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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1章 无偿

    王乐乐醉了,醉得不轻,绯红两颊常挂迷蒙浅笑,像红晕乍开的一簇桃花。她的笑,如她的脸,一样醉人。

    可谭红尘没有醉,此刻的他比以往的任何时候都要清醒。他知道她的笑不属于他,而属于那个遥远的、未知的男孩。

    ——横跨心灵与距离的界限,她还能对他笑。

    这令谭红尘不禁想到,曾几何时,她是怎样的深爱着他?他又怎样狠心地伤害过她?早已遍体鳞伤的她,为何还对他执迷至此?

    谭红尘轻叹一声,将王乐乐搀扶在身侧,顺长街一路前行。他不忍看到这个模样的她,想尽快找到宾馆,将她妥妥地安置好,用热腾腾的毛巾擦去她两颊的酒气与汗珠,也擦掉她藏在心里的泪,映在脸上的笑。

    可事与愿违。凌晨的后街,依旧喧嚣鼎沸,车水马龙。大街上行人不绝,网吧,ktv,球馆,宾馆等场所更是生意爆棚。

    谭红尘扶着王乐乐走了很远很远,未曾找到留有空房的宾馆。

    他累了,有些走不动了,但他咬着牙,不曾止步。因为他知道,若他都感觉累了,那被酒精侵蚀得半醉半醒的王乐乐就更累。

    他走着,越走越累,前路遥遥无期。

    王乐乐也终于走不动了,她半张着眼,迷迷糊糊说道:“红尘,背我。”

    谭红尘看着她,瞧见她脸上的疲惫,只好点头,蹲下身来,将她整个人都背起来。

    尔后,谭红尘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他先前扶着王乐乐走的时候,感觉很累,现在将她背起来了,从力学角度分析,他承受的负荷更重,体能消耗更多,他也应该更累。可没有,当他把她背起来,他和她的肌体近距离接触时,他反而不觉得累了。

    隔着一层薄薄的纱衣,谭红尘能感觉到王乐乐胸部,腹部,大腿,乃至是脸部传来的柔软触感,非常舒适。他还能感觉到她绵长平稳的鼻息,以及她的发丝轻轻搭在他颈子上的细微痒觉。

    这感觉是如此的美妙,使他产生一种登临仙境、看到世外桃源的奇特既视感。

    于是,此刻的她变成了一口活水不断的井,为他提供源源不断的力量。

    谭红尘的步子变大了,三步并两步,稳定而有力,快速走到下一家宾馆,柜台询问,并无空房,便又辗转下一家。

    这一晚,他背着王乐乐跑了七家宾馆,几乎走到后街尽头,方才找到有空房的宾馆。而且这家宾馆很简陋,比之热闹路段的宾馆差了不止一个数量级。屋门有些腐朽,室内是漆黑的水泥地板,各种陈设也相对陈旧,总体来说,这家宾馆可能还比不上条件好一点的旅馆。但它确实是宾馆,至少大门口挂着“宾馆”的牌子。

    到了周末,连这样简陋的宾馆也几乎爆满,由此可见,大学城的确是一块肥得流油的地皮。

    谭红尘心想着,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以后一定想办法集资,在大学城附近开一家有模有样的店子,往后的大半生应该就衣食无忧了。

    事实上,他爸妈都是非常能干的人,就算他不思上进,安心做一个啃老的“吸血鬼”,也能安逸地活一辈子。

    王乐乐早已睡着,谭红尘便把她稳稳地放在床上,又替她打了一盆热水,将她脸上的汗渍与酒精都擦干净。

    他看着她安详的睡脸,心里面忽然升起强烈的刺痛感。按照先前两人口头说好的交易,现在无论他把她怎样了,她明早也不会抱怨半句。

    他的确起了生理反应,很想跳上床去,一把将她搂在身侧,缱绻旖旎,风花雪月一晚。

    但他的理性总归没有丧失,并未变成丧心病狂的狼。他克制住生理上的冲动,转身就往外走。

    此时此刻,他无比的清醒,他发现,他真的开始喜欢王乐乐了。纵使她在容貌与气质上远远不及蓝晨雨,他依旧喜欢她。

    哪怕生来奇丑无比的女人,也一定有值得人喜欢的地方。简单的例子就是古龙大师所著的《孔雀翎》里的双双,她相貌奇丑且畸形,并且是个瞎子,但高立依旧深爱着她。

    王乐乐不丑,至少不会比双双丑。尤其是她认真玩游戏的时候,宛如惊世美女。

    她不仅不丑,还有许多与众不同的闪亮点。这样好的女孩子,怎可能不值得男孩喜欢?

