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这只傻貂有点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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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论纯粹的剑法水平和体质强度,那么我肯定达到中级骑士级别了,但真的打起来……” 莱恩还是很有自知之名的,他的战斗经验实在是太匮乏了,尤其是生死搏杀的经历直接为零。 当然,如果配合菲尼克斯的辅助的话,就算是和高级骑士开战也不是没有机会赢。 不过就算有机会赢,他不到万不得已也是绝对不会去干那种蠢事的。 “生死之间徘徊的经验什么的,没有才是最好的吧?” “战斗的最优解就是用绝对的力量碾压敌人,本身实力无法碾压就创造条件碾压,冒着生命危险挑战强敌什么的,那是脑子里只有肌肉的莽夫才会做的事情。” 莱恩这个人,可以说他谨慎,也可以说他胆小,但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绝对不会轻易的冒险。 “中级骑士的实力在普通人眼里算是非常强大的了,可以横行一乡一镇了,到偏僻没落点的地方随便混一个男爵爵位问题不大。” “但如果放眼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话,中级骑士根本就是渣渣,高级骑士才算是勉强有自保之力,圣骑士才算是掌握了强者的入场卷。” “以我现在的修炼进度,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一名高级骑士呢?” 莱恩并不打算一辈子待在艾伯特领地,对于男爵爵位他也一点都不在乎,他想出去闯荡一下,他想见识一下这个瑰丽的世界。 条件允许的话,他想抓一只神明来解剖一下,他想试着豢养一些恶魔,不过想实现这一切的前提是他有足够强大的实力。 “等成为高级骑士之后,就在斯尔巴行省的各个险地闯荡一下吧。” “如果能有幸成为圣骑士的话,那么可以在亚希帝国多转悠几圈。” “万一侥幸获得超越圣骑士的力量的话,那就可以探索七国之地外的莽荒大地了。” 莱恩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他的修炼进度。 “我的骑士天赋应该算是比较天才的那种,毕竟我在没有菲尼克斯辅助之前,凭借我自己的天赋和努力,十五岁就成为初级骑士了。” “而泰博男爵是十七岁才成为初级骑士的,被誉为外貌天赋都和泰博男爵如出一辙的私生子乔伊,也是在十七岁那年成为初级骑士的。” “泰博男爵十七岁成为初级骑士后,用了十二年的时间,直到二十九岁才踏入中级骑士的大门,而我用了两个月……” “应该说速度还是蛮快的。” 莱恩发现他的经历一点参考价值都没有,而且他也没有见过高级骑士,根本不知道高级骑士有多强。 于是—— 莱恩问道:“菲尼克斯,我要多久才能成为一名高级骑士?” 菲尼克斯回答道:“缺乏高级骑士的数据,无法准确进行估算。” 莱恩换一个问法:“那么我问你,现在我修炼的这套骑士呼吸法,要修炼多久才能达到这副身体强度的极限?” 菲尼克斯回答道:“修炼一年时间,可以达到身体极限的百分之七十,两年时间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五年时间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五,二十年之后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九,五十年之后……” “停停!” 莱恩连忙喊停。 顿了顿,他又问道:“我需要修炼多久才能觉醒出圣骑士独有的圣力?” 菲尼克斯回答道:“情报不足,无法计算。” 莱恩摊手道:“好吧。” 莱恩发觉他的见识实在是太少了,菲尼克斯能够收集到的数据也实在是太少了。 