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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小夫郎 第10节

    这几天为了不让肉放坏,他们天天都加把劲吃,到今天还有最后一碗鸡肉,虽说前两年过得苦,没多少吃的,这会儿能吃上肉了吃多少也不会觉得腻味,但连着吃,一吃还五六天七八天的,也免不了想吃吃菜,蒸个新鲜的野菜馍吃可不就馋人。

    纪秋月说是明天再蒸,可越想越馋人,干脆道:“还是等下洗了,咱们晚上就吃。”

    她说什么陆谷都不会说个不字,点头应了一声好,他把鸭子赶回后院以后,又回来把那捆草摊开晾晒。

    没多久卫兰香跟沈雁回来了,一家人这才洗干净手吃饭。

    ——

    鸭子一天吃两回,早起赶出去一次,过了午再赶出去一次,不过有时忙起来出不去,沈雁就会到河边水塘边割些水草回来喂它们。

    今天去镇上路远了些,她到底年纪小,觉得累就不愿再出去放鸭子,背个竹筐拉着陆谷跟她一道去水塘边割水草。

    两个人干活很快,竹筐没多久就满了,还压得特别实在,沈雁一下子没背动,被重量拽的直往后跌,幸好陆谷从后边扶住了她。

    “太多了。”沈雁口中说着,却也露出个偏傻气的笑,一双杏眼弯弯的,天真又稚气。

    她说着又要背好,就见沈尧青从屋前转过来,手里提了两个空木桶,是来河边打水的。

    他还没近前就发觉沈雁背后的筐子太沉,笑着问道:“背不动?”

    “大青哥快来。”既然有救兵了,虽说坚持一下还是能背动的,但沈雁干脆将活扔给了沈尧青。

    “你说你俩,背不动不会少弄些。”他说完还戳了下沈雁脑门,这才把木桶放下,自己背了竹筐先回去。

    沈雁跟陆谷提了空桶,往河流上游走了一段才停下,木桶不算小,按他俩的力气,打满水得憋足一口气,双手同时使劲才能提上来。

    他俩一人一个桶,倒是都打了水提到岸上了,沈雁对陆谷说:“等下大青哥过来让他提回去就成。”

    以前在陆家的时候,陆谷也提不动这样满水的桶,都是打半桶提回去,免不了要多跑几趟。

    幸好他们这几个村子打水一般都是汉子的活,陆大祥还没到年老体衰的时候,多数时候都是陆大祥去,不然村里人看见他一个双儿被指使去做打水这样的重活,都是要在背后说道的,杜荷花那时还不敢做得这样明显。

    沈尧青提了好几趟水,直到把家里的水缸都添满了。

    纪秋月淘洗苋菜,陆谷在锅灶前烧水,等水一开,她将一盆苋菜倒进去,焯了一遍水后捞进冷水里,就不那么烫手了。

    等切碎野苋菜后,她跟陆谷一起,用手团着将菜里的水分挤压出来。

    “我去挖面。”纪秋月见剩的菜不多了,弄干净手上的碎菜,拿着碗到面缸那边挖了四碗半杂面。

    陆谷把最后的苋菜挤捏出水分放到盆里,掺面糅合的事纪秋月一个人就行,不用他帮忙,他看了眼灶里的火尚未熄灭,就拿碗舀水喝了几口。

    即便是夏末,厨房只要烧火就挺热的,他俩脸上都淌下汗,纪秋月手上腾不开,抬起胳膊擦了擦。

    厨房案板就在窗前,沈尧青在院里看见她热成这样,拿了蒲扇过来站在窗外给她扇风。

    陆谷没敢看他俩,垂着眉眼从厨房出去了,也不知沈尧青低声说了什么,纪秋月音量微提,嗔斥道:“去!”

    见这会儿没有其他要干的活,他就回屋歇凉了,房间窗户开着,能听到院子里沈尧青跟纪秋月的说笑声。

    他没有去听两人聊了什么,眉眼微凝,却是想起了沈玄青。

    跟纪秋月沈尧青不同,他根本不敢在沈玄青面前多说话,连看那个高大健壮的男人一眼都觉得惶恐,再说了,他是沈家卖来的,原本就和正儿八经娶的夫郎不同,他大着胆子想了下自己跟沈玄青说笑,这么一比,反倒觉得眼下最好,他不是会说话的人,还是不要做自己不擅的事。

    第13章

    夜色渐浓,月光清辉洒满人间,将院子照得亮堂堂。

    清溪村家家户户都关上门要睡了,沈家也不例外,陆谷睡前关窗的时候抬头看向夜幕,明天十五,月亮就要圆了。

    他这会儿就有些忐忑,该怎么说自己想回去上坟呢?

