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Shiva在线阅读 - 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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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卡纸盖上萝卜章,这终生就算私定下来了,他在我学校的工作室里吻我,说我们一定是高中同学里结婚最早的。

    “当然啦!” 我反坐到他腿上,搂着他脖子继续亲他,天还大亮,门没有反锁,唇齿却也能肆无忌惮地缠到一起。事实上,自从那次浅尝辄止的初吻过后,我们的每一次接吻都在挑战嘴唇的极限,即便亲到发麻发痛了也舍不得停下。

    他比我更快学会如何接吻,如何挑逗,如何在恰当的时机从下唇吻到脖颈,他的舌尖带有让人食髓知味的甘甜,像是在给我下蛊,劝我千万别产生过剩的满足感,不然想要的时候就不得不从他那里拿取。

    辗转的一吻过后,他微眯着眼睛,神情餍足,看着像是会对我百依百顺的样子,于是我就会趁机提出一些要求,比如让他当我的人像模特。

    “你确定哦?要一动不动坐很久。” 我突然良心不安,“我画画特别慢,但后天要交作业了。”

    “后天交,今天才动笔吗?” 他语气无奈,但表情十分心甘情愿,以一个最舒服的姿势坐在椅子上,长腿叉开,一只手臂搭着椅背,是他以前教我做题的惯用坐法,代表他的耐心余额充足。

    “来得及,我算过时间。” 我对死线的掌控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看着已经进入木头人状态的男朋友,我感叹:“你怎么对我这么好。”

    “我对你好,你可以多爱我一点吗?”

    他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声音线还有点抖,我不解:“我一直很爱你啊,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更爱你一点了。”

    “问问。” 他说,尴尬地摸了摸鼻子,然后意识到他是不能动的,又迅速回到原来的姿势,我尽可能快地起稿,但越想越疑惑,“......你是怕我不够爱你吗?”

    “没有。”

    那就是有,我看他的表情,显然他是觉得自己的问题很小家子气才那么快否定我。爱不爱,谁爱谁,谁更爱谁的争论似乎在多愁善感的女孩子身上会比较常见一些才对。

    可是他明明拥有顶好的样貌和触类旁通的聪明才智,从小到大追他的人绝不会少,相比之下,各方面没那么出挑的我才是那个应该担忧的人,所以当我知道他一直纠结于这个问题时,心情是非常复杂的。

    如果真是我想得那样,交往中他对我的好就变了性质,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倾向索求,近似于讨好了。

    “对了,你知道以前我们高中同学对你有误解吗?”我心不在焉地检查比例,这一步不重要,他的样子我闭着眼睛都能画,“你们聚餐吃钵钵鸡那次。”

    他突然笑了一声,说他知道。

    “嗯?我以为你不知道。” 我说,“还想了半天该怎么问你。”

    “我故意的。” 他漫不经心地垂着眼。

    “故意的?”

    “嗯。” 他在傍晚的余晖里坐成了一座雕塑,“他们叫我‘大神’,说喜欢我,说我是个很好的人,我就是试一试当我表现得不那么顺他们的意时,他们还会不会喜欢我。”

    我哑然,对于他来说,这样做的动机未免太幼稚了些。

    笨拙的试探,他本可以用更温和一点的方法证明的,结果可能也会不一样,我心想。但我没有说,因为我突然发现,不管是在旁人还是在我眼里都那样优秀出挑的男朋友,骨子里是个非常自卑的人。

    他静静坐着,当模特不能看书也不能做题,我觉得过意不去,帮他把耳机戴上 ,但他只听了一会儿就自己拿下来了。

    我画得比往常更久,最后完成的色稿自己不满意,到处透露着沉重心事,可老师却格外喜欢,也许是男朋友那映着昏黄余晖的脸为画面加了不少分,我一厢情愿地这么认为。

    被选中的作品届时将进行集体展览,我莫名不情愿,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潜入老师办公室——把作业偷了回来。

    第6章 无知

    [Avidya].

    我浑身无力地在床上躺了一天,沈叙也陪了我一天,脑袋偶尔清醒,那些原本以为自己早已忘记的事情,突然就从某个角落里被挖掘出来,清晰到每个动作每个眼神都纤毫毕现。

    窗帘拉上大半,沈叙竖起枕头靠在我旁边,“......所以说,你男朋友是参加工作以后开始变冷淡的。”

    我混乱地点头再摇头,又或许是我自己神经大条,没能从早年草蛇灰线的预兆里察觉出什么端倪。

    “小谨,我想向你坦白一件事。”沈叙的神情忽然变得抱歉,“你昨天抓着手机睡着了,是我不对,偷看到几眼你们的对话......看起来,他很疏于照顾你的感受。”

    “他不是这样的。” 我辩驳道,但在那些聊天记录面前显得有些苍白,“以前不是。”

    对,我是替我男朋友说话,但我没办法原谅他。因为一旦当人品尝过蜜糖的滋味,就再也不愿品尝苦药了,何况蜜糖与苦药的施予者是同一人,这落差真叫人沮丧。

    其实上高中那会儿,我就早该察觉到他也喜欢我的,别的同学请教他问题,他简练两句带过,悟不悟全看自己,但只要我去问,他就会转过身,把本子搁到我桌子上讲解 ,语速慢,反手写出来的数字很好看。

    当班里同学用上触屏手机的时候,他还在用按键,我觉得打字特别麻烦,特别是一些比较长的式子,但他每次都会不耐其烦地写得非常详细,不会漏掉哪怕一个标点。我说地代啊,你要不研究下这个手机能不能发图片,不然打那么长的式子,太浪费你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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