这也没办法,毕竟艾伯特家族只是一个偏僻小地方的小小男爵家族,连书籍都没有多少本,这个世界又没有互联网,在这个小地方能接触到什么有价值的情报? “不过快了。” “等到了瓦勒城参加骑士考核的时候,就能见到高级骑士了,那个时候我就能知道高级骑士究竟有多强了。” 一想到骑士考核,莱恩顿时一怔,“不好,在地下密室待太久了。” 他连忙离开了地下密室。 此时,整个艾伯特城堡都热闹非凡。 在艾伯特城堡外的平原上,停着一辆辆载满货物的马车,一名名护卫和马夫站在马车旁整装待发着。 周围围着一群看热闹的群众。 莱恩一现身,妹妹爱娜立即扑入了他的怀中。 爱娜抱怨道:“哥哥你怎么现在才出来?大家都等你半天了。” 泰博男爵也走过来说道:“你太沉迷于修炼了,万一弄伤身子,影响了骑士考核怎么办?前往瓦勒城的路上绝对不能修炼骑士呼吸法,知道了吗?” 莱恩向爱娜和泰博男爵表达歉意后,眼神看向四周。 周围的马车很多,足足有数十辆,而且每一辆马车上都装满了货物,俨然是一个大型车队的样子。 莱恩疑惑道:“不过是参加骑士考核而已,有必要带那么多东西吗?” 泰博男爵解释道:“相隔那么多年才去瓦勒城一趟,下一次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了,不多带点东西拿去卖怎么行?要知道许多货物到了瓦勒城之后,价值可是能翻好几倍的。” 瓦勒城是斯尔巴行省的主城,相当于省会城市。 瓦勒城作为斯尔巴行省内最大最繁荣的城市,同时也是贵族和有钱人最多的城市,许多东西只有瓦勒城有得卖,也只有在瓦勒城才卖得出。 泰博男爵感慨道:“我上一次前往瓦勒城已经是七年前了。” 莱恩问道:“是那只锦火貂吗?” 瓦勒城距离艾伯特城堡足足有三百多公里,在这个连水泥路都没有,更别提高速公路的世界,想要从艾伯特城堡到瓦勒城,快马加鞭都需要三五天的时间,走慢一点则可能要两三个月。 而且一路上危险重重,强盗遍地魔兽横行,一不小心就会中途丧命。 由于种种原因,大部分人一辈子都没有去过一次瓦勒城。 严格来说,领地内的大部分普通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艾伯特领地一步。 即使是男爵,如果不是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比如带儿子去参加骑士考核之类的,也不会没事去瓦勒城。 七年前泰博男爵之所以前往瓦勒城,是因为活抓了一只锦火貂。 锦火貂是一种非常好看的珍稀魔兽,死了的锦火貂都能卖出高价,更别提活的了。 由于锦火貂极难饲养,害怕养死的泰博男爵在抓到锦火貂当天就快马加鞭赶往瓦勒城了,听说一路上足足累死了三匹马。 其实艾伯特城堡周围的大城市也是有不少的,比如加西亚子爵所在的里诺城距离艾伯特城堡只有二十公里远。 然而锦火貂这种只有观赏作用的珍稀魔兽,在小地方根本是有价无市。 出高价根本没有人愿意买,出低价自己心里又不平衡,只有瓦勒城这种大城市才有人愿意买锦火貂这种奢侈品。 泰博男爵感慨道:“在里诺城,一只活的锦火貂卖一百金币都没人买,而到了瓦勒城,死的锦火貂两百金币一堆人抢着要,而活的……” 莱恩追问道:“我以前一直没问你那只锦火貂卖了多少钱。” 泰博男爵笑道:“七百六十枚金币。” “嘶——” 莱恩顿时吸了一口凉气。 那只锦火貂他是见过的,确实挺好看的,但肉根本没有多少,煮了吃都不够他塞牙缝的。 就因为长得稍微好看一点,居然卖出了七百六十金币? 正常情况下,艾伯特家族要多久才能存那么多钱啊? 五年? 十年? 还是二十年? 莱恩无语道:“不就是一只好看点的傻貂吗?价值居然快顶得上一株山精了,简直是莫名其妙。” 山精号称山之精华,是类似万能药一样的珍贵药物,价值也才一千多金币而已。 一只傻貂凭什么和山精比啊? 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吗? 莱恩实在是无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