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继续恩爱 第37节
宁清捂头,难怪他轻轻松松就让华国那些看着她的人就这么撤走了,也难怪他能替她弄来这样一张户照。 “它还在吗?”问题问出口,宁清就意识到,她不该问这个问题。 那是他安身立命的东西,他当然不可能告诉她。而她跟他的关系,远没到可以交流这种事情的时候。 事实也是如此,他只是冲她轻笑,然后字正腔圆的给了她两个字:“你猜。” 她不猜。不过她觉得,在不在都一样。他不会轻易动用它,就像她最初的感觉一样。这是一个拥有太多,能力太强,以至于整个世界都让他觉得无趣,正在努力寻找乐趣的人。 毁灭世界一点意思都没有,或者说,强大如他的眼里,普通人追逐的名利不过是低级趣味,他才不会帮他们解脱。如果他一定要毁灭一样,那只会是他自己。而他会毁灭自己的理由只会是一个,解脱。更直白的说,他太无聊了。这个世界的一切在他眼里都是无趣的,那么,死亡就会是他唯一没有尝试的事情。为什么不去做? 虽然不自恋,可宁清觉得,眼下来说,她引起了他很大的兴趣,短时间内,他不会毁灭任何存在,包括他自己。除非有一天,他对她也失去了兴趣。但既然他们两人都纠缠到了一起,那她肯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如何引起一个人的兴趣,并让他长久不衰,她还是很有经验的。 “真是不公平啊!”那种武器绝不是该这会儿出现的。它超出现在的时代太多,星际时代到是常见。可因为费兰斯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他完成了,还使用了,世界意识半点动静也无。而作为外来者的她就被不公平对待,如果她试图做出超出这个世界太多的东西出来,就会被世界意识排斥。如果她强行去做,一定会被直接踢出去。她只能做比原有的稍微好那么一点儿,确保不会打破平衡,并且能让原驻民们研究掌握。 也就是说,她能拉着他们前行,却不能带着他们飞。这也是为什么她不爱折腾的原因,折腾出来之后,她自己的自由受到影响。而且同一背景世界能做的,几乎都是同样的事情。 “什么?”费兰斯没听清她的话,因此又凑近了些。 “没什么。”宁清略有些羡慕的看了他一眼,随即看向一边正跟着小白嘀嘀咕咕的沈一梵,提醒道:“别太欺负他,还是个孩子呢!” “哦,亲爱的,你们的祖先不是常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吗?为了防止他只是小时了了,我们必须严格要求他。” 宁清斜了他一眼,不置可否。他到底打的什么主意,他自己心里有数。不外是发现一个智商不比他低,没准还可能比他高的孩子,起了□□的兴趣而已。 可小崽子太小,经不起他折腾。 “好吧,亲爱的,你要相信我。他是你的孩子,我总会小心些,不把他玩坏的。” “如果小崽子坏了,那你就永远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小崽子是她的底线。 费兰斯:“你真残忍。不过,你对他这么好,我可要嫉妒了。” “哦,那你就嫉妒着吧!” 沈一梵成长的很快,才十岁,就足以让费兰斯头疼了。虽然依旧输多赢少,可毕竟他才十岁。而在那之后,他成长的更快。十一岁,就可以跟费兰斯在输赢上达到持平。费兰斯自然也被斗起了兴致,跟他斗的不可开交。到后来,两人的较量基本都是打平手。沈一梵想赢不容易,却也不甘认输。 沈一梵十三岁时,被征召了! 是的,他亲大伯亲自给他发的特征令。为此,他大伯被他奶奶痛骂了一顿,但这并不能改变结果。而且鉴于沈家第二代的兄弟三人,这些年时先后结婚,第三代也先后出现,沈一梵又大多时间都跟她住,因此,他奶奶也就骂了一顿,知道他是去正经事的,也就没再怎么坚持,转头就带着小孙女玩去了。至于沈一梵自己?他只对宁清不舍,至于其他人,他并没什么感觉。 