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9章

    一场美妙的交易。

    我现在很满意,走在街上觉得快乐,很满足。脑海中回味着种种关于米拉9834的画面。那些让人血脉贲张的图像保存在我的记忆中。而电子摄像机上存着一切。

    走在街上,我看着身边的其他十六位号码。

    我看到他们在街上行走。在汽车上、公交车上、出租车上,还有卡车里。

    我透过窗户看他们,他们对我视而不见,而我却可以好好研究他们。

    十六位号码……啊,我不是唯一把人想成数字的人,不不,当然不是。这是业内极为普遍的记录方法。不过我可能是唯一觉得把人当成数字会更好的人,这个想法让我觉得很安心。

    十六位数字比姓名更精确高效。人的名字让我觉得不踏实,我很不喜欢。那对我来说不好,对任何人都不好,尤其是我觉得不踏实的时候。人的名字……啊,多么可怕。比如,姓琼斯和布朗的人各占美国人口的百分之零点六。姓穆尔的占百分之零点三,而大家最爱的史密斯——高达百分之一。那可是几乎三百万个史密斯。

    如果你对名字有兴趣,你也许会觉得约翰是最流行的名字。不,它占人口的百分之三点二,詹姆斯才是赢家,占百分之三点三。

    所以想想吧:当我听到有人说“詹姆斯·史密斯”的时候,他指的到底是几十万个詹姆斯·史密斯里的哪一个?而那几十万还只是活人。再加上历史上所有的詹姆斯·史密斯。

    哦,天哪。

    光是想想就让我觉得快疯了。

    不踏实……

    而这种错误的后果可能会很严重。如果现在是一九三八年的柏林。你找的威廉·弗兰克尔是犹太人还是非犹太人?这可是有很大区别的,而且无论你怎么想,那些穿棕色衬衫的小年轻们在追查身份时是绝对的天才。而且他们从那时起就开始用电脑追踪了!

    人的名字会导致错误。错误是噪声,噪声会污染。而污染必须被消除。

    这个国家可能有几十个爱丽丝·桑德森,但只有一个爱丽丝3895,她牺牲了自己的一条命,才让我得到一幅亲爱的普雷斯科特的画作。

    至于米拉·韦恩伯格?嗯,估计倒是不会有很多,但也绝对不止一个。然而,只有米拉9834牺牲了自己,才有可能让我觉得这样满足。

    我敢打赌,这世上有很多德莱昂·威廉姆斯,但只有德莱昂6832-5794-8891-0923要为强奸并谋杀米拉9834而坐一辈子的牢,他也让我可以继续逍遥法外,做各种类似的交易。

    我正在去他家的路上(实际上我已经知道那是他女朋友的家),身上带着足够的证据,足以确保那个可怜人在一个小时之内就被定罪。

    德莱昂6832……

    我已经打了电话给九一一,向警方报告看到了一辆老款米色的道奇车(他开的车型)加速驶离犯罪现场,我可以看到里面的人,车内只有一人,一个黑人。“他的双手!两只手上都是血迹!哦,快来人吧!那声尖叫实在是太可怕了。”

    你会是多么完美的犯罪嫌疑人,德莱昂6832。大约有一半的强奸犯是在酒精或药物的影响下作案的(他现在只喝适量的啤酒,但是几年前曾去过戒酒所)。而大多数强奸案都发生在认识的人之间(德莱昂6832曾经为米拉9834经常光顾的杂货店做过一些木工,所以逻辑上设想他们认识是说得通的,尽管他们可能并不相识)。

    大多数强奸犯年龄都在三十岁或以下(德莱昂6832正好三十岁)。与毒贩和瘾君子不同,强奸犯大多没有被捕的前科,最多也就是家庭暴力——而我的德莱昂6832刚好有殴打女朋友的前科。这是多么完美的计划啊。大多数强奸犯都处于社会底层,经济困难,德莱昂6832已经失业好几个月了。

    所以现在,各位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请注意,前两天强奸案的被告人刚刚购买了一盒木马牌安全套,正是在受害者尸体附近发现的那种。

    而真正使用过的安全套——我自己用过的——早已不存在了。那是当然,dna这东西是很危险的,尤其是现在纽约对各种重罪都采集dna证据,不只是强奸。而很快,在英国,即使是你的狗在人行道上随地大小便,或者你在不应该的地方掉了头,都是会被收集dna证据的。

    还有一件事,如果警方认真做了功课就会考虑到。德莱昂6832曾是在伊拉克服役的老兵,但他退伍时不知为何没能归还点四五口径手枪,档案上写的是“于战时丢失”。

    更奇怪的是,几年前他刚好购入了一把点四五口径的手枪。

    如果警察注意到这一点,就可以轻易查到这些信息。他们可能会怀疑他是持枪犯罪。再深入一点,警察就会发现,他曾在退伍军人医院里接受过治疗——因战争引起的创伤后应激障碍。

    一个情绪不稳定,带有枪支的犯罪嫌疑人。

    哪个警察不会先下手为强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我对自己挑选的号码并不总是信心满满。你永远也不知道哪里会冒出意想不到的不在场证明。或者一个白痴陪审团。也许德莱昂6832今天会一命呜呼,被装进运尸袋里。为什么不呢?难道我不值得拥有一点好运,以安抚天生的焦躁难耐?生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从这里步行去他在布鲁克林的房子大约需要一个半小时。刚才与米拉9834的交易令我心满意足,所以连走起路来都很享受。我背上的包重重地压在脊椎上。包里不仅有要嫁祸于他的各种证据和一只可以证明德莱昂6832脚印的鞋,还有其他一些宝贝,是我今天在街上逡巡时收集的。遗憾的是,我的口袋里只有从米拉9834身上拿来的一个小纪念品,她的一小片指甲。我其实很想拿更多,但凶杀案在曼哈顿是很严重的,任何丢失的身体部位都会引起警方的密切关注。

