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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依旧还是公司那边的商务车,空间大,方便一点。 车子一直开到了碧海方舟李胜的门前才停车,李胜先把于飞鸿给抱了进去,小美在后边抱着李瑜跟着,俩人捂得都是严严实实的。 之前的时候于爸爸和于妈妈天天也去医院,不过没一天到晚的守着,这下回家了,他们两个怎么说也不回去了,非要留在碧海方舟。 李胜也没拒绝,于爸爸和于妈妈在的话能更好的照顾于飞鸿,小美固然也可以,不过有些事情上懂的肯定不如老人家多。 周公子又要去拍戏,两个小家伙也留在这边,而他自己马上又要出差。 诛仙已经在进行最后的后期制作了,特效那边完成,在稍微的进行一点修缮就算完事了。 现在也是时候该把真正的任务拿出来了。 之前买下钢铁侠的版权的时候李胜就没想过亲手把它拍出来。 一个是影响,第二个就是没时间。 你一个中国人怎么可能去把一部纯粹的美国超级英雄电影拍的尽善尽美呢,对吧! 所以在一开始的时候李胜打定的主意就是和福克斯或者漫威合作,现在漫威有些捉襟见肘,再加上和福克斯合作的还算不错,所以李胜打算和二十世纪福克斯继续合作下去,顺便也为自己接下来的上气和打个底子。 如果是超体是李胜给福克斯吃的开胃甜点,那么钢铁侠就是正餐了。 超体总体来说还算可以,福克斯很多戏也能达到这种水准,但是考虑到李胜的身份和国籍,这个成绩就有些不可思议了。 所以,福克斯这边对于李胜的期待还是比较多的。 钢铁侠李胜打算继续和福克斯那边合作,而他自己会出任编剧和监制这两个职位,导演他打算还找乔斯韦登,而制片什么的,在美利坚本土自然是找福克斯的人最为合适了。 不过钢铁侠既然打算从根本上就和福克斯合作,所以关于资金和最后既得利益的分配都需要慢慢的磋商。 超体的成本换算成美金的话,也不过两千多万,但是钢铁侠需要投进去一亿,这还是最少的,如果是李胜自己独资,等到福克斯进行发行的时候到时候还会有一笔发行的费用,至少是千万起步。 目前上气的剧本公司那边暂时只是有了一点眉目,具体的成品稿子还没拿出来,李胜在给公司施加了一点压力之后,就放任他们继续磨上气的本子。 …… 在于飞鸿生产完回到家里三天后,李胜终于等不及了,非常歉疚的跟于飞鸿告别,然后带着杨梦圆踏上了再次去美利坚的飞机。 这一次来美国,李胜就已经带上了他对于原版钢铁侠的概述,其中也有不少的分镜,也已经找专业的翻译人士全部都翻译成了英文。 不过毕竟中美文化差距,即便是真的英文四六级,在一些俚语上也没办法做到尽善尽美,而李胜的英文水平虽然还可以,但是还远远没到可以翻译剧本的程度上,所以才带上了杨梦圆。 这一次的合作是非常严谨的,因为涉及的资金太过庞大了。 所以在抵达了美利坚之后,李胜和杨梦圆第一时间就找了两位著名的律师,都是精通经济法的高材生,用以确保在合约的问题上不会出现什么自己漏掉的环节。 蜜月期归蜜月期,该有的防备之心还是要有的。 李胜在抵达了美国之后,休息了一天,适应一下时差,第二天就带着律师到了福克斯这边。 因为语言不通,李胜只是告诉了律师自己大概的诉求,把谈判的过程交给他们,承诺在达到自己的要求之后会专门的加付一笔钱给他们作为酬劳,这俩律师这叫一个卖力。 接待李胜的还是他的老熟人欧文,欧文因为拉拢到了李胜这么一位签在的客户,所以最近在公司的地位大涨。 谈判一共进行了三天,这才敲定了大致的条条框框,其余的资金的问题,还需要慢慢的敲定。 …… 一周,这是李胜和福克斯谈判的最终时间。 不过一周的时间虽然长,但是成果是喜人的。 钢铁侠这一次开拍会由福克斯和飞鸿影业合拍,共同出资,各占50,李胜需要承担剧本以及影片在制作过程中的监制,还有包括大陆在内的东南亚市场发行。 而福克斯这边负责出钱,制片以及剧组的日常事物,包括在欧美这边的发行工作。 这个也是李胜要求的,毕竟他在美国这边什么都不熟,就是把制片什么都给他,他也玩不转。 而制片这边,乔恩费儒现在还是个菜鸡,名不显经传,如果李胜不说恐怕没人知道有这么个导演。 福克斯对于李胜选择了这么一个小人物来做导演有些不满意,觉得这样的人给电影带不来一点帮助,他们更倾向于使用大导演,哪怕是斯皮尔伯格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不过都被李胜给拒绝了,李胜给他们的理由是,虽然我不是导演,但是我要把控整部戏的走向,成名的导演是不会接受别人的指派的,乔恩费儒是个小人物,但是他听话,这就够了。 其实在原本的历史上乔恩费儒在拍第一部钢铁侠的时候的确是很多掣肘,一直到第二部才稍微的好一点,一直到了第三部的时候才是他在肆意的挥洒自己的才华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