    出嫁之前杜荷花将他关在家里不让出门,他没来得及告诉娘他嫁人了,被卖来是一回事,告不告诉娘真相就是另一回事了。

    白日的热意消散,夜里偏凉了,陆谷裹了裹被子,他睁着眼睛想事情,睡意逐渐袭来,迷迷糊糊之间,他突然听见了几声狗叫,由远及近。

    他又睁开眼,确定并不是自己做梦,狗叫声到院门前了,还有爪子挠门的声音。

    不等他起来,就听见沈尧青往外走的动静。

    “二弟?”沈尧青边披衣裳边对外喊。

    “是我,大哥。”沈玄青应道,从山上下来的时候他放开了狗,所以落在后面,由着狗去叫门了。

    院门刚一开,两条细犬就挤了进来,围着沈尧青摇尾巴,大灰十分稳重地跟在后面。

    “二青,这时候回来了?”卫兰香隔着窗子喊道,她听起来有些担心,平时都是白天回来,晚上在山里赶路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沈玄青放下肩上的东西,说道:“娘,我没事,打了几只兔子,想着夜里赶回来,明儿一早就能卖了。”

    “好好,那你早些回屋睡去。”卫兰香这才放心。

    沈尧青将狗栓到后院,回来洗个手就回屋了,沈玄青也很快洗了脸,将一路上的风尘疲惫洗去。

    他推门看到陆谷正要穿鞋,忽然就意识到自己成亲了,回来会有一个人在等他。

    陆谷听到动静抬头,他不过犹豫了一下,沈玄青这么快就进房了。

    因为不够熟悉,两人一时无话,陆谷不太会应对这种局面,显得紧张了几分,磕磕巴巴说道:“你、你回来了。”

    沈玄青这才从停顿中出来,低低“嗯”了一声,关门走过来。

    同睡一床对他们来说已不是第一次那样拘束,陆谷连忙让到了床里边,好腾出地方。

    月色如水,从窗户缝隙流淌进来,叫人只觉安宁,而夜里也再没别的话。

    ——

    赶早集的路上是匆忙的,陆谷跟着沈玄青一起,带他是因为从镇上回来要路过安家村,刚好到草药郎中家里去换头上的伤药,吃的药也没了,今天估计还要再抓些。

    沈玄青背了个大竹筐,里头满满当当的,看着就沉,除了三只肥兔子以外,还有只已经半死不活的小鹿。

    他在深山野猪常出没的地方设了陷阱,那地方除了猎户跟采药人,很少有人敢过去,他还按他们这儿的规矩,特意在陷阱附近的树上用斧头砍了几道痕迹做标记,常进深山的人就能看懂,会避开那处。

    谁知野猪没逮到,带着狗过去一看,却被误打误撞跑到野猪地盘的鹿给踩进去了,陷阱周围都是落叶,脚印不好留下,他看过草木被啃食的痕迹,知道踩塌陷阱的并非这头小鹿,肯定有老鹿在,但偏偏只有这头小的倒霉掉进去,让老的给逃了。

    这头幼鹿运气说坏也没那么坏,掉下去没被坑底削尖的木头扎到,但摔断了脊骨,没办法再站起来,过了一夜也不剩多少气息了。

    他昨晚赶回来就是为了卖这头半大的鹿,至于昨晚光说有兔子,只是防着隔墙有耳罢了。

    镇上有钱的富户财主就喜好这口新鲜的鹿肉,这鹿尚小,肉自然比那成鹿老鹿嫩,眼下还没死透,价钱更是能上去。

    沈玄青脚程快,陆谷跟着他赶路吃力了些,但也知道野物活着最好卖了,一言不发跟在后面,闷头只管迈步子,尽力不让自己拖累。

    还是沈玄青走着走着回头见他跟得吃力,这才缓了脚步。

    他俩起得很早,到丰谷镇的时候天才刚亮。

    早集到处都是人,各种吆喝声不断,人一多沈玄青步子就更慢了,甚至跟陆谷并肩走在一起。

    身旁多了个高大健壮的汉子,让陆谷既觉得有些惶惶但又莫名觉得安定,嘈杂人流带给他的恐惧悉数被沈玄青挡住了。

    “就这里了。”沈玄青看见前面有个空当没人,干脆卸了竹筐,从里头拿了块粗布铺在地上,就把三只兔子和幼鹿都放了上去,还按个头大小摆成一排。

    跟走街串巷的小贩不一样,早起在坊市里寻个地方安静待着卖东西要收市金的,有衙门的人来收,如今太平盛年,虽偶有恶事发生,但他们这儿的府衙还算清明,并无那横行的恶官权贵欺压鱼肉百姓,给三文钱就可在早集上占这么一片位子。

    待那收钱的人走了,沈玄青将交过市金的半块小木牌收起来。

    有个凭证就不会再收市金,不然卖东西的人多了记不住。这木牌是一对,上头用朱漆写了三个数壹柒伍,他手里的只是一半,等走的时候把木牌交还回去,和衙役手里的另一半对上,再划去花名册上木牌的计数就好了。

    这一路走得较快,陆谷还微微有些喘,双颊有着热意,沈玄青见他如此,就从一旁角落搬来块不大不小的石头,顶端还算平整,坐在上头也不会硌到。

    这是卖东西的人待久了,蹲着站着嫌腿脚疲累,就弄个东西,这么个石头没人愿意背来背去,来卖东西的谁先捡到了谁就坐,走了就换下一个人。

    “坐着歇会儿。”沈玄青放好后对陆谷说道,他站在一旁吆喝起来:“来瞧瞧,刚打的兔子和鹿。”

