 秦臻聪明,好学,林长卿不想被比下去,也比以前勤快认真不少。 这让姚玉兰非常高兴,越发觉得让秦臻给林长卿当学伴是最正确的决定。 “妹妹。”林长卿看到林夏桃,马上就跑了过来,伸着两条胳膊抱她:“我好想你。” 秦臻慢条斯理走过来,叫了一声:“小桃。” 林夏桃给了他一个甜甜的笑脸:“秦臻哥哥。” 看向林长卿:“三哥,你今天学了什么字?教教我呀。” 她呆在家里都要发霉了,又不能出去玩,还太小了,天气又冷,大家都不准她出去。 林长卿来劲了:“妹妹,我教你写你的名字。” 第二天中午,方皎月在用膳时,方七从外面进来了。 “小姐,梧桐书院有个叫秦臻的学生,今年五岁,是县令家三公子的学伴。” 方皎月放下筷子,找到了。 第十二章 方皎月问方七,秦臻是怎么给县令三公子当的学伴?又问梧桐县县令有何背景? 方皎月上辈子在梧桐县生活大半年,并没和这个县令打过交道,大秦氏族势力强大,朝廷都是由几大家族把持,可以说,就算是在小地方为官,也是哪个大家族的旁系。 方七道:“这县令叫林文昌,是京城林家正经的嫡少爷,十多年执意要娶一商贾之女为妻,被林家赶到这不毛之地来了。” 来之前,方丞相就把这些情况告诉方七了,并说林文昌怕是永远不会回京了,不需要和他交好,但也不要交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