大概是受她和费兰斯影响太大,沈一梵虽然承认沈家,但跟沈家那边的关系并不算亲近。确切的说,除了对宁清外,他对其他所有人都不亲近。 宁清一开始有些担心,可费兰斯说,“在他的眼里,除非跟他的智商差不多的,其他人跟动物园里的猴子没什么区别。你不能要求他去亲近他们,毕竟是不同的物种,他们根本没办法交流。” 他的话非常欠扁,但在她跟沈一梵交流过之后,却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很对。那大概是他自己的心情写照,也是他曾经历过的心理历程。他们都是注定了与众不同,独领风骚。他们站在最高峰,而他们吝于低头,所以,除非你爬到跟他一样高的高度,否则他根本看不到你。 沈一梵开始为国家发光发热之后,宁清就被费兰斯拐去环游世界去了。 对于宁清又懒又宅的属性,费兰斯这些年是深有了解。为了将她拐出去,他也是想尽了办法。出行必是房车,出国要么是游船,要么是私人飞机。务必一切都以不影响她的生活习惯为准! 睡懒觉?等她。不想动了?躺着就行。 但他总能找到一些让她感兴趣的东西或是风景,让她从车里走出来,跟着他一起去赏玩。 她虽然又懒又宅,可真到玩得时候又能全心投入,痛痛快快的玩,而且可以玩的很开。哪怕跳伞,蹦极,她也是照玩不误。 直到离开那个世界,宁清将整个世界都玩遍。去北极看过北极熊,到南极抱过企鹅,去沙漠骑过骆驼,去非洲大草原骑过狮子,上过天,下过海…… 难得的,在离开的时候,宁清可以说,这个世界没白待。 虽然正经事没做多少,可她却很开心,满足。不像以前的世界,活完一辈子,也只不过像是完成了任务一般。 作者有话要说:本世界结束! 第58章 上门女婿不靠谱【一】 来到新世界,接收了新的记忆,宁清就“嗨哟”一声。 这个时间点,实在是不巧,又太巧。 这是个古代世界,还是乱世。原身是个乡绅,一个富裕至极的乡绅。 什么叫乡绅呢?就是地主。比官小,比民大。不用干活,享受清闲自在的富家翁。 原身的父亲就是这么一个乡绅,可惜命中无子,五十上下,才得了一个女儿。这个女儿从小就长得好,怎么宠都觉不够。乡绅到是想替女儿谋一个好的去处,可又百般担心。这最好的那些人家,以宁家的家世根本够不上。他女儿若是嫁过去,当不得正妻。他千娇百宠的女儿,岂能去给人当小? 次一等的人家也差不多,可又担心,待他去后,女儿身怀巨款家产,身后却无娘家撑腰,财帛动人心,女儿是个天真的性子,怕是要被人欺了去。若只是失了些钱财也则罢了,就怕谋财害命。换句话说,女儿的身家性命,全赖夫家的良心。可人心易变,他怎能放心? 这家里条件差的,他更是想也不敢想。终归是没有娘家人替女儿撑腰,左思右想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心。 这左也不行,右也不行,竟就这么耽误了下来。女儿年岁渐长,面貌越发好看。后来乡绅不知怎的,突然就动起了要替她招婿的念头。替女儿办了个女户,招个男人进来,女儿依旧当家作主,谁也不能欺了去。 他想的甚好,于是便开始找人。 这有志气的自然不愿入赘,愿意的他又各方看不上。 也是运道好,一日,乡绅去城里,竟意外救了一个相貌堂堂的男子,几番交谈,得知对方家中无人。他是个读书人,却遭人陷害,流落至此。乡绅有意考较,更觉这人腹中有物,品性高洁,一时十分欣赏。那人身无分文,无处可去。便跟在乡绅身边,帮他做事。这人也有些能力,但凡交到他手里的事,无不做得十分漂亮。且身边的人对他亦是赞誉有佳,人缘极好。 后又有人道,不是要招婿么?这不就是个正好的人? 乡绅本就有心,便请人前去试探。之后又亲自开口,几番交谈。那人只道救命之恩,无以为报,自然什么都听乡绅的。至于将来,救命大恩摆在眼前,他定会照顾小姐终身,绝不让她受半分委屈…… 话说的十分好听,乡绅眼看着自己年岁越发大了,也再拖不得,便替二人办了婚礼。 女儿婚后,乡绅了了心中大事,精气神立刻便不太好了,不过半月便笑着离世。 却不知道,这千挑万选,选了一个中山狼。 