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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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楚清河与谭元清定亲,因为男人不慎坠马,落得瞎眼瘸腿的地步,她不愿意后半辈子都跟一个瞎子过活,便跑到楚家哭诉,说要常伴青灯古佛。当初此事也闹出了不小的风波,只不过众人忌惮谭家的权势,一直没有拿来说嘴罢了。 此刻薛素旧事重提,仿佛在大庭广众之下将谭元清浑身衣裳都给剥光般,让她深感羞耻,几乎到了无地自容的地步。 心口仿佛被人戳了个窟窿,潺潺毒水不住往外涌,她眼珠子里爬满血丝,密密麻麻如同蛛网一般,十分瘆人。 “元清怎么不开口了?是不是怕菩萨降下业火,焚烧你身上的罪孽?” 自打重生以后,薛素对鬼神之事就秉持着“但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她可不像谭元清这样大胆,以礼佛当筏子,实现自己的私欲。 额头渗出大滴大滴的冷汗,谭元清嘴唇发白,紧抿成一条直线,她狼狈的别过头,不再理会薛素。 见此情形,谭夫人心里又急又恼,却还得强挤出笑容打圆场,费了不少口舌,才使得气氛没有先前那般古怪。 又过了半个时辰,宫宴终于结束了。 薛素两腿有些发麻,她也没急着站起来,稍微缓了缓才起身往外走。 楚清河在宁寿宫宫门外等着她,一见到小妻子白生生的脸,方才积聚在胸臆处的火气仿佛被风吹散一般,再也找不到踪迹。 带着糙茧的大掌握着柔嫩小手,薛素压低声音道,“方才我跟你那好义妹起了争执。” 人都是偏心的,楚清河简直爱极了眼前的小女子,自然无条件信她、宠她、爱她、护她。因此,还没等薛素将事情说出口,男人已经对谭元清充满了厌憎。 细腻指尖轻轻挠了挠楚清河的掌心,她俏脸含霜道,“你那好义妹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先前因为肖惜年的事情闹的不欢而散,我还以为她长了教训,没想到刚才她又不知死活的找麻烦,说我身子重了,不如安排几个妾室伺候你。” 说这话时,薛素忍不住瞪了他一下,女子的杏眸原本就形状极佳,此刻眼神中又带着三分娇俏,四分妩媚,配上丰润的唇珠儿,无比惑人。 楚清河恨不得将自己一颗心剜出来给她,哪还容得下别人? 对上男人幽深的黑眸,薛素忍不住咯咯笑出了声,将他的手臂拉到面前,红唇在满是糙茧的掌心落下一吻,仿佛羽毛从水面划过,泛起阵阵涟漪。 等夫妻二人上了马车,楚清河坐在软垫上,直接将小妻子抱在怀里,下颚抵在她肩膀上,只觉得心头一阵柔软。 第102章 薛月登门 近在咫尺的女人是他的发妻,肚子里怀着他们的骨血,只要想到这一点,楚清河心中滚烫一片,仿佛冬夜里跋涉的旅人,突然喝到了鲜美的热汤,那种妥帖的滋味难以用言语描述。 他喉结上下滑动了一瞬,铁臂略微收紧,动作却小心翼翼,没有弄疼薛素。 马车吱嘎吱嘎往前走,小幅度的摇晃着,只听男人嘀咕了一句,随后低下头,耳朵贴在薛素鼓胀的肚皮上,轻轻蹭了蹭,恰好未出世的孩子抻了抻腿,揣在了他脸上,楚清河咧嘴一笑,那副模样哪像是杀敌无数的辅国侯?分明是个傻子。 