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徒成了师门团宠 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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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是没错,但陆续一而再,再而三遇到此种情况,难免觉得怪异。 这几人怎么像是商量好了似的。 要对付修为高强,或身怀法宝的修士,就没个别的办法? “师弟,不用担心。”秦时见他皱眉,柔声安慰,“剑修以剑气制敌,不似法修那么倚靠灵气。” “我和师尊师叔早已领悟剑意,在此幻境中不受影响。” 陆续早就知道。刘漳对他说过,用不着秦时再说一遍。他不是什么都不懂的睿智。 精巧的薄唇微微扬了扬,朝对方勾出一个虚情假意的笑,随后转向前方,在无人看见之时,垂下冷漠的幅度。 一行人继续前行,随着步伐的迈动,四周景色也如缥缈云雾一般,聚合离散不断变换。 没多时,天幕由暗转亮,稀疏的星光落下,阴云遮蔽的淡日升起。周围虚影逐渐凝结成苍茫荒凉的崇山峻岭。 几人置身于山区之中,目光穷尽处,皆是连绵接天的叠嶂山脉。 山脚下有座孤村,零星散落着一片低矮简陋的农家院落。 凉风冷露萧索天,黄蒿紫菊荒凉田。(*1) 陆续脚步霎时一顿。 清艳双眸微缩,仔细观察了片刻。 此处景色,似乎有些眼熟? 见他停下脚步,方休蓦然侧头:“小曲儿,怎么了?” 陆续抬头瞥了眼绝尘道君。 方才看过欧阳家的幻境后,几人神色古怪,师尊面色也有些阴沉,来到炎天第二层后才逐渐缓和。 然而此刻,昳丽的凤目又露出几分冷峻,彷如高坐云端的神祗,温华尊贵,却又高高在上睥睨着世间万物,主宰一切生杀予夺。 绝尘道君本来直视前方村落,长身鹤立,若有所思。 察觉到爱徒的目光,瞬时转过头,静静回望。 目光相接,清峻凤目中有种陆续看不懂,猜不透的晦暗朦胧。 但他清楚,师尊对此地也有印象。 看来是这里了。 紧了紧半掩在宽袍大袖中的拳,陆续毅然迈开脚步,朝山中村落走去。 他心有所感,脑中浮现出一个隐隐约约,但能确信的念头,他知道该朝哪儿走。 径直穿过村中崎岖不平的泥路,来到村后一处小坡。 这里有一片野草芳甸,白色野花生命力极强,即便穷山恶水,地力贫瘠之处,只要春风一吹,便能开出一片杂乱无章,却活力繁茂的花田。 草地上躺着一个身形清瘦的青年。 一身麻布粗衣,沾着几点难以洗净的褪色污浊,青衫落拓也仍然难掩盖宛如白玉精雕的瑰姿艳逸。 精妙的嘴角挂着悠哉闲适的淡笑,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一眼看上去,便能令人心旷神怡。 却又过于笔墨浓重,和周遭浅淡的色调格格不入,无端给人一种隔绝于世外的疏离冷漠,昭然显示着他并不属于此地,似乎只要狂澜一起,就会随风而去。 众人一阵沉默,无言可语。 这是幻境中的陆续。 陆续更是五味杂陈。以一个完全旁观的角度,看着过去的自己,有点啼笑皆非。 原来在旁人眼里,他是这幅模样。 他曾对着镜子,精心练习过自认为无懈可击的虚假笑意。自以为是的认为,他光圆玉润的虚情假意滴水不漏。 原来竟是破绽百出。 那锋芒毕露的冷傲棱角,凉薄的让他自己都不想靠近。 这里是炎天第二层的安水村。他曾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 旁边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单纯的心思对他拒人千里的冷漠毫无所觉。 她采了色彩寡淡的白色野花,编成一个花环,轻轻放在他的头上。 软糯的声音甜甜说着:“陆哥哥,你比这些花还好看。我阿娘说,村长爷爷都说了,他活了大半辈子,没见过比你长得更好看的人。” 陆续漠不经心勾了勾嘴,摸了摸她的头。 他本想告诉她,长得好看没用。山里的野兽可不管人长得什么样,无论妍媸,都是它们的腹中美味。 要想活下去,实力才是一切。 可这话对一个几岁的小姑娘来说,除了让她过早认识到世界的残酷,再无别的用处。 等再长大一点,会有过多的机会自己领悟,无需任何人特意教她。 