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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收拾完了,熄灯睡觉时童彩花跟叶红裳说了张老板的事情,叶红裳激动的差点没从被窝里坐起来。 她以往没有绣过衣裳,多是用一些简单的绣品换些家里面需要的吃的用的,如今有了这种挣大钱的机会,自然是欣喜万分,如果可以恨不得挑灯夜战,现在就开始绣。 童彩花摸了摸被窝里童梓岳毛茸茸的小脑袋,低声道:“嫂子,咱们家会越来越好的。” 叶红裳过了好半天,才闷闷的说了句:“嗯。” 一早上,童彩花还没睡够呢,就被童梓岳给弄醒了,他伸着小手,小圆脸红彤彤,可爱的让人想要掐一把。 童彩花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不慌不忙的从床上下来,随便套了件衣服,才转头去看童梓岳。 “干什么。” 童梓岳小嘴一嘟,抱怨的说:“姑姑说给我带好吃的。” “我说过吗?我好像忘了。”童彩花生活中一大乐趣就是逗童梓岳,小孩子天真可爱她很喜欢。 眼瞧着童梓岳鼻子一抽,眼圈都要红了,童彩花才在昨天拿回家的包裹里,取出了一个白色小罐子。 童梓岳高兴的接过去,打开一看,里面是黄灿灿晶莹剔透的麦芽糖,现在天气还热,晃罐子的时候,那糖还在流动。 小孩子就没有不爱吃糖的,不过童彩花警告了童梓岳,吃糖可以,但是每天只能吃一点点。童梓岳也不知听没听进去,抱着糖罐子就跑去跟家里其他人炫耀了。 童彩花难得赶上吃饭之前起来,帮着叶红裳收拾了碗筷,又扶了童父童母出来吃饭。 饭桌上,童彩花剥着手上的鸡蛋,突然开口:“我表哥呢?” 叶红裳吹了吹面前的稀粥,才放到童梓岳面前,笑道:“天不亮就出去了。昨天晚上也是你都睡下了才回来。” 童家人对于李响的早出晚归习以为常。一天到头也碰不见个人,没有对他们的生活产生任何影响。 童彩花真不知道席真珩对李响做了什么,能让他这么勤奋,心中佩服。 饭桌向来是家人联络感情的最佳场所,自从童姑妈走了后,童父对童彩花的关心比以往更甚。 “彩花啊,头一次去镇上感觉怎么样。” 童彩花咬着筷子,脑中第一个想起的是那天晚上的灯会,好像现在闭上眼睛,眼前还能看得到当时的景象。 “还不错。我去的哪天晚上,正好还赶上了镇上灯会。好漂亮的。” 童父对灯会没什么兴趣,不过看见女儿高兴的样子还是很欣慰的,反倒是童梓岳,头一次听说“灯会”这个词,好奇的开口询问。 童彩花平时嘴皮子利索,但形容这种东西却有些词穷。 “灯会就是有很多灯,很漂亮。” 童梓岳听得迷糊,转头去看叶红裳,叶红裳温柔的擦去童梓岳嘴边的米粒。 “等以后有机会让姑姑带你去。” 童彩花不满的反驳:“等有机会,我们一家人一起去。”她相信用不了几年,就将迎来这个机会。 吃过了饭叶红裳就投入到了刺绣的工作当中,也不知道她起的有多早,院子里已经摆上了绣花的架子,那布料之上,已经描出了大概的样子。 她小心的抚摸着那光洁的料子,无论是布料本身还是丝线,都是她以往没接触过的,好东西就是不一样。 她固定好花棚子,照着那描好的轮廓,开始下针。 童彩花没什么可帮她的,就干脆在旁边拿了块普通的布开始练手。今天阳光正好,不会很晒,一上午的时间转瞬即逝,中午一家人随便吃了点。 下午童彩花依旧是去席真珩家照顾菜地收拾屋子。席真珩本人不在,她也省下了做饭的功夫。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叶红裳将衣服绣好。若是平时,叶红裳应该是早早便可绣完了的,只不过这第一次还是想尽心尽力做到最好。 功夫不负有心人,衣裳绣好的时候,童彩花抚摸着上面凹凸的蝴蝶,都舍不得放开手。 她几日前就给镇上送了信,正好今天一早那张老板派来了接人的马车。叶红裳本想一起去的,但被童彩花给制止了。 等到了镇上,那张老板一看绣出来的衣裳,眼睛都瞪大了,这种水准和宫中的绣娘比都不差了。 给钱的时候,他无比的痛快。童彩花拿完钱才发现,这张老板根本就不是要把这件衣裳卖给别人,而是挂在了店里,当个活招牌用。 她本来是无心在镇上多待的,但是张老板盛情难却,中午非说要请她吃饭。 吃饭的时候,张老板一个人喋喋不休。他虽是在生意上十分精明,可平常聊起天来,也就是个寻常中年男子。 在他的口述中童彩花知道,张老板还有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的儿子,还说要给她介绍介绍。 她对这些没什么兴趣,低着头和盘子里的烧鸡抗争。在他们这桌的后面两个男子喝着小酒,也正在聊天。 其中一个喝得有点儿醉醺醺,嗓门也比较大,说的什么所有话都一清二楚的落进童彩花的耳朵里。 “你听没听说宫里最近的事。” 醉汉的好友来了兴致,小声的回答:“这谁能不知道啊。听说殿下属意三皇子继承大统。” “我看未必吧,三皇子虽然优秀,但谁不知道殿下最喜欢的是十三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