    庄稼人卖东西少有羞于开口的,只有卖了钱才能吃上饭,是以大多都能扯开嗓子叫卖,沈玄青也不例外,他声音不算大也不算尖锐,但这身量体格往猎物后头一站,谁都知道是个猎户,还是个目光平稳长相俊朗的年轻猎户。

    他人虽黑瘦了些,可那张脸是俊俏的,骨相皮相都不差,这么个高个俊汉子站在这儿,怎么也是让人多瞅一瞅的。

    就是这么一张英俊的脸,偏偏陆谷不敢瞧,甚至都没有这个意识,对沈玄青只有个冷硬的模糊印象。

    也是近来的相处,叫他知道沈玄青是不会轻易打人的,所以他之前认为的“凶恶冷硬”,到今天已撇去了“凶恶”。

    正吆喝着,有个中年汉子凑过来,不过四十来岁的模样,下巴留了一小撮胡子,瘦长脸一看就精明,蹲下来拨了拨半大的鹿问道:“你打的?”

    见他打扮利落,想来是镇上哪家富户的采买管事,沈玄青半蹲下来答道:“是我打的,还热着,刚咽气的,老爷若是今日买回去,肉是最新鲜的。”

    “这鹿身上没伤?”中年汉子在鹿身上摸了几下,确实还热着,心想这猎户没哄人。

    “追鹿群失手了没追到,这几天在山里白跑一趟,就它一个失散从崖上摔了下去,断了脊骨,我绕下去才抓回来。”沈玄青面不改色扯了个谎,语气里还有些遗憾。

    野猪凶猛不好捕猎,他设陷阱不过是碰运气而已,若能捕到杀了,既能卖钱,他在山里也能平安些,这头小鹿就跟白捡来的差不多,但他要卖掉,就不能跟人说是白捡来的,不然价钱会被一个劲往下压。

    身上没伤鹿皮就还是完整的,中年汉子拍下鹿肚子起身问道:“多少钱?”

    沈玄青也站了起来,答道:“您给八两就成。”

    中年汉子眼睛睁圆了些:“你这后生,倒是敢开价,就这个你要八两?”

    “八两已经是便宜的,母鹿卖得便宜一只都要三四十两,这鹿怎么也有四个月了,往少了说都有二十五斤。”沈玄青不慌不忙议起价。

    中年汉子也不示弱,反问道:“母鹿多少斤,这个多少斤?这几斤肉你就要八两,不成不成,这样,五两行不行,行的话我直接就给你银子,都不用回去取了。”

    这话说得挺阔气,竟随身带这么些银钱,中年汉子神色里带了几分得意,而五两银子确实不是小数目。

    “您也是识货的,母鹿虽重,可肉老没这幼鹿鲜嫩,您和您府里的老爷应是最懂这一道的,山里的鹿机敏善奔跑,带着崽的母鹿更是在深山里头,轻易不肯出来,寻常哪能打到幼鹿,更别说尝到了。”

    “人常说刚满一个月的牛犊肉嫩,那府城里的老爷夫人都爱吃,咱们是不知什么滋味的,但这才三四个月的幼鹿定然肉更嫩,价钱哪能和老鹿比。”

    做生意都讲究一个和气生财,沈玄青说得平稳温和,话也清晰,不卑不亢的样子,见中年汉子犹豫,他又说道:“您刚才问这鹿身上没伤,想来是有您的周全考虑,这鹿皮如此完整,足以给府上老爷做双鹿皮的靴,出门也是个体面。”

    “嗯,你倒是知道我所想。”中年汉子对吹捧是无比受用的,却还矜持着,点着头面上神色有些淡然,似是对此不甚在意,心里却在想,他做事确实周全,要不怎么当上管事的。

    “这价钱还是高了,再少些。”他对沈玄青说道。

    “八两银子已经便宜了,要不是您来问,旁人我都是卖十两的,这样,您要是买了,这只兔子给您拿去当下酒菜。”沈玄青抓起最大最肥的一只兔子,体型完全不是另外两只能比的,足以显示他的诚意。

    讨价还价好的结果不是把价钱压下去了,就是添点东西当饶头,况且这只兔子还是特地孝敬给中年汉子的,叫他脸上长了不少光,但还是故作老成沉吟一下,最后姿态十足地掏出八两散银给了沈玄青,在其他人面前彰显足了有钱的威风,这才扛起鹿提着兔子走了。

    当然沈玄青并不知道,他回去后跟府里主人报的是十两银子买回去的。

    第14章

    有钱人家吃个新鲜的野味十两八两是不在乎的,图的就是个稀罕少见,况且那鹿肉鲜美汁嫩又滋补,这个价钱还真不算贵,要放在府城的话,估计十两银子才能拿下。

    沈玄青在来的路上想过了,若价钱被压得太狠,只要不低于五两就成,有这五两,起码欠的债就有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