乡绅死后,这男人到也温情小意一段时间,将家里的掌家权,各处钥匙全都哄骗了去。原身单纯天真,钱财契书全都交了出去。一失了这些东西,男人便露了真面目。一杯毒酒下肚,要了她的性命,一口薄棺草草葬了。及之后来,男人飞黄腾达,娶了新妻。那妻子知他原来娶过,一翻似真似假的小意吃醋,生气嫉妒。他竟将“罪魁祸首”挖坟鞭尸,又一把火烧成了灰,只为逗爱人欢心,哄她露出个笑脸来。可以说,不管身前身后,都十分凄惨了。 宁清之所以说来的时间巧,是因为今天正好是乡绅头七刚过。那个男人要开始谋算她所有身家的时候。说不巧,若是早一些,乡绅还活着,这婚事未成,那可操作的地方就更多了。 大概过往是知道了,她开始翻看细节。这一看到让她看出许多问题,这个叫唐译,字清德的男人,从结婚到现在,从来就没碰过原身。 再一想,她也就明白了。这唐清德是剧情男主,本来只是个青楼妓子之子。从小受尽欺凌白眼,只有女主角,从来不拿别样的目光看他,对他温柔小意,几翻帮扶,鼓励他振作努力。在很早之前,他便情根深重,哪里会去碰别人? 至于怎么骗过其他人?说来简单,原身天真不知事,根本什么都不懂。而唐清德在未成婚前,便深受乡绅器重,早把这家里上下都给收买。乡绅年纪大,精力不济,哪里还管得了这些细节? “这到也不错。”虽然命不好,可好歹干干净净的去了。 至于剧情,说起来到并不复杂。女主穿越而来,穿越之前看过一本,主角便是唐清德。她知道唐清德将来会成为一位开国帝王,立不世之勋,开一世盛景。所以早早就盯上了他,在他最失意落魄时,就出现在他身边,给他送温暖,成为他心底的白月光,朱砂痣。牢牢的霸占着他的心。 至于宁清这个身份,在剧情里根本就没出现。因为剧情开始时,唐清德已经带着宁家的钱财,招兵买马,成了一股义军的头头。 毕竟一开始就说了,这是乱世么。 至于女主,当然也不可能就待在家里,什么也不做,等着男主打了江山来娶她。事实上,这位女主也是大气运者。不只穿越时空,成为一位达官贵人之女。后来在男主起事时,更是利用她的金手指,一个随身空间,给男主供应金银粮草,给了他偌大的帮助。并且,她本身就对剧情熟悉,因此偶有巧计献出。更利用一知半解的现代武器知识,练兵常识,帮男主改进武器,练兵……可以说,男主打的江山,有一半都是她的功劳。也因此,男主手下不管文臣还是武将,对这唯一的皇后,都十分信服尊敬。 让宁清觉得有意思的是,这空间得自于一枚玉佩,而这玉佩,却是原身所有。 宁清想了想那玉佩,似乎是宁家的祖辈传下来的。说起来,宁家祖上也曾高官厚禄,通达显赫。到近两代才慢慢沉寂,到不为别的。只为人丁不旺,到乡绅这一代,无兄弟姐妹。子嗣上更是连个男丁都没有,自然十分低调。如今生逢乱世,乡绅便将家里九成的家当全都存放在这玉佩之中,临死的时候交给了唯一的女儿。临死时千叮咛万嘱咐,要她贴身收藏,绝不能交给旁人。虽然女婿看似不错,可他也不敢保证人心不变。因此,算是给女儿留下安身立命的东西。哪怕女婿靠不住,靠着这玉佩里的东西,也能一世安稳。 原身到是记着,可她也没想到,她的夫君会一杯毒酒要了她的命。在她死后,更将这贴身玉佩搜刮了去,连个陪葬都没给她留。 男女主再见时,男主便将这极好的玉送给了女主。 只是与女主不同的是,这东西在乡绅手里时,也只有藏东西这一功用。到了女主手里,滴血认主之后,才开启了里面的空间。 这里固然有剧情的缘故,大概也因为宁家知道它是能藏物的宝贝,所以小心供奉,哪里会有机会将血涂抹在上面? “果然是气运之主啊。”随即一笑,扬声叫道:“红儿,替我将绣架取过来,难得今日光线充足,我要绣上两针。” “是。” 待到日头偏西,宁清这才让人将绣架收了。她跟红儿在园子里转了一圈,让人摘了一些花草,这才回屋。 “相公呢?” “姑爷去了城里,怕是要明日才回呢。” 宁清知道不会。因为唐清德今天在城里要遇上他的好兄弟,将来的手下大将。一见这两人,他就看出这两人武力极高,非池中之物。之后更是热情的邀请他们来家里。 