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他一边不耐烦地嘟囔着“怎么又来了”,一边利索地翻身起床套上T恤。平时他早上在卫生间要磨叽半个小时,今天生怕楼下的两小鬼等久了,十分钟就洗漱完毕下了楼。 哗啦一声,卷拉门打开,刺眼的阳光穿透门帘照进店里。孙谚识眯起眼睛适应了两秒,趿着拖鞋用手在额前搭了个“凉棚”走了出去。 门外哪有什么人,只有一条黄毛流浪狗蹲在雨搭的阴影下哈赤哈赤吐着舌头,是条土狗,看起来年纪不大。 孙谚识烦躁地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巷口巷尾来回看了几次,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他没好气地了一句:“大清早的,谁他妈话这么多。” 刚才在楼上听到说话声,他就理所当然的一位是朗颂兄妹俩,哪知只是路人的闲聊。 蹲在门口的流浪狗看到孙谚识,可怜巴巴地站了起来,杵在原地不敢动。一人一狗四目相对,最后还是孙谚识败下阵来,进了店里。过了几秒他又走了出来,半蹲着把剥开的火腿肠丢到狗子面前,自言自语道:“也是,人家又没说要来。” 狗子很配合地“嗷呜”了一声,才低头开始吃火腿肠。 孙谚识把另外一根火腿肠也剥开放到地上,拍了拍狗头:“你蹲我家干嘛呢?也想来碰瓷?” 狗子:“呜……” “你还挺配合。”孙谚识笑哼一声,揉了揉狗头走进了店里。 今天比以往早起了两个小时,孙谚识一时之间不知道干嘛,外面日头正盛,他也懒得出去买早餐,烧了壶开水泡了一桶方便面。 吃完面,孙谚识又重复起了一成不变的日子。抽烟、打游戏、抽烟、看电影、抽烟、吃饭,但不知是今天起太早了还是怎么的,他总感觉时间过得特别慢,在连玩20局成功突破消消乐368关,挂钟上的时针才指向10。 他把手机扔到柜台上,搓了搓被空调风吹得干燥的脸,颓废地靠向椅背,闭上双眼放空了自己。 也不知过了多久,就在他昏昏欲睡时,门帘噼啪一声响起。孙谚识被惊醒,抬起了头,只见一个穿着黑色T恤的少年从眼前闪过,走进了货架之间。 孙谚识眼皮一跳,瞌睡瞬间清醒,是朗颂?小不点呢?他挺起了腰往货架张望了一眼,一人高的货架上堆满了东西,什么都看不到。 里面传来了窸窸窣窣拿东西的声音,孙谚识打算叫一句,想了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 正当他低着头找自己的拖鞋,准备出去看一眼,那少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货架中间窜了出来,掀起门帘夺路而逃。 孙谚识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这他妈的是个小偷,等他追出去,那人早已发足狂奔至巷口,再追已经来不及了。 “艹!” 孙谚识朝着远去的背影咒骂了一声,那人瘦骨伶仃,哪是什么朗颂,分明就是个小偷! 匆忙追出来鞋子也没来得及穿,光脚踩在被暴晒后的地面上,烫得孙谚识忍不住“嘶”了一声。他垂头丧气回到店里检查了一下,少了两桶泡面两袋火腿肠以及其他小零食,总共加起来损失了几十块钱,不值当警察叔叔浪费油钱跑一趟。 经此一遭,本就心烦意乱的孙谚识更是坐立难安。 二十几平米的小店面被几个货架两台冰柜挤得满满当当,多进来两个人连转身都困难,可是孙谚识却仍旧感到空荡荡的,其实是他心里没着没落。 沉默地抽了根烟,孙谚识给老同学、好哥们郑烨打去了电话,约他晚上去夜市吃小龙虾喝酒。郑烨接了电话,二话没说就同意了。 两人是高中同学,认识十几年,互相见证了对方最傻逼的岁月,从来都是随叫随到。 晚上有了去处,方才怅然若失顿时一扫而空,孙谚识理了理被翻乱的货架,果断的落下卷拉门上楼补觉去了。 晚上,孙谚识提前到了夜市的一家大排档,点了四斤小龙虾一箱啤酒。郑烨到达的时候小龙虾刚上桌,红彤彤香喷喷,让人垂涎欲滴。 郑烨戴上一次性手套,一掰一捏,麻利地剥出了虾肉塞进了嘴里,一连吃了十几只才开口道:“怎么突然约我喝酒,有事?” 孙谚识又倒了杯啤酒:“没事就不能叫你?” “那当然不是。”郑烨也给自己倒了杯啤酒,“只是你每次找我不都是遇上烦心事吗?” “我什么时候……”孙谚识想反驳,但仔细一回想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他话锋一转道,“这次真没事,就是想喝酒。” 郑烨耸耸肩:“那就喝呗,我舍命陪君子。” 郑烨是下班后赶过来的,身上还穿着挺括的西装,八月份的气温可不是闹着玩的,况且又是在人声鼎沸的夜市。他也不管什么斯文不斯文的,扯下领带脱下外套就丢在了旁边的椅子上。 孙谚识抬眸扫了一眼:“等下你回家,你老婆又该骂我招你了。” 手上的动作一顿,郑烨无奈道:“我跟她说了我跟同事聚餐。” 郑烨和老婆甘甜甜恋爱多年,直到去年才成婚,今年初生了一个大胖小子,现在已经半岁了。郑烨在一家公司做高管,收入不菲,甘甜甜暂时在家做照顾小孩。 孙谚识和郑烨关系好,自然和甘甜甜关系也很亲密,但那都是以前了,自从甘甜甜知道他是同性恋后,虽然嘴上不说,但是一直不怎么同意郑烨和他来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