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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一口闷下,实在是没有忍不住,“乔薇同学,以后我就是你的竞争对手了,咱俩下一个项目见!”说完,他眼巴巴的望着阿莘,“云莘,你要幸福啊。” 阿莘浅笑着点头,望了眼乔薇,乔薇也望着她,两人这一相望,就相互看了一辈子。 …… “元姐,你不会要对哪位好看的警官下手吧?”一个青年缩了缩脖子,小心翼翼道,“元姐,我劝你善良,你已经成年很久,不能够再当小太妹,要真犯事是得不到原谅的。” 阿莘周围还站着几个年轻男女,她正靠在警局外面的一堵墙,食指与中指之间还夹着一根女士香烟,这是她来到这具身体的场景。她下意识的抬起手,吸了一口香烟,微眯着眼,吞云吐雾。 “等一个人。” 这具身体的名字叫元莘,读书的时候是个小太妹。上完高中就没上了,不是家里不供,而是她成天想着玩,考不上大学。原主有个癖好,谁好看就是她男神,谁沾染她的男神,她就要揍人,学校的那些女生,没少被她欺负。 她来到这里也是被人叫醒的,叫醒她的人名林思雅,从小到大都是女神级别的人物,家世也非常不错。可是林思雅不是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女,与气运之子之女作对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 第12章我揍过她(1) “元姐,你还真的不会是看上了某个帅气的警官吧?”青年的名字叫陈乙,是元莘手底下的一枚技术小主管,在上学那会儿认识的,一直跟着元莘到现在。 元莘高中毕业半年后,父母出车祸双双身亡,她则从一个小太妹,接手了家里的公司,公司从最开始出现过动荡,后来渐渐的稳定,元老都走光了,她不得不将自己上学一起的小混混,小太妹拉进公司充数。目前赚不了大钱,但养活一公司的人还是不成问题。 这也是原主得知阿莘需要用条件交换她的身体,她毫不犹豫的答应。除开阿莘开给她的条件,她还有一个要求就是不要开除她公司里的任何一个员工。实际上这个公司,所有人加起来也就十来个人。 听到陈乙紧张的询问,阿莘掐灭香烟,照着原主的样子将烟头扔给了陈乙,陈乙连忙把烟头收起来,等一会儿扔进垃圾桶。周围都是摄像头,万一被警官叔叔看到就不好啦。 “不是。” 阿莘话落,周围的青年男女都一副你骗人,除了赚钱和长的帅的男人根本就不可能让你等那么久。 阿莘也不解释,目光落在警局的门口,原主确实来这里看一个新来的帅气警官的。但她不是,她顺势等在这里,是因为林思雅也会从里面出来。 林思雅原本是富家千金,她的悲剧人生还要从一个叫顾彦的花花公子说起。 这个故事发生的一切,可以用四个字起一个名:替身女友。 林思雅不是那个替身。 顾彦是一个家世颇好的富二代,除了有点花心,很受人欢迎。后来遇到林思雅,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追求到了心目中的女神。 追到女神后难免会得意洋洋,一次没忍住又和兄弟去花天酒地,而他当时确实喜欢林思雅,并没有打算和其他女人发生什么。 但林思雅认为顾彦背叛了他,一气之下出国,这时顾彦才意识到林思雅对他很重要,为了重获林思雅的心,他逐渐和那些花天酒地的朋友断了联系,回归正途,期间遇到一个和林思雅十分相似的女人,简佳。 或许是因为得不到林思雅的原谅,顾彦又想看着那张和林思雅相似的脸,就提出包简佳。那个时候正是简佳家里出事,为了这笔救命钱,她答应了。怀着忐忑的心,打算付出一切,后来发现顾彦只是将她当成替身。 一次一次听到顾彦喊的是一个叫林思雅的名字,她心里竟然泛酸了,不知不觉喜欢上这个痴情的男人。事情就发生在顾彦一次醉酒,误把简佳当成了林思雅两人发生了关系。 事后顾彦十分懊恼,拿了一笔钱把简佳打发了。 没有多久,林思雅回来了,顾彦才知道,对方是在考验他,发现他三年都没有去找其他人,决定回来和他重新在一起。喜出望外的顾彦,忘记了和简佳的那一段,高兴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并且没有多久求婚了。 在两人步入婚姻殿堂的那天,一个瘦巴巴的女人闯进来,跪在顾彦的面前,求求他救救她的儿子。一问下才知,简佳的孩子就是那一夜才有的,孩子生了病,只有他的父亲才能够救。 真相爆发出来,只有林思雅无法接受了,尤其是原本喜欢她的顾彦,竟然对简佳产生了怜惜之情。还因为简佳和那个不属于他们的孩子,一次一次的和她争吵。 林思雅是一个脾气大的大小姐,容不得人的背叛,尤其是当天简佳的出现丢尽了她的颜面,后来顾彦的做法也寒了她的心。她利用自己的手段,次次去针对简佳,试图将对方赶出去。 顾彦因为维护简佳,慢慢地维护出感情,再加上两人还有一个可爱孩子,后来发现他早就喜欢上简佳了。娶林思雅不过是因为他一时间没有弄清楚自己的感情,幸好当天简佳出现了。 简佳生的那个孩子,似乎脑子特别聪明,每一次林思雅对上都会吃亏。 在一系列的事情发生后,林思雅遭到了顾彦的疯狂打压与报复,甚至家族因为不想得罪顾彦还将她逐出了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