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天团解散后我爆红了在线阅读 - 第1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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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头发自我介绍道:“我叫林纾,是个演员。”

    “我看见过你演的电视剧,收视很高。”路夕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她寒暄。

    他其实不是很喜欢这样的非必要□□际,但在这个圈子里,这种事是家常便饭。

    林纾甜甜一笑,露出两个酒窝:“我之前也一直追《偶名2》来着,候场的时候都不忘看呢。”

    路夕笑道:“是吗,最近选秀类节目挺多。”

    他真真切切感受到什么是“尬聊”,也不知道林纾图什么,两人明明尴尬地连笑容都快保持不住了。

    林纾抿了抿嘴,看着闹成一团的男生们,犹豫着道:“你一定和贺老师关系很好吧,开那样的玩笑都不生气,肯定是很铁的哥们儿。”

    路夕噎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这个问题,只得道:“还成。”

    “那你知不知道,他有女朋友吗?”林纾鼓起勇气,终于问出了一直想问的话。

    路夕被酒呛了一下,她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

    他舔了舔嘴唇道:“不清楚,不过应该有了吧。”

    林纾见他的杯子空了,很有眼力见儿地又给他递了一杯:“真的吗,是圈内还是圈外的,你见过她吗?”

    路夕心想你好烦啊,人家有女朋友了还问,怎么,想挖墙脚?

    他没好气地瞎编道:“圈内的,见过,长得很好看。”

    林纾一愣,大眼睛立刻变得水汪汪:“啊?真有啊……她,有多好看?”

    路夕不知怎么心里一阵不痛快,打量了她一眼,非常“直男”地说:“应该就比你好看一点吧。”

    林纾深受打击,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我能问一下她是谁吗?”她看着路夕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小心翼翼地问道。

    路夕呼出一口气,感觉脑袋有些沉了起来,随口道:“不能说,秘密。”

    林纾理解地点了点头,可怜兮兮地说:“那你能和我说说他们的事吗,我保证不说出去……”

    她停顿了片刻道:“我喜欢贺老师很久了,当初就是为了他才入行的,那时候还没有女团选秀,就阴差阳错地去演戏了。跑了好几年龙套,才终于演了一回女一号。”

    路夕瞥了她一眼,见她眼圈通红,一时觉得她也蛮可怜的。

    不过不好意思了,你觊觎的男神已经是我男朋友了。

    他想了想,道:“他们认识很久了,贺钧潮刚出道的时候就和他结识了。两人相互陪伴着走过很多时光,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对方的。”

    对面的贺钧潮仰头将一杯酒饮尽,笑着把伍承焕给灌趴下了。路夕恍惚想起,第一次和他见面的场景。

    那天他一如既往地被叫上去演示舞蹈动作,门口站了个男孩儿,看起来和他差不多大的样子,高高瘦瘦。

    他在门外站了很久,久到连路夕这种一跳舞就沉迷不问世事的人都注意到了他。

    但他也只是一扫而过而已,并没有对这个男孩留下什么印象。

    中午吃饭的时候,听师哥们说新来了一批练习生。

    由于练习室不够用,能力不好的就被安排在了过道。

    路夕对此并没有什么反应,这在他们看来是约定俗成的事情,表现不好的不配进练习室,就是这么残酷。

    他后天要给一个前辈伴舞,那是一个很厉害的前辈,因此,这天晚上他一直训练到凌晨三点多。

    夏天的天亮的早,此时已经接近黎明,公司里一个人都没有。

    走廊的灯熄灭了大半,只留下声控灯,大楼里安安静静。

    贺钧潮精疲力尽地瘫坐在地上,擦了擦汗,准备回宿舍。

    就在这时,对面练习室的门打开了,白天看见的男生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惊讶极了,没想到这个点了,居然还有人。

    路夕整个T恤都被汗水浸湿了,头发也湿漉漉地贴在脸上,脖子上挂着汗巾。

    近距离看,他的长相给了贺钧潮一个留在记忆深处许多年的印象:惊为天人。

    皮肤冷白光滑,眉眼精致如画,左眼眼尾有一颗小小的泪痣。

    路夕也看见了他,认出他是今天来的新人。

    那时候的路夕虽然高高在上,却对同辈和后辈都还算温和。

    他开口道:“你今天刚来的吧,第一天别太拼了,节省点力气。走,一起回宿舍吧。”

    路夕说话的时候,完全不似他的长相那么有距离感,而是给人一种非常有涵养的感觉。贺钧潮看着他,觉得自己的心像是被揪了一下。

    后来他才明白,路夕的举动不过是从小养尊处优、受到良好教育的表现。他对谁都客客气气,但其实骨子里却有着疏离的傲气。

    贺钧潮在过道里待了三个月,然后被分到D级训练室。

    老师渐渐地发现,他在舞蹈和rap方面颇具天赋,只是开发的晚了一点。

    连续三个月,他每天都和路夕一起回宿舍,因为两个人始终是练习到最晚的,没有人和他们同一时差。

    路夕看他确实努力,便好心当了他的私教。接下来,贺钧潮一路从D班逆袭到了出道预备班,堪称天华逆袭界的鼻祖。

    在这个少年身上,路夕看见了什么叫孤注一掷的坚持。

    他热爱音乐和舞蹈,所以才会如此拼命;但贺钧潮不一样,他这么做的原因并非源自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