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页
书迷正在阅读:穿书后我靠弹幕剧透被迫成为大佬、穿越古代做货郎、男人不低头、无限祭坛、穿越之逆袭成“主”、我当人工智能那些年[快穿]、穿成亡国之君的日子里、我和妹子那些事、炮灰的人形外挂、炮灰假少爷觉醒成神[穿书]
“孤当然是君子,只是……”祁谟尾音未毕,就听军医由后而来,脚步声杂乱非常,听着就不像是一个人。还没回头祁谟就心里打鼓,早已忘却自己身为太子根本犯不着给奴才解释什么的道理。依八千岁的性子,今日非要闹得鸡飞狗跳不可。 谁料廖晓拂先给苏青松行了礼,上前躬身与祁谟一拜,道:“太子首役告捷,可喜可贺。奴才廖小福不能助太子成大事,深疚自愧,故而特来与殿下辞行,明日就与张大人一同打道回府,回宫里扫殿去。” 话还没听完祁谟的眼珠子就快要瞪红了,目力越过廖小福的肩头怒视张广之。诶你这个近身侍卫是怎么当职的?不仅没将人看住,怎么还一起说好了要往回走,还要回宫里扫殿去?这不清不楚的,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张广之傻眼了一瞬才挣扎着回神,慌张地眨动着眼皮。怎么回事儿?廖公公这是要坑死他啊,方才还好好的呢,答应了不与殿下怄气才将人带上来,翻脸就变了。今晚自己当真要领军棍了吧? 唯一身在局外的苏青松则看了个明白,真是可喜可贺,太子这耍无赖的日子算是到头儿了,苍天有眼,这不就派仙人下凡治你来了? 苏青松在马厩给灵蛇刷洗鬃毛,墨黑柔顺的马鬃沾了厚厚的血,早就干成一团打了结。灵蛇是府中良驹里出了名的难养,旁的马儿跟定了主子便温顺下来,它不,它偏偏就要学那好斗的野马,并且极易被激怒。就连马厩都只能隔开单住一间,免得把其他的马儿踢伤。 张广之端着一盆清水过来,换下早已染红的旧水,立在一旁道:“苏大人这马的性子够烈,竟不像是匹战马。” “所以我给它起名作灵蛇,它啊心眼极小,自小就如毒蛇一般记仇,好斗又易怒。”苏青松把那几缕粘黏的鬃毛浸湿拆开,眼瞧着新水又红了一片,“家父自幼喜马,府上养的好马也多,依着灵蛇的脾气早就该送去做斗马了,没人骑得了它。” “那大人真是驭马有术,这样的马胚子……”话说一半张广之连忙咬住舌头,再如何这也是苏大人的爱马,轮不到他说三道四的。 苏青松挑眉一笑,道:“无碍,这样的马胚子的确算不得上上选,像殿下的御风那般万里挑一的也是少见。兴许这就算眼缘吧,那日家父带我与太子前去马场择良驹就相中它,瘦瘦的一匹黑马却敢撒开蹶子与群马挑衅。我与家父说这马看着不错,家父却道斗马虽好却易激怒,你若有本事就去试。” 张广之着实想不出灵蛇该如何驯服,斗马之所以身为斗马,除了一激即怒的好斗,更因为它们翻脸不认主人的恶名。“那这就真是大人与它的缘分了,以斗马做战马,卑职也是头一回听说。” “或许吧。其实人与马都一样,修得都是一个缘分。况且马皆通一些人性,你对它好,它自愿与你亲近。”灵蛇恰巧打了个响鼻,血腥味将斗马好战的一面勾出来,现在还未平息。 “可卑职看着殿下对它也算好的,怎么不见灵蛇与太子亲近?” “这……”苏青松噎了一下,“或许它对脸皮过厚之人,都有些防范吧。” 脸皮过厚的太子正在大帐里犯愁,运筹帷幄的气焰不再,有的只是顺着英俊面庞滴下的汗水。身上显然是刚敷上药,襟口大敞,露出结实的胸膛,看着却天可怜见的。“拂儿莫走,拂儿你当真要收拾行李回胤城去?” 廖晓拂垂着眸子坐在地上,一言不说。褥子上是一个简易的小包袱,里头全是他平日所用之物。 “拂儿你先从地上起来,当心受了凉气。”祁谟试探着走近些,故意发出刺耳的咳声好让人心疼,“你若有气冲我发就是,坐在地上与自己过不去作甚?要不……你先坐在褥子上?” 廖晓拂坐得直溜溜的,两只小手踹在袖口里。方才他与太子辞行,吓得祁谟都忘了把黑锅扔给苏青松,也暂时没有心力去处置失职的张广之。等回程的时候小福子便不张口说话了,红着一双眼不知想什么呢。上鞍时又忽然冷抽了一口凉气,脸色比来时苍白了许多,下巴紧着,仿佛忍着天下最为不齿的羞耻。 祁谟心里登时疼痛不已,再瞧廖晓拂脸上那片不合情理的红晕,一下便猜到必定是伤着了。是廖晓拂急着上马,扯着了伤处,后又野火疾奔,必定将腿根与那处磨破了。 太子原本就长了一双善于迷惑人心的明眸凤眼,不发作时微微一眯有几分慵懒的醉样,百般温柔。现下祁谟刚经历了一场恶战,又服下止痛的安神汤,去了锐气只剩下伪装出来的委屈,直勾勾望向那人。 “拂儿莫走。”祁谟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奶犬,几番讨好,俨然不是方才嚣张野蛮的头狼。 “殿下还是叫咱家走吧。” 这话说得不假,廖晓拂是动了要走的心了。他虽然自小净身做了太监,可骨子里的硬气一分未减。就算是他刚入宫最落魄的时候都没叫人轻易看轻过,每日的饭可以少吃,衣裳鞋子却不穿破损的,若有磨损必定求着宫女姐姐给缝上。那些宫女其实也就比他大一两年,都是十岁不到的小丫鬟。廖晓拂面相白净,秀气得跟女儿似的,嘴又甜,会哄人,软着声儿求一求总是能将人劝动的。 也就是因为他这么个不肯伏低的性子,那年才叫陈白霜一眼相中,从此带在了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