等到了桐花巷时,天色早已黑透,他一把将小妻子抱在怀中,大阔步往主卧的方向走。 薛素面上有些抹不开,却又不想动弹,索性便假装睡着,面颊紧紧贴着结实有力的胸膛,耳根一阵发热。 翌日,李管家将一万石粮食运到城外,由户部请来的人熬煮了米粥,饥寒交迫的灾民排队领取,一时间倒还是挺有秩序的。 不过薛素得了信儿后,却并没有那么乐观。 如今朝中勋贵在宫宴上纷纷慷慨解囊,捐出了不少银子,但京城粮价成倍上涨,这些银子根本不足以支撑灾民过活,除非等到晋地的灾祸彻底消弭,动乱才会消失。 摇了摇头,她也不去想那么多,反正天塌下来有高个儿顶着,只要不让楚清河去到晋地的山涧,就不会出事。 两指捏弄着左手腕上的朱砂痣,女人的皮肉本就生的十分细嫩,稍微一碰就会留下痕迹,此刻她连连揉搓数下,那处已经红了一片。 偏厅的门突然被人从外推开,凛冽寒风将雪花卷进屋里,眨眼工夫就彻底融化,春兰快步走到薛素面前,清秀小脸儿上带着一丝为难之色,小声开口:“夫人,外面有个年轻的女子,说是您妹妹,想要见您一面。” 听到这话,薛素忍不住皱眉,脑海中浮现出薛月那张脸,不明白她为何要来找自己。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以她那副贪婪的性子,只怕没什么好事。 就算心里如同明镜一般,薛素也不能将人拒之门外,只因先前秋闱的时候,王佑卿中了会元,若殿试再被陛下钦点为状元,那可就是连中三元,在整个大虞都极为罕见。 摆了摆手,她道,“把人请进来吧。” 春兰应声离开,很快便将穿着浅粉小袄的女人带了进来,薛月的皮相本就生的不差,嫁给王佑卿后又吃喝不愁,如今丰盈了不少,脸盘圆润,身上也带着几分专属于少妇的媚意,完全不复之前那副青涩的模样。 薛素眼皮子都不抬一下,轻声问道,“你怎么找到辅国侯府的?” 坐在八仙椅上,薛月手里捧着茶碗,小口小口的吸溜着,等到周身的寒意尽数褪去后,这才似真似假的抱怨一句,“堂姐嫁给了辅国侯,此事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了,你还真是狠心,竟然一直瞒着亲戚,半点消息也未曾吐露,可还把自己当成薛家人?” 看着对面姿容艳丽的女人,薛月眼底涌起了丝丝嫉恨,先前她给王佑卿生了个儿子,怀孕的时候不知吃了多少苦,面上长满了斑斑点点,就连身子上也多了不少妊娠纹,今日出门前,她用脂粉盖了厚厚一层,才让皮肤显得白净些。 现在站在薛素面前,仿佛明珠与鱼目,一眼就能看出差别,她几乎要被堂姐踩进泥里,心里又怎能舒坦? 从小一块长大,她对薛月的心思十分清楚,不由抿了抿嘴,眼底露出一丝不耐。 说实话,早在母亲去世时,她就再也不把薛父当成自己的亲爹了,要不是薛奶奶还有些人情味儿,时不时照拂一二,薛素怕是早就被赵湘兰给磋磨死了。 “奶奶身体如何了?” “她身子骨儿还算硬朗,只是到底年纪大了,脑子有些糊涂,拉着我的手叫素素,以前奶奶最疼堂姐了,哪想到你一朝成了侯夫人,竟然连血脉至亲都不要了,还真是生了一副铁石心肠。” 突然,薛月的眼神变得十分炙热,直勾勾的盯着她的手腕,薛素低头一看,瞧见袖口处露出的一抹浓绿,心里也就有数了。 “堂姐,你这镯子成色不错,能不能借我戴戴?” 说着,她拉住薛素的手,作势要将翡翠镯褪下来,一旁的春兰秋菊从未见过如此不懂规矩的女人,惊诧过后便赶忙冲上前,拦住了她。 “你们这些狗奴才,还不放开?