    谭红尘喜欢她的豪爽与洒脱,喜欢她的刁蛮与任性,也喜欢她的倔强与执迷。

    他发现他喜欢她之时,便本能地不愿轻易触碰她。

    人就是这么奇怪的生物,因为喜欢,所以想要占有,这仿佛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很多时候,有的人恰恰相反,他们因为喜欢,方才不愿轻易靠近。这种矛盾的现象宛如《相思》里唱的“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谭红尘就如此矛盾着,他无比地想要拥她入怀,并且眼下就有这个机会,可他又不能为了一己私欲这么做。

    谭红尘知道,王乐乐不喜欢他,至少现在还不喜欢。

    她心里还装着那个给了她沉痛伤害的男孩。在她忘记他,发自内心地接纳谭红尘之前,谭红尘不愿以交易的形式去占有她。

    许多大学里都流传着一句中肯的话,那便是“没有开过房的大学生涯,便是不完整的大学生涯”。

    谭红尘当然听过这句话,毕竟交职院也是大学,既然是大学,就少不了放浪形骸的大学生。他们口中总能说出某些“经典语录”,然后在校内校外流传,久而久之,这些话就成了仿佛中肯的大道理。

    在人性越发开放的当代,未婚先孕早已成为常态,那大学生开房岂不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谭红尘的思想总归保守,并未被这些现象迷惑双眼。他渴望的恋爱和昔日的卿欢类似,那便是“牵牵手便能长长久久、不离不弃的爱情”。

    他出门时,步子坚定,没有半点犹豫之感。也因此,他没回头,他不知道王乐乐睁开了双眼,正疑惑地盯着他。

    她看着他的背影走出房门,看着房门轻轻合上,将他整个人完全挡住。

    隔了一扇门,他们都看不到彼此了。

    她终于不用再压抑心绪,可以独自哭泣了。她嚎哭了起来,眼泪如雨,悲伤欲绝。

    她哭诉着:“谭红尘,若我早一点遇到你就好了!”

    ***

    谭红尘翻墙回了学校,凌晨两点过去敲宿舍大门,被许叔口头教育了一顿。

    许叔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只要这栋楼的学生不闹出太大的事情,他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因此,他在这栋楼的声望很高,很多在住学生都拥护他。

    谭红尘也对他有好感,对他道谢连连,并拍胸脯保证,以后再也不夜不归寝了。

    许叔微笑道:“大学生嘛,夜不归寝太正常了,况且今天还放假,整栋楼里没几个学生住着。你以后要出去玩,没问题,最好早上再回来,别半夜敲门就好。”

    谭红尘哑然失笑,只好再度鞠躬,向许叔致谢。

    次日清晨七点,谭红尘匆匆出门,连早饭都顾不得吃,便打车去了电脑城。

    他要给王乐乐买一台电脑,纵然他猜到她很可能会拒绝接受,他依旧选择这么做。

    他想对她好,因为他喜欢她。很多时候,单向的喜欢就是如此,无条件奉献的同时,还要担心对方不肯领情。

    他在电脑城转了半个小时,看中一台华硕的游戏本。它中高配置,14英寸屏幕,配送机械外接鼠键,一年保修,售价五千九,不贵也不便宜。

    谭红尘卡里所剩的钱不是特别多了,他自己买电脑花了四千多块,又借了史怀瑜两千,昨天吃饭还花了一千多块,原本一万多存款差不多减半了。

    他本身是非常节俭的人,在对待自身的问题上,一般不会大手大脚花钱。但他对待别人也特别慷慨,尤其是和他关系要好的朋友,或是他喜欢的女孩。只要他能拿的出,他基本上不会犹豫。

    所以他来之前就想好了,准备花五到六千给王乐乐买一台电脑,剩余的三四千块留作往后的生活费。

    他把这台华硕电脑买了下来,刚出电脑城,还没来得及给王乐乐打电话,她的电话却先一步打过来了——

    王乐乐:“谭红尘,你在哪里?”

