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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晚秋也顺着他的视线看向那些已经旧得发黄的老信封,上面能看到好几行娟秀的字迹。 他并不好奇这些信封里的内容,哪怕这世上随着沈如婷的离世也将再没有人知道他也不曾生出过一丝一毫打开的念头,他只是轻轻叹了一口气,“看来让你白跑一趟了。” 沈思拉开背包拉链把信封都收回去,嘿嘿笑着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来,“能认识你就算是不虚此行,我觉得我们能成为很好的朋友,如果你男朋友不介意的话。” 林初闭着眼,“介意。” 沈思看了他一眼,轻挑了一下眉头,无奈耸肩,“那就没办法了,看来我们没有太多的缘分,不过知道个名字总不过分吧?” 程晚秋轻轻捏了一下林初细细的手腕,“我叫程晚秋,他叫林初,你之后有什么打算?” “我的签证还有很多时间,我接下来打算随便转转,玩累了再回家,说不定我走之前还会回来跟你们告个别……加微信吗?” 林初一下睁开眼睛,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二维码,“你只能加我的,程晚秋的你不能加。” 沈思想了想,“好吧,有个联系方式就行。” 等林初那边通过添加申请,沈思就背着背包起身,“话我都带到了,虽然很可惜不过能见见你我觉得也挺好的。” 程晚秋见他要走便也跟着起身送他出去。 因为林初一个人在家,程晚秋没有送他太远,把他送到小卖部的转角,给他指了指村口的方向,“你从这里出去就能到刚才遇见我们的地方。” 沈思嗯了一声,转头看着程晚秋,“有一件事刚才你男朋友在我没敢说,其实你是我的理想型。” 程晚秋闻言愣了一下,露出一个很淡的微笑,“这话要是叫我家桃子听见了他可能会马上拉黑你。” 沈思耸了耸肩,“我知道,所以我没有当着他的面说。” “可是你说给我听也没有用。” “我知道,你一看就特别喜欢他,他都被你宠成这样了,说实话我真挺羡慕的。” 程晚秋面露沉思,“可能这就是他对你充满敌意的原因。” “……不可能吧,他看出来了?” “如果他真的是这么想的话,那我出来太久就不合适了。”说完程晚秋转身就走,“路上小心,再见。” 沈思站在原地看着程晚秋的背影,看着他头也不回地回家去找他的桃桃,嘴里嘿了一声,想到在院子时看见的他们两人接吻的画面,心痒难耐地嘀咕了一句,“可惜可惜,来晚了。” 程晚秋快步走回家,客厅里却空无一人,本该坐在沙发上的人已经不见了。 程晚秋见人不在客厅就转身走向房间,推开房门就闻到了烟味。 林初躺在床上,打着石膏的脚搭在小凳子上,手里正点着一根烟,程晚秋推门进来时他刚吐出一个烟圈。 程晚秋反手关上门,走到床边坐下,也没有问他烟是哪里来的,而是俯身贴过去啄吻了一下林初的嘴唇。 “为什么因为沈思不开心?” 林初缓缓眨了一下眼睛,“我觉得他是你会喜欢的类型。” 程晚秋不解,“他是什么类型?” “我说不清,就是一种感觉。”林初心事重重地转过脸不再看他,“我要是和他在同一个时间遇到你,我赢不了。” 第35章 像这种我赢不了谁的句式在林初遇到程晚秋之前是从未出现过的,他好强不服输也不认输,你要他承认他不如谁简直比登天还难。 他不是心高气傲,也不是目空一切,他只是吃得苦比较多,被磨得坚韧的心性让他从不轻易觉得自己不行。 但是感情有一个必经的过程,人们用四个字来形容,就是患得患失。 林初从来都知道程晚秋有多好,他也从来没有觉得自己配不上程晚秋,可是沈思的出现让他忽然想到以前从未想过的,如果程晚秋在遇到自己之前,他先遇到一个非常合适他的人,那他们现在还会在一起吗?程晚秋还会喜欢他吗? 这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如果,却生生地攥住了林初的心,因为他觉得不会。 沈思人很不错,他的性格比起与友善毫无关系的自己显得是那么的有亲和力,就像程晚秋。 当然,他是比不上程晚秋的。 可是仅仅只是相似也让林初心里很不舒服,因为这种相似让他脑海里出现了一种并不严谨的等式,就是:程晚秋很好,像程晚秋也等于好,沈思有点像程晚秋,所以沈思等于好。 林初也因此开始彻底地钻牛角尖,他心里一边难受一边反复地琢磨,琢磨着如果今天这个沈思先自己一步遇到了程晚秋,那他还是程晚秋的桃子吗? 林初不是一个会看轻自己的人,但他提出的一切假设都在一开始就把自己放在一个很低很低的位置,他觉得沈思这样的人会比自己更适合程晚秋。 他生平第一次觉得更适合这三个字是那么的可怕,忽然间他就低到尘埃里去了,找不回一丝一毫当初他对程晚秋说没得后悔的人是你那种底气,他溃不成军。 这些天里被精细养出的,对程晚秋的眷恋和依赖顷刻间破蛹而出,林初难受地闭了闭眼,掐掉手里燃到一半的烟叫着他的名字,“程晚秋……” 程晚秋直接脱了鞋从他身上翻进床的里侧,再把人搂进怀里,“你是怎么想的得出你赢不了的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