    我加快了脚步,享受着背包里的东西碰撞时发出的节拍声,享受着这个清爽的周日早晨,还有记忆中我与米拉9834的交易细节。

    虽然我可能是全纽约市最危险的人,但是我无懈可击。所有的号码都对我视而不见,让我得以毫发无伤。这一点最令我安心。

    灯光引起了他的注意。

    街上传来一阵闪光。红色的。

    又一阵闪光。蓝色的。

    手机深陷在德莱昂·威廉姆斯的手里。他在试图打电话给一个朋友,一个他曾经为其工作过的朋友。这个朋友在木工生意破产后逃出了城,身后只留下一堆债务,其中包括亏欠他最可靠的员工的四千多美元,而那个员工就是德莱昂·威廉姆斯。

    “德莱昂,”电话另一端的人说,“我也不知道那个混蛋在哪儿。他给我留下的——”

    “我等会儿再打回去给你。”

    挂机。

    男人的手心冒出汗来,透过周末他和珍妮丝刚刚挂起的窗帘向外望去(威廉姆斯对珍妮丝不得不为窗帘付款感到很抱歉,非常抱歉,哦,他真讨厌失业的自己)。他注意到的红蓝闪光来自两辆警车。两名警探从车里走了出来,解开衣服上的扣子,似乎并不是因为感受到了春天的温暖。两辆警车开过去,挡住了路口。

    他们谨慎地向四周环顾了一圈。威廉姆斯最后的希望也被打破了,显然这一切并非单纯的巧合。警探走到威廉姆斯的米色道奇车旁,记下了车牌,然后往车内扫了一眼,其中一个对着对讲机说了什么。

    威廉姆斯绝望地垂下眼帘,叹了一口气。

    又是她在作怪。

    她……

    去年威廉姆斯曾与一个性感又聪明善良的女人交往。至少她一开始似乎是这样的。不久后,他们开始认真地交往,也就是那时她变成了一个可怕的泼妇。情绪大起大落,易妒,而且时常怀恨在心,不稳定……他们在一起大约四个月,那是他生命里最糟糕的一段日子。他大部分时间都在保护她的孩子们免受母亲的伤害。

    而他的善行却将他推进了牢房。一天晚上,在莱蒂西亚因为没有把锅擦干净而对自己的女儿拳脚相向时,威廉姆斯本能地抓住了那个女人的手臂,让抽泣的女孩逃开。他安抚这位母亲,让她安静下来,问题似乎就此解决了。几个小时后,他坐在门廊上思索怎么才能把孩子们从她身边带走,也许可以带回他们父亲身边。就在这时,警察赶到现场,把他抓走了。

    莱蒂西亚指控他暴力侵犯自己,并向警方出示了手臂上的瘀青。威廉姆斯感到震惊。他向警方解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警官也无能为力,将他逮捕了。案件庭审时,虽然女孩愿意帮他,但威廉姆斯不愿意让她出席做证。他被判轻度伤人罪,需要做社区服务。

    但在审讯过程中,他指出了莱蒂西亚的暴行。检察官相信了他,并将她的名字告知了社会服务部。社会工作者去她家调查孩子们的处境,将他们从她身边带走,带回父亲那里进行监护。

    从此莱蒂西亚便开始骚扰威廉姆斯,而且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但随后她就消失了,就在几个月前,威廉姆斯才刚刚以为自己终于安全了。

    但是,看看现在。他知道她仍在背后捣鬼。

    上帝啊,他还能容忍多久?

    他又看了一眼。不会吧!警探把枪都拿出来了!

    他忽然惊恐万分。她会不会真的伤害了她的一个孩子,并声称是他做的呢?就算真是这样,他也不会感到惊讶。

    威廉姆斯的手颤抖起来,眼里涌出豆大的泪珠,顺着脸颊滑落。他神经紧张,就像在伊拉克的沙漠中作战时那样。他想起了战争。他转身看向来自亚拉巴马州的好友灿烂的笑脸,下一个瞬间伊拉克的导弹就将他炸成了一团粉红色的肉末儿。直到那一刻之前,威廉姆斯或多或少还能忍受战争。被人用枪击,被子弹打中,滚烫的沙子溅满全身,这些都可以忍受。但当他看到杰森在一瞬之间变成肉末儿的时候,一切都变了。他从此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而此时此刻他的症状完全爆发了。

    彻底的、无助的恐惧。

    “不不不不。”他大口吸气,呼吸困难。他几个月前就停止用药,相信自己已经痊愈了。

    而现在,看着两名警探从房子两边围近,德莱昂·威廉姆斯盲目地想着:逃,一定要快逃!

    他不得不逃。他不能连累珍妮丝,只有这样才能挽救她和她的儿子——他真正爱着的两个人。他会消失。他把前门的滑链锁上,下边的锁舌也拴上,然后跑到楼上去随便拿起一个包,把能想到的都扔了进去。都是些没什么意义的东西:剃须膏,但没有剃须刀;内衣,但没有衬衫;鞋子,但没有袜子。

    然后他从衣柜里取出了另一样东西。

    他的军用手枪,柯尔特点四五口径手枪。枪膛里没有子弹。他不想朝任何人开枪——但可以用来吓唬吓唬抓他的警察,或许可以去劫持一辆车,如果他不得不这么做的话。

    而现在他满脑子想的都是:快跑!逃跑!

    威廉姆斯最后看了一眼和珍妮丝母子俩的合影,三个人一起去六旗游乐场玩耍。他又开始哭了起来,然后擦了擦眼睛,将背包斜挎在肩上,用力握紧手枪的握把,向楼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