然后他会以借着支助他好兄弟的名义,从原身这里骗了钱财过去。 “那我们先用饭吧。”宁清可不会像原身那样等着他。 晚饭过后,宁清又沐浴一翻,这才把人打发了。坐在床边上,将白日里藏起的绣花针拿了出来。在指腹上轻轻一扎,在血成滴时,将玉佩置于底下。 血滴沾玉即入,而宁清也立刻就感知到那所谓空间的存在。 确实是一个随身空间,有山有水有良田,果然是个好地方。且可以让人随意进出,当真是个好宝贝。看了下里面的财物,不由咂舌。宁家果然是豪富,而且她有理由怀疑,宁家每一代人用的储物地方可能都不同。因为她看到里面有一个像仓库一般的地方,不同时期的东西都分堆摆放,径渭分明。 宁老爷子的那些,单放一堆,她到是从里面看到很多他说过的东西。可其他那些堆,却并不曾听说过。 这也就难怪女主能靠着这些东西,帮着男主养着军队了。宁家不知多少代人累积的财物全都在这里呢,可不是够了? 宁清轻笑了起来,世界意识很帮忙啊!让她这么容易就抢了过来。以前她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主角的东西,有的时候非常不好抢。明明主角沾点血就行,可到别人手里,泡在血缸里也没有用。 得了这空间,气运立刻便蜂涌而来。这到让她意外了……按她想,她抢了这一个,剧情肯定还会再给女主一个。气运肯定会得一些,却不会这么多。现在这样……只能证明,剧情拗不过世界。剧情再厉害,想要弄点什么给气运之主,也需要这世界里有的才行。这样的随身空间,又不是大白菜。她这里截了糊,自然没有第二个给女主。 这空间是好物,可在宁清眼里却是不过如此。人也没进去转转,只精神力探了探,大概做了些了解,便将它隐去形状,化作一个胎记藏了起来,便不再管。 到了半夜,唐清德果然回来。 作为这家里的男主人,动静自然不小。 宁清睡得不死,立刻便听到了声音。但她并未动弹,只是听着外面的动静。 果然跟记忆里一样,他带了他刚刚结拜的两个兄弟回来了。这会儿正大声的吩咐下人,让人安排两个兄弟入住。又让人置了酒菜。至于她这个妻子,他可是半分也未提到。 事实上,原身也是可怜。未嫁时,他爹爱护她,不愿她抛头露面,便一直养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嫁人后,更是被唐清德有心算无心,依旧守着这内院。她从不知道,她宁府的姑爷,在外面其实从来都被称作唐公子。却没有人知道,他内院里还有一个唐夫人。 待外面三人吃饱喝足,唐清德终于往内院而来。 “你家小姐呢?”唐清德喝了不少酒,却并未醉。他知道他的机会来了,心里正激动不已。只是一脚踏进内院,心头便有一股郁气。 “小姐已经歇下了。” 唐清德皱眉:“丈夫未歇,做妻子到先歇了。也不知是哪家的规矩!”果然是乡村野妇,哪里有……知书达理。 按说他一个上门女婿,也就比家仆高一些。可架不住如今这家里上下,全都被他收买了,听了这话一点不觉有错,反而怪起原来的老爷不会教女。 唐清德心里不满,大步就向宁清房门走来。他无半点怜惜之情,便是半夜,歇下许久他也不会顾念。甚至跟着他的下人也没挥退,半点不在乎自家夫人卧房被人看了去。到了门前,一脚将门踢开。 宁清听到那砰的一声,便拥被坐了起来。却未开口,这女人卧室分里外,她住里间,外面还住着侍候的人。今夜是红儿当值,有什么事,红儿自会挡着。红儿本歇在她外间,听到声音连外衣都来不及披上,直接就起来了。 唐清德大步走进,可才走了两步,眉便一拧。卧室里一股香蕴之气扑鼻而来,一抬眼便见红儿一身贴身中衣,身材玲珑有致。脸颊因刚睡醒而略显红晕,似醒非醒的迷蒙双眼,更是凭添一分媚惑。心里郁气立时便化作一团火焰,直往下而去。这股火来势汹汹,澎湃异常。脑子里亦觉一片火热,哪里还顾上旁的,便自顾往红儿走来。 红儿娇羞万分的轻唤:“姑爷。” “红儿,夫人呢?”唐清德径直抓了她的手,另一手更直接的搂了她的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