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要一起吗
书迷正在阅读:欢迎使用血族联通[娱乐圈]、这个英雄坏事做尽、行.于雪中、致,字游、全星际最萌的蛇、我在异界写网文、死对头穿成反派师尊、作精Omega理直气壮、王爷他总想和我谈感情、我在敌国皇宫当猫的日子
16.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把曹熲雾那滚烫坚硬的慾望送进了嘴里。嘴被塞满了,舌头却不知该当何去,回忆着曹熲雾的做法,舌面贴着炙热的纹理,唾液流了出来,混合咸苦的精液落在地面。 曹熲雾轻轻抚摸着他的发丝,换来了孙良人的抬眼,充满野心的双眸,此刻蕴满了水气,又是为谁透着薄红? 那瞳仁里映得都是自己的模样,曹熲雾兴奋难耐。他不能满足于这张小嘴,他想进入孙良人更加内在的地方,更加炙热的地方,远比这张嘴还要……还要……。 确实,一个君主双膝着地那是失了体统。 但孙良人一时半刻想不了那些,哪怕那些如同扎根般在心里茁壮的观念对他影响甚远,他仍是假装自己没留意到。 得过且过,偶尔人的确不需要把自己逼进死角里。哪怕对自己也得多点宽容。 而且,他这不是治病吗?!帮一帮曹熲雾怎么了?曹熲雾那天也帮他了啊,不相欠。 于是他让那根粗热的慾望塞满了自己的嘴,满嘴腥甜。他让唾液伴随黏呼呼的兴奋从嘴角滴落,沾湿了胸前的衣襟。 裤襠隆起,慾望交互感染,满室盎然春意。 曹熲雾最后仍是无法按捺,一把将他拉了起来。 「今晚就打算给我这些?」 「我的确是那么打算的。」 「我都特地为你留下了,我认为我值得获得更好的。」曹熲雾道,他看着孙良人红肿的唇,慾念早已浮想联翩,「你会为我做到什么程度?」 「就是这个程度。」 「太烂了吧?」曹熲雾笑了,男人自古都是一样的,孙良人自己也是男人,拐骗到床上之前都是特别温柔的。各种好话说尽。 想一直把握这样的温柔,就得一直立着贞节牌坊,可也同时要当个婊子。 勾引诱惑,给点甜头又不给全了,藏着最后那么一点遐想,延迟高潮,到最后不过一个眼神就能让他弄脏裤子。 这都得用什么手段?孙良人一个处男自然深知自己没有那种本事。尤其当他碰上这花花公子时,本就是现代人那句越级打怪。 好比好不容易把人留下了,搞了个精虫衝脑的九五出来,要怎么不给上? 孙良人盘算着,「我……我有点怕。」英雄难过美人关,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得以抵挡娇弱的美人。 「怕什么?来来回回都进去出来过几次了?」曹熲雾问道。 「……那我不是忘了吗?你看我刚刚含都含不好。以前肯定厉害不少吧?」孙良人解释道。 曹熲雾想了半天,却想不起来原本的孙良人是什么模样,在床上又是如何? 一样的脸一样的身体,为何眼前这一个就这么招人稀罕呢? 因为得不到?又或是,因为他是如此强大而自由? 曹熲雾不明白。他想拥有孙良人,拥有他的一切,他觉得只要得到了孙良人那双坚毅的眼眸,自己便也能从里面窃取几分勇气。 若他所言不假,那么孙良人便是一个能为了自由与为了证明自己勇于反抗的人。反抗强权,反抗世俗,反抗自己亲生的爹。 哪怕给的照顾那样的少,在道德上那还是爹。华人社会里无论那个爹如何,要是被子女所杀,仍是会换来一句不孝。这便是「孝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却尽是不孝的子女。 可孙良人却敢。歷史上换来了多少句忘恩负义、过河拆桥,他却那般坚定。 那是曹熲雾欠缺的勇敢,他嚮往那样的勇敢。 实际认识孙良人,发现他自信且无畏无惧,能屈能伸不卑不亢,他充满魅力让人忍不住追寻,越知道他的好就越想快点将他藏进胸膛。 他知道孙良人在盘算什么,老实说也没自信自己能好好珍惜跟孙良人的感情。 云雨一夜以后会更加心悦他而或再一次烦腻? 通常男人要是说出了「不抱你是因为珍惜你」,那有八成是不够爱你,两成是爱你但对你硬不起来。