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页
书迷正在阅读:双面千金之蝶变、坏种、嫁兄(产奶)、被自己养的Alpha绑架之后(人外ABO, NP)、都市绝品狂神、我的清纯校花老婆、重生八零初心如顾、寸寸相思复何夕、金屋藏了个小哥哥、重生为聘:顾兄英年莫早逝
黎未暮至今还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易扬眼里明显的厌恶与烦躁。 不过无论隔膜有多厚,它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变得透明起来,直至消散。 “那个时候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可是你呢?你是怎么做的?”黎未暮讽刺的看着易扬。 易扬哑然了。 黎未暮十七岁那年,父亲再婚,韩玉梅带来一个比他小了两岁的继弟。 易扬对他敌意颇深,人前笑眯眯甜腻腻喊“哥哥”,人后眼神阴冷:“黎未暮,我真讨厌你。” “巧了,我也是。” 这朵由里到外,心肝脾胃肾全黑了的黑心莲花在他眼皮子底下活到了十八岁,终于给他设计了一出好戏。 楚楚可怜的躺在床上,露出半边雪白的肩膀,青紫斑驳,泫然欲泣。 “都是我的错,哥哥只是喝多了酒才会……我没关系的,黎叔叔别怪他了。” 黎为君大怒:“你把你弟弟带上床,究竟安的什么心?这么不知廉耻,就给我滚出这个家!” 黎未暮一句都没辩驳,连夜直接收拾行李出国。 这个冷冰冰的家,他早就呆腻了。 黎未暮眼神有些恍惚。 易扬曾经,真的伤他太深了,所以他才会那样毅然决然的出国,哪怕国外他没有任何根基,也要脱离这个家。 一别五年,黎为君重病垂危,黎未暮回国,只当见他最后一面。 眉眼出落的精致如画的易扬却喝醉了酒,紧紧的抱住他,像抱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阿暮,我好想你啊,这次回来,就别走了好不好?” 黎未暮掰开这人的手,冷笑:“易扬,你还想故技重施吗?” “可惜我却不会再上当了。” 易扬蓦地红了眼眶:“当年是我错了,阿暮,求求你原谅我一次,我再也不敢了……” “我真的错了,阿暮,”易扬想起往事,心里是刀割似的疼。当年他太傻,又把事情做的太绝,不仅看不清自己的心,也深深的伤害了黎未暮,这件事情简直是他一辈子的伤疤,根本不敢去想,也不敢去揭。 他卑怯又欢喜的爱着黎未暮,但是黎未暮现在好像并不相信。 其实有些事情完全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简单解决的,但是过了这么多年之后,易扬依然发现自己其实还是毫无长进,只能向黎未暮说一句对不起来向他表示自己的歉意,想求得他的原谅甚至是爱。 但是世界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呢? 而且黎未暮如果这么容易就能原谅他的话,他也不叫黎未暮了。 易扬忽然有些茫然,还有些难过。 他低下头去,慢慢的躺在黎未暮身边,眼神里充斥着说不出来的难过和伤心。 而黎未暮表情平静,也没有说什么多余的话,他们两个就一直这样安静的呆着,好像天地间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除此之外再无人迹一样。 小唐又在和男朋友打电话了,她轻声细语的向男朋友解释着自己为什么没能及时回他消息以及今天什么时候和同事出去吃了饭,见了几个人,男女各有几个…… 那头的男朋友大约还在依依不饶,嗓门大的没开免提都能听的一清二楚,中心思想就是小唐的一切行动都要向他报备,不能脱离他的掌控。 他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领导者,居高临下的睥睨着他的女朋友,仿佛她是一只牙牙学语的雏鸟,天生就需要依附于人。 挂了电话,小唐低着头,眼泪很快砸了下来。 她是典型的南方妹子,黑葡萄似的眼睛,娇小的个子,白得能掐出水来的肌肤,嗓音时时刻刻都温温软软,连大声说话都很少有,更遑论跟男朋友发脾气。 如今被如此严厉的指责,她觉得无措且狼狈。 容初坐在一边,看见自己的助理这么无助的样子叹了口气。 这两年,尽管小唐一次都没和他提过男朋友以及她自己的私事。但容初知道,小唐一直都在等男朋友,毕竟他们已经谈了七年恋爱了,七年,对于一个女生来说着实算不上时间短。小唐一直在等着她的男朋友娶她。 小唐工作很拼命,很少出去聚会,把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尤其这几年,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她胃痛的毛病就是这样落下的。 容初是明星,小唐作为他的助理其实也很忙。容初经常三餐不定时,应酬喝酒,小唐也跟着他上下忙活,午餐没来得及吃,胃病又突然犯了。 “你这样值得吗,你男朋友根本就看不见,也不知道,他只会指责你,掌控你,然后把对你的掌控美其名曰是对你的爱。 小唐听了容初的话,低下头来,眉眼之间有些忧伤。 “你知道吗,容哥,”良久之后,小唐突然抬头笑着说,“我曾经听说过这样一段话。遇见喜欢的人,从来都并不是一件多容易的事,大千世界,人与人相遇的概率是五千分之一,相知的概率是两亿分之一,能白头偕老的概率是五十亿分之一。我和我的男朋友已经相恋七年了,我实在不想放弃他。” 容初便不说话了。 俗话说,劝和不劝分。又有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既然小唐的态度一直这么坚决,那么他作为一个外人也不便多说什么。 人这一辈子过什么生活,走哪条路,其实都是自己选择的,如鱼饮水,冷暖自知。没有什么后悔的余地,只能一直往前走,走到最后,如果过的好,那就算自己赚到了,如果过的不好,那也不能够埋怨旁人,只能够自己说遇人不淑,眼光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