    谭红尘:“我现在在城里买东西,马上打车回学校了。你呢?还在宾馆吗?”

    王乐乐:“我刚睡醒,正准备退房。”

    谭红尘:“那你等我,我有东西要给你。”

    王乐乐:“要不这样,你先回学校,我正好回寝室换衣服,接着我们一起去春熙路。”

    谭红尘:“去春熙路干什么?”

    王乐乐:“当然是帮你挑几件好看的衣服啊。”

    谭红尘:“我这好端端的,忽然买什么衣服啊?”

    王乐乐:“你不觉得你的穿着非常土气吗?拜托,你可是我男朋友,以后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多了去了。我可不想因为你的形象问题被别人嘲笑。”

    谭红尘:“那好吧,既然要去春熙路,我也给你挑几件好看的衣服。”

    挂了电话,谭红尘的心绪又变得复杂起来。他有些欣喜,因为王乐乐还承认他是她的男朋友,愿意帮他挑衣服;他还有些忧郁,因为王乐乐绝口不提昨晚的事,仿佛她心里也绕了一个很死的结。

    谭红尘打车回学校,再打电话给王乐乐,她已经在寝室里梳妆换衣了。

    他在宿舍区二栋楼下等了大概十分钟,期间不少女生进出大楼,她们都惊疑地盯着他,仿佛看到了一个怪胎。

    事实上,谭红尘的穿着的确像农民工进城,太过寒酸土气。

    王乐乐出来了。她换了一身洁白的运动装,还喷了薄荷味的香水,整个人走动起来就宛如一簇会动的薄荷花,非常明艳夺目。

    她对着谭红尘笑,谭红尘也对着她笑。

    尔后,她惊讶地看向他手里提着的电脑包,捂着嘴道:“天啊!你居然真的帮我买电脑了!?”

    谭红尘微笑道:“我刚才去了一趟电脑城了,大概看了一下,见这台电脑还不错,华硕的游戏本,非常支持玩《英雄联盟》,我就买下来了。”

    王乐乐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她盯着他手中的电脑看了好久,却迟迟不肯伸手去接。

    谭红尘便说:“乐乐,收下吧,这算是我送给你的第一个礼物。”

    王乐乐摇头道:“虽然我很想收下这台电脑,但我实在没有这个勇气,它对我来说,太过沉重了。”——沉重到足以出卖她的身体一次。

    谭红尘虽笨,却不代表不会想。笨人多想,总归能想到一些有用的东西。他来之前就想到王乐乐会是这个反应了,并且提前准备好了腹稿。

    此刻,他非常认真地盯着她,一字一顿地说:“乐乐,你不是在和我交往吗?作为你的男朋友,我送你礼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啊。况且,电脑已经买了,如果你不收,我也只能将它闲置着,岂不浪费?”

    王乐乐闻言,再一次心动,咬牙道:“把这么好的电脑搁置着不用,那可是天大的罪过啊!”

    谭红尘微笑着点头:“所以你还是收下吧。”

    王乐乐迟疑片刻,重重点头,伸出双手,将电脑包捧到怀里,一脸欣喜与满足。她此刻的样子就像抱着婴孩的慈祥母亲。

    谭红尘瞧着她的模样,也露出欣慰的笑——她开心,他便开心。

    王乐乐往回走,要回寝室收好电脑,走之前用异常坚定的声线说道:“谭红尘,谢谢你。你放心,就凭这台电脑,我便是你的人了!未来只要不是你不要我了,我就一定不会不要你!“

    谭红尘摇头道:“乐乐,你不要说这样的话,我听了会心痛的。”

    王乐乐惊讶道:“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吗,我陪你睡,你帮我买电脑。昨晚……”她说着,忽然脸红道:“总之,我欠你的,一定还你!”

    谭红尘盯着她,沉声问:“乐乐,你真的不懂我的心意?”

    王乐乐惊住,她发现谭红尘的表情前所未有的凝重。

    谭红尘认真道:“乐乐,我不要你还我任何东西。因为爱是无偿的,所以我给你的任何东西都是无偿的。我昨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