当然曹熲雾的说法有些偏颇,但在他的世界里,对一个人的喜爱本就很容易牵连到下体。 人脑在处理感情时,经常会把极端的情感处理成兴奋。高兴至极会勃起,生气得要死也会勃起,性兴奋这件事本身就很原始,所以牵连到珍惜之类那般细腻的情感上,曹熲雾是不太相信的。 反之,正因为珍惜才想舔遍那个身体。彻底佔有弄脏,让他人都嫌噁心不愿触碰,那便是佔有。 曹熲雾不懂把喜爱程度与性欲做划分的用意。哪怕他当时对孙良人已经厌烦到底了,孙良人脱光他大概还是能凑合一个晚上。 但现在情况的确不一样。 至少,他不想要孙良人觉得有半点凑合。 性爱的美妙曹熲雾作为金主爸爸,他认为自己有义务让这个小古人知道。 「要不然怕就不进去了。」曹熲雾道,「但你总得让身体回忆一下。不能一句不记得就敷衍了事。老实说我对后面的洞绝对更有兴趣,你含再久我还是只会惦记着更紧的地方。对于我这种垃圾,你所谓的留住我未免小儿科了。」 孙良人愣了愣,「莫不是要塞其他东西进去?」 「你好聪明。」 「多谢夸讚。但是有时候人不需要这种聪明。」孙良人答道,视线落在曹熲雾手指之上。 「放什么进去都猜到了?不愧是帝王相皇帝命格。」曹熲雾夸道,往孙良人靠近了几步。 孙良人感到危机四伏,连忙退后几步,背撞上了邻近厨房的橱柜,柜门弹开,里头满满都是酒。孙良人连忙拿了几罐出来,「我得壮壮胆。我告诉你,我曾经挨过刀,中过箭,身体被插来插去乃小事一桩,但是……偏偏后面实在没试过,让我喝几杯。我保证不跑!」 曹熲雾觉得他特别好笑,「随便你。我也不是第一次硬着喝酒了。」 孙良人盯着他的性器,嚥了嚥口水,而后道,「可是……你把手塞进来也不能高潮啊。」 「你真是什么也不懂。」曹熲雾拉过了良人的手,将他食指指尖含进嘴里,轻轻舔咬。 孙良人看着他,一开始的确不明所以,可后来就发现……那咬法怎么有些熟悉!? 知道他在干嘛以后,红到了耳根全是红的。 曹熲雾看他的模样也知道他懂了,放开了他的手,「想像力。良人。你后穴夹着我手指的时候我的脑袋自然会把该代入的代入。这是男人的天赋。」 这就是纯无赖。扯什么天赋!? 「帮我把这个打开。」良人把酒给他。 曹熲雾拿了两个杯子,倒了酒,而这段期间,孙良人便再一次打量一番曹熲雾的家。 这个家总感觉哪里看着不太正常。 太没有烟火气了。 酒水端到了眼前,良人接过了,「你平常住在这里吗?」 「这是我家,你这不是废话吗?」 良人摇摇头,「我明白的。」 昔日他的寝宫便是如此。 孙良人长年在外征战,在边疆打仗久久回京一趟,好好的房子住得悽惨。 当然那时的他早已与童年不同,那时人人怕他敬他自然不敢怠慢,纵使生活机能与品质提上来不少,那个房子依旧住不暖。 因为那就只是个房子,毫无归属感。孙良人寧可住在军帐,至少他知道战场上待宰的人头总有他的名。 他是里面的一份子,士兵需要他,敌人顾忌他。 比起安稳睡在寝宫,他更喜欢沙场上的日子。可沙场总是奔波不实的,因此汲汲营营的想篡位,也不过是想在某天回房时踏实一点,有个真正的归属之地。有个「家」。无家的人彷彿无根,四处飘散,而后凋零,那不是孙良人想要的结局。有天就那么死在战场,一把火被人烧了尸体。死得焦黑,在歷史上也就一个战俘。 他一看就知道了曹熲雾的家不是家,这个地方住起来不可能舒心。越住越孤寂。 「我明白的曹明公,这里不是家。」他把酒一饮而尽,只一小杯,他还不会醉,可便足矣,足以让他今夜坚定的拋去自己去陪伴这个孤独的男人,「能借用一下浴室吗?」 曹熲雾不置可否,「请便。」 「那什么……你可要一起来?」 曹熲雾一愣,喜上眉稍,「喔?这是什么邀请?」 「就只是一起洗个澡。」 「我洗好了你明明知道,少来了良人,你自己也是个男人,而且聪明,分明你就知道每个后续会发生什么。」 孙良人懒得再理他,话说的那么透彻岂不一点美感都没有了吗? 「混帐,你家太大我就只是找不到路,还愣着干嘛?赶紧带朕去!」 「喳。」曹熲雾笑了。倒是头一次觉得留在家还挺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