当心把你们卖到窑.子里,一辈子当妓.女!” 没得到好处,薛月破口大骂,她不明白老天爷为何这么不公平,明明她比薛素这个贱人强上百倍,却没有她运气好,即便嫁到了王家,也没有享受到半点荣华富贵,在王家根本没什么地位,被婆婆呼来喝去,比起奴才都不如,又哪里见过这么华贵的首饰? 薛素强忍怒火,问:“你今日过来,究竟所为何事?” “想必堂姐也听说了,佑卿中了会元,身份比起之前,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若他得了陛下的赏识,王家哪还有我的容身之处?” 薛月以手掩面,想挤出几滴眼泪,但她哭不出来,只能扯着嗓子干嚎。 “你是王家的媳妇,又为王佑卿生了个儿子,怎会立不稳脚跟?别忘了,姓王的也是从安宁村出来的,就算高中状元,也不比寻常人高贵多少。” 薛月根本听不进去薛素的话,她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道,“一笔写不出两个薛字,堂姐如今颇有权势,不如帮我一把,月儿将来定会好好报答你。” “你想让我怎么帮?” “只要你亲自去王家走一趟,让佑卿休了韦玉莹,等我成了状元夫人,就没人敢瞧不起咱们薛家了。” 薛素简直要被薛月气笑了,当初韦玉莹之所以毁容,全都是拜程三娘所赐,要不是两家结了亲,韦知县肯定不会善罢甘休,要是说休就休的话,楚家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此事我帮不了,还是快些回去吧。” 听到这话,薛月心头窝火,眼泪噼里啪啦的往下掉,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堂姐,如今你过着好日子,而我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若是你不帮忙的话,那我就给大伯送信,让他看看自己的女儿究竟有多不孝!” 杏眼微眯,薛素冷笑一声,她拿起茶盏狠狠往地上一掷,因力气用的不小,瓷盏霎时间四分五裂,碎片溅在薛月脚面上,将她骇的惊呼连连。 “你这是在作甚?不愿帮忙也就罢了,竟然还出手威胁,要是辅国侯知道你的真面目,肯定会休妻再娶!” 女人尖锐的叫喊声好比魔音穿脑,薛素满脸不耐,刚想叫婆子将她拉下去,就看到楚清河昂首阔步走入偏厅,俊朗面庞阴沉一片,明显压抑着怒火。 薛月听到脚步声,猛地回过头去,待看清男人的模样,她好似被掐住脖子的公鸡,立马噤声,再也不敢多说什么。 “她是谁?” 楚清河的双眼是入京之后才恢复的,自然记不住薛月的面孔,此刻他扫见这个张牙舞爪的女人,浓眉紧皱。 即使薛月没什么见识,但她却听说过辅国侯的凶名,知道此人在战场上杀了无数的匈奴,甚至还生啖人肉。能做出如此残忍的举动,跟恶鬼也没什么区别,万一惹怒了他,自己的小命哪还能保得住?越想越怕,她连连后退,冷汗不住往下淌。 “这是我堂妹。” 闻言,楚清河终于认出了她,也知道这是王佑卿的平妻,想到那个油头粉面的秀才,男人身上的冷意更浓,十分瘆人。 薛月咽了咽唾沫,颤声道,“小妇人见过侯爷。” “楚家不欢迎你,日后要是再登门的话,休怪本侯不客气。”说着,楚清河哐当一声将佩刀往桌面上一按,力气之大,使得红木桌都震了震。 