炎天界第二层的荒野小村,凡人生存极其艰辛,没有几年无忧无虑的日子给她过。 “陆小哥,小玲,吃饭了。”一个身形健壮的中年村妇走上山坡,朝他二人大声呼喊。 村中妇女要下地做繁重的农活,日晒雨淋,身体壮实皮肤粗糙,和雪腻酥香的炎天女修有云泥之别。 幻影陆续跟在活蹦乱跳的的小玲身后,信步走下山坡。 陆续等人也跟着二人,走入村内一处简陋院落。 农家土屋低矮狭小,和采菊东篱种豆南山,风光锦绣的田园生活完全不沾边。 房内只有简陋的木桌椅,用了许多年,掉漆缺角,斑驳破旧。 桌上碗盘也大多有裂隙缺口,盘中盛着色泽寡淡的青菜,油腥肉沫少得可怜。 寰天道君眉头一皱:“你,以前就住这儿……吃这些东西?” 陆续以前住在陵源峰地势偏僻的小竹院内,那座竹院已是钟鸣鼎食的寰天道君平生所见最简陋的屋子。 可和这里比起来,那处已称得上一句淡丽秀雅。 陆续并非一直住在安水村。但他没觉得这里有何不妥。 何况已经身处此地,凭他之力无法改变现状,除了安之素若泰然处之,别无他法。 山间野花无人照顾,在贫瘠之地,依然能开出生机旺盛的漫山花朵。 线条精妙流畅的下颌不以为意轻轻一点。 秦时顿时生出满腔追悔莫及的愧疚。 他以前想不明白,师尊为何会收个资质平庸一无是处,年过双九还未入道的凡人为入室亲传。 森罗剑一脉的传人,代代都是当世大能。陆续的存在,有辱师门。 非但如此,师尊对师弟的纵容溺爱,远远超过自己。丹药法宝毫不吝惜,就连心血相连的本命神剑都能给予。 他这个从小万人追捧的天之骄子,也没得过师尊如此厚爱。 他心中不忿,看陆续极不顺眼,没少冷嘲热讽,鄙夷讥诮。 如今一想,那些含沙射影的讥讽言语,都如同锋锐尖刀一般,一词一句刀刀割在自己心上。 话已出口,覆水难收。往后能做的,只有倾尽此生,百倍千倍的对他好,以此弥补自己当年无知时犯下的过错。 陆续刚动了两筷子,刨了几口白饭,院外陡然传来一阵仓惶的喧哗。 破烂木板钉成的漏光门嘭的一声被人推开,颤抖着咔咔作响。 一个村民装扮的中年人神色慌张,站在门口大声惊嚷:“陆小哥,不好了。狼妖又来了!” 炎天第二层的凡人生存不易,安水这样的小山村,时常遭受野兽侵扰。 陆续剑法高超,流落安水村,受人一饭一宿之恩,便在村中担任起守村护卫。 他扔下刚吃了几口的饭菜,拿上一柄样式简单古朴但被保养得锃亮的铁剑,匆匆跟着中年大叔走出村口。 身强力健的村民们自发组成的护卫队也从各家门口冲出,二三十个人拿着寒铁一同走向狼妖袭来的方向。 路上有人忧心忡忡道:“最近不知怎的,这群狼妖来的如此频繁。” “以前几个月来一次,只是晚上零星几只。最近隔三差五就要来,数量也越来越多。” “现在白日也成群结队出现,没个让人安生的时候。” 一群人走出村口,穿过农田阡陌,和袭击村落的狼群开始激烈交锋。 陆续持剑站在队伍最前,他剑术精妙,以一敌多也丝毫不落下风,却看得幻境中只能作壁上观的几人眉头微皱。 白玉染血,灼胜明光,妙彩夺目。掠影出一种直击人心,动魄惊魂的美。 可那种只攻不守,全然不顾伤痕淋漓,以伤换命的打法,看得人心惊胆颤。 陆续出手极其凶狠,对敌人狠,对自己也狠。 “师弟,你这样不顾惜自己,实在不妥。” 秦时再一次回想起,陆续和他的那场比试。 陆续以身为饵,赢了他一招,可当时情况有多凶险,他俩心中清楚。 陆续不以为然扬了扬嘴:“有何不妥?” 他们以死相拼,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想要取胜,只有这唯一途径。 秦时无言以对。陆续此时的境况,比同他斗剑时还要凶险万分,凡人们都命悬一线。 他出身富贵,自小顺风顺水仙途坦荡。一路走来,都是暖日清风,繁花盛景。 这是他从未经经历过,甚至从未想象过的困境。 方休沉默不语,瞥了一眼绝尘道君。 绝尘唇线微抿,看似淡然的神色中暗藏着几分魂不守舍的心神难定。 约莫半个多时辰,村民们驱赶了狼群,结束了这场你死我活的激烈战斗。 陆续在泥地里滚过,全身尘土和血污,却不显肮脏,反而更有一种白玉淬血的艳色夺目。 他跟着村民一道返回小玲的家,吃完剩下半碗早已冷硬的饭菜,随后回房躺上一张薄裘冷衾的木板床,闭目养神稍事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