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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光临,是新客呢。”她从一只精致的钱夹里抽出一张名片递给祝星火,又对李若华笑道,“我只是店长,老板另有其人呢。” 祝星火低头看着那张名片,也是黑色的,上面印烫着金字。 聚仙居玉海棠。 玉海棠轻拍掌心,一个穿着燕尾服的侍者走了过来,绅士地朝两人鞠躬,道:“二位请跟我上楼吧。” 这藏在深巷中的小小麻雀却五脏六腑俱全,祝星火被人毕恭毕敬地引着,一时间有点手足无措。李若华倒是如这里的常客般,轻车熟路地顺着豪华的楼梯往楼上走。 楼上不同于楼下的大堂,都是一间间私密的雅间。祝星火注意到,他们经过的走廊两侧,都是关得严严实实的房间。 “他们这里生意还真好。” “不瞒您说,我们这里不是熟客都约不到位子。”燕尾服话语间很是自豪。 燕尾服突然停下来,冲两人鞠了一躬。 “这边请。” 这间雅间没有关上门,只是被帘子遮住,掀开帘子后,燕尾服又鞠了一躬,转身离开,顺手带上了门。 祝星火坐在座位上,看着对面正在整理妆容的李若华,突然感觉这一切有些不现实。 这种感觉很奇怪,当他们走在走廊上时,周围一点声音也没有。这种非同寻常的死寂,不应该出现在一家餐厅里。如果非要形容那种感觉,祝星火认为,更像深夜的医院住院部。 李若华将一本菜单递给他,祝星火看到上面绘制的食物图片,胃部顿时发出一声哀叹。李若华笑着叫来服务生,将点好的菜单递给他。没过多久,门外就传来礼貌的敲门声,一车令人食指大动的食物被推了进来。 闻到香气的瞬间,祝星火不再惦记在李若华面前的形象,拿起一只烤羊排就塞进嘴里。他吃得极快,差点把舌头都吞进肚里。 李若华一只手支着下巴,眼睛一转不转地盯着祝星火,尽管面前食物冒着热腾腾的香气,她也没动一下筷子,仿佛看着祝星火吃饭,就能看饱。 等祝星火反应过来,餐桌上的食物已经被他风卷残云。胃里像装了铁块,沉甸甸的根本走不动路。 他不好意思道:“若华你怎么不吃?” 李若华顺了顺头发:“我减肥,看你吃就行。” 祝星火道:“今天这顿要不我付钱吧,你都没动过筷子。” 李若华摇头:“说好了我请客,你就别推辞了。还吃吗?要不要加菜。” 祝星火闻言,犹豫了一下,其实他真的还想再继续吃下去,但这样也未免太不懂礼貌了。 于是他忍痛道:“不用了,我吃饱了。” 李若华似乎有些失望,道:“是吗?那就这样吧,你如果想吃,我们明天再来。” 祝星火跟着李若华,晕乎乎地下了楼,玉海棠站在门口,正抽着烟,看见两人往外走,走过来道别。 “这位小哥以后便是熟客了,要常来光顾啊。” 祝星火傻笑着道:“好。” 两人顺着原路返回,李若华似乎不想跟他多逗留,出了小巷便说自己还有事,就先走了。冷风打到祝星火脸上,他终于从极度饱胀的眩晕中清醒过来。 今天下午,出七宝斋之前,沈慕之分明给他吃过一个烤饼。见到李若华时,他也并没有觉得自己有饥饿的迹象。可是进入聚仙居后,他便像馋虫附身,胃袋成了无底洞,只想不断地将食物填充进去。 祝星火浑浑噩噩地回到宿舍,脑子像浆糊般,雾茫茫一片。他躺在床上回想聚仙居的位置,却只依稀记得那条肮脏的小巷在哪条正街的背面。但具体走么走进去,却始终想不起来。 第二天,沈慕之正坐在店里看小说,见祝星火跟游魂似的推门进来,不禁皱起眉头。 “你昨天出去干嘛了?” “没干嘛,就去吃了个饭。” 沈慕之招招手:“站过来点。” 祝星火迷茫地走过去:“怎么了?” 沈慕之将手伸进祝星火兜里一摸,将那只夹着平安符的红包摸了出来。他打开红包,往手心里一倒,黄纸不见了,替代它的是一堆灰烬。 “我早就想说,你那个女朋友,恐怕有问题。” “怎么可能,若华她看上去很正常人没有任何区别啊。” “那你再回想一下,你和她接触的过程中,有没有什么让你感到奇怪的地方。” 尽管祝星火想要拼命地为李若华开脱,但就如沈慕之所说,从认识起,李若华的确很多地方表现得异于常人。 比如初遇那天,一个正常的女人怎么会完全不反抗,任由祝星火拉上公交车。比如他们的每次见面都约在晚上。比如祝星火至今不知道李若华这个名字是不是她的真名。还有昨天的那顿饭,为什么李若华什么都不吃,而当时的自己却一点也感觉不到奇怪。 其实沈慕之也感到疑惑,李若华与祝星火认识了一段时间,为何直到昨天才露出马脚。 “你把昨天你们做了什么跟我讲讲。” 祝星火闻言,便将昨天在聚仙居发生的一切告诉了沈慕之。 “我走的时候,那个女店长说我以后就是熟客了,让我常去光临。”他说完低头翻找那张烫金名片,可摸便全身都没有找到。 沈慕之问:“你说有没有可能,普通人根本没法找到这家店,除非被店主认定的顾客,或者被盯上的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