薛月两腿发软,好悬没一屁股坐在地上,她再也不敢留在此地,连滚带爬的离开了偏厅。 看着女人的背影,薛素噗嗤笑出了声,杏眼弯弯,蒙上了一层水雾,就跟猫儿似的,让人恨不得抱在怀里,好好疼爱一番。 踮起脚尖站在楚清河对面,柔嫩掌心轻轻抚过刺棱棱的胡茬儿,她笑盈盈夸赞,“还是侯爷能干,方才我被她闹的头都疼了,却想不出法子将人赶走。” 他暗暗思忖,决定跟李管家知会一声,让守门的侍卫记住薛月的模样,将人拦在门外,以免生出事端。 薛素甫一靠近,浅淡桃香便涌入鼻间,楚清河搂住了柔软的腰肢,紧皱的眉头却一直没有抚平。 早在泾阳时,素素就对王佑卿动了心思,眼下那人成了会元,不止容貌生的俊秀儒雅,甚至还饱读诗书,横看竖看都比他这种粗犷的武夫强上许多……这么一想,他越发焦躁,黑眸中染上了一抹猩红,面容十分狰狞。 第103章 暗度陈仓 从桐花巷离开后,薛月惊惧的心情仍没有平复下来,两条腿直打摆子,她颤巍巍从怀里摸出来几枚铜板,坐着驴车回了王家。 以前在安宁村时,王家家资颇丰,称之为土财主也不为过,否则薛月根本不会像红了眼的斗鸡似的,挤破脑袋也要嫁进去。如今他们举家搬来京城,买下的宅院并不算小,甚至因为王佑卿会元的身份,他们住的地方十分清贵,街坊邻里都是读书人。 驴车停到门口,薛月快步走进门,打算直接回到自己所住的房中。 哪想到刚经过回廊,就见一个身量颀长面容俊秀的男子立在远处,身穿湖蓝色的棉袍,却一点不显得臃肿累赘,反而增添了几分儒雅的气质,不是王佑卿还能有谁? 先前他曾经告诫过她,让自己离薛素远着些,千万不能将辅国侯府给开罪了。 想起男人说过的话,薛月眼神闪躲,轻轻唤了一声便急匆匆往前走。 两人擦身而过时,王佑卿鼻前突然嗅到了一股桃香,那味道虽不浓烈,却十分清新馥郁,好像枝头绽放的花蕾,诱人非常。薛月虽然也会用香粉,但她手头并不宽裕,买回来的香粉尤为刺鼻,闻得时间长了甚至还会令人犯恶心,今日却不太一样。 清冷的凤目微微眯起,男人轻飘飘开口,“站住。” 薛月心里咯噔一声,定住脚步,缓缓转过身,强笑道,“佑卿,你可有什么事?我还得去瞧瞧小宝,他到了吃饭的时候,孩子太小,脾胃比大人弱气,万万经不得饿。” 即使王佑卿再是铁石心肠,对于自己唯一的儿子,他仍免不了生出几分慈爱。 微微颔首,他摆了摆手,薛月整个人都松了口气,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 岂料薛月还是高兴的太早,她刚将衣裳掀开,准备给儿子喂奶,哪想到王佑卿陡然推门而入,手中拿着一本策论,坐在窗棂边上读书。 因昨夜下了一场大雪,屋外银装素裹,倒是透亮的很,正适合读书。 耳边传来翻动纸页的声音,女人低垂双目打量了自己一眼,面颊霎时间涨成了猪肝色,自打她怀了孩子,王佑卿就再也没跟她行房,有时候两人睡在一起,他还会一声声唤着素素,薛素就是个水性杨花的贱蹄子,否则哪能把他的魂都给勾了去? 心里骂了不知多少回,薛月尤不解恨,她抱着孩子的双手都在轻轻颤抖着,等小宝吃饱后,这才将散乱的衣裳拢了拢。 王佑卿恰好放下书册,清朗的声音不带一丝情绪,仿佛眼前的女人并非他娶过门的平妻,而是路上遇见的阿猫阿狗一般。 “说吧,你去见了谁。” 这话不是问句。 薛月脸上露出几分仓皇,她不敢当着王佑卿的面撒谎,眼前的男人聪明极了,没有谁能比他更有心计,若是在他面前耍心眼的话,下场绝不会好。